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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世,虎賁》第三十三章:伍長有志
  第33章:伍長有志

  於是崔秀順著劉先生的話說道:

  “只要朝廷同意歸漢城設縣這個提議,本將就順勢把王虎調去此地,讓他以參將的身份,帶著前鎮過去為國守邊。

  當然了,他王虎作為參將,肯定會要更多兵。

  本將咬咬牙,從輔兵鎮中湊一湊,把輔兵中最不識抬舉那些全部湊在一起,一股腦的塞給他。

  他們去關外當自己的驕兵悍將,我崔秀當自己的西大營主將,誰也不礙誰。

  若是他還不滿足,本將還可以上書朝中,允他節製縣兵,這樣他應該就能滿意了。

  嗯,雖然少了些可用的兵,可是這樣一來本將也少了掣肘,可以在軍中全力施為了。

  哎,勉強算是個皆大歡喜的局面吧。

  還有那個張有金,借助軍情司頒下來的功勳,居然也夠到了校尉的職銜,軍情司先前還來信敦促本將給他升職。

  到時候就讓他去管外出的一鎮輔兵吧,這樣一來,不僅堵住那些軍情司殺才的嘴,還解決了刺頭。

  劉先生,你覺得這樣辦如何?”

  劉先生微微笑道:“將軍英明,如此一來,崔虎帶著部下常駐關外,這大營就真正的姓崔了。”

  崔秀微微頷首道:

  “光光一個征東衛西大營姓崔可不夠,至少也得整個征東衛都姓崔,不然本將怎麽封侯拜相呢。

  不過......本將雖可以直接給聖人上書,但是獨自上書能說服聖人,可不能說服所有中樞大臣。

  我們這些做臣子的,得主動替聖人分憂。

  依我看,還得說服上谷郡中跟我們一起上書,唯有這樣才能名正言順。”

  劉先生頷首一笑:

  “將軍所言甚是,您牽頭來往朝中上書,只是讓上谷郡中附和一下的話,這事把握很大。

  能為郡中添一個縣,上谷郡中高興還來不及呢,定不會從中阻撓。

  在下明日就啟程,為將軍分憂。”

  ......

  崔秀謀劃的事情進展十分順利。

  作為皇帝潛邸時候的舊人,崔秀雖然官階算不上高,但是說話分量極重。

  仁孝元年六月,寧縣北的歸漢城正式設縣,賜名“平北縣”。

  平北縣轄牧民617戶,農民584戶,坐商127戶,共1328戶,五千余人。

  七月一日,征東衛西大營參將,從五品的撫軍都尉王虎奉命,率領西大營前鎮及西大營輔兵左鎮,戰輔八百人,進駐平北縣。

  雖然心中還是有些不平,但是正如崔秀所說,

  在不得離開西大營的前提下,崔秀這個安排確實勉強可以算是“皆大歡喜”。

  沒了崔秀掣肘,王虎等人也乾勁十足起來。

  在旅率張有金的建議下,王虎調集輔兵鎮的工匠,歷時一月,在平北縣的北、西、東三面修築了十五座墩台。

  每座墩台寬兩丈,高三丈,駐兵一伍。

  墩台守卒不僅攜帶自身裝備,軍中還給墩台多準備了一具蹶張弩和兩壺箭,還有一些備用武器。

  墩台基座用土石夯築,牆體光滑極難攀爬,駐守士兵都只能依靠懸梯上下。

  頂部是一間有矮牆的平頂屋,守卒在屋頂值守,在樓下休息。

  墩台的頂部另有高一丈,空間狹小的望樓,其中放置狼糞等易燃之物,用來觀察敵情和傳訊。

  墩外築有一間馬圈,馬圈內養著駐守士卒的馱馬。

  每一座墩台之間隔十裡,一旦發現敵情,士卒可以一邊示警,一邊根據敵人的數量選擇據守或者快速下樓,騎馬逃回平北縣城。

  王虎不僅在縣城外圍搭建了預警體系,還加固了城防。

  同時,他還敦促新來的縣尉,以最快速度召集縣中編戶齊民的青壯,

  按照大周“一丁服兵役三年”的要求,組建了平邊縣第一批縣兵,並協助訓練,建立了縣城的預備役體系。

  每一面可能遇敵的方向都有墩台預警,小規模的敵人幾乎失去了偷襲的可能。

  而大規模進攻呢,也沒什麽希望。

  因為城本來就比較小,最多能展開幾千人,可城中駐扎的數百邊軍士卒,足以在守城戰中抵禦數千人的進攻。

  不僅如此,只要墩台的狼煙燃起,縣城中的居民和商戶,商隊就能在極短的時間組織一個鎮的縣兵和一個鎮的預備役出來參與防禦。

  要是有需要,在周邊百姓入城之後,還能多組織一個鎮的青壯來。

  這等於是八百邊軍為主,上千丁壯為預備役的守備力量。

  面對沒什麽攻城能力的敵人,甚至能長期堅守。

  不過區區數月時間,平北縣的防禦不敢說固若金湯,可是也已經完善起來。

  ……

  距離平北縣北門五十裡的地方, 有一座編號為北一號的墩台。

  作為甲旅甲隊的一個新晉伍長,張有志每月的五號日落之時,就要攜帶五日糧食,抵達北一號墩台。

  每次值哨五天。

  隨同他們一起前來的還有輔兵的一輛運輸馬車,車上載著足夠五個守卒未來五天飲用的水、補給、還有他們馱馬五日的豆料。

  和墩台上的士卒對上口令之後,樓上當值結束的士卒會放下懸梯繩索,讓他們上去,再將攜帶的水桶、糧食、甲胄、薪柴和兵器拉上去。

  然後,結束值守的士卒會在墩台中休息一晚上,天亮後牽著馬護衛運輸車輛,往南回到城中修整。

  至於快馬加鞭乘夜南歸,那是不可能的。

  士卒們雖說都有馬可以騎,但是馱馬矮小體弱。

  若是馱著披堅執銳的士卒奔跑五十裡地,即便不會像王大刀當初那匹一樣倒斃,少說也要修養十天半月,因此軍律甚至明文規定:

  只有緊急情況或者上官命令,才可以騎乘自己的馱馬。

  仁孝元年九月五日傍晚,伍長張有志帶著四個桀驁不馴的下屬,來到了北一號墩台下。

  張有志在間諜事件中立下發現敵情的頭功,被軍情司賞了十級軍功,

  王大刀在間諜事件中分到的兩級斬首之功直接被他還給了張有志。

  因此,張有志積功十二級,升任伍長。

  雖說他的功勳都不算太虛,可是他麾下的士卒都不是什麽簡單貨色,十七歲的年輕伍長並不能輕易壓服四個老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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