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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詔令》第27章 終點到了
  可張兆靈又仔細想了想,他想,自己明明記得,昨天晚上,爺爺是被奶奶咬傷的呀?

  難道是因為自己的小腦袋還不夠大,就像爺爺說的一樣,裝不下了,這缸裡的水就會溢出來。

  可是,真的是自己記錯了嗎?

  越想越糊塗,在張兆靈的腦海裡,爺爺被咬傷的畫面裡,時而是奶奶,時而又會閃過一條像是大黃狗一樣的身影。

  這東西學著人樣,被攙扶著,從房裡走了出來,又學著人樣,半像不像地端著碗筷坐在那長凳上,不吃粥也顧不上燙,拿那髒兮兮的毛爪子,抓著杓子舀著蒸蛋,咕嚕咕嚕吃了自己跟前的那碗。

  隨後,又搶走了張兆靈往張顯忠跟前推去的那一碗。

  直到大狸花竄進來,見那東西的尖牙狠狠地咬住張顯忠的手臂,大狸花便飛撲了上去,與那‘黃毛狗’扭打在了一團。

  緊接著,也不知是不是因為大狸花的表現太過神異,當它一口咬在那東西的前爪上時,那長相怪異的‘黃毛狗’就像個被針刺了個破口的氣球,一股子看得見的黃氣,順著那對被大狸花的牙刺出來的洞,噗嗤噗嗤地就往門外飄走了。

  也就是這時,在張兆靈腦海裡顯現的畫面中,爺爺抱著的那道身影,到這時候,才又一次變成了奶奶的模樣。

  想到這,張兆靈也迷糊了。

  爺爺奶奶都說爺爺那手臂上的傷,是被狗咬的,因為這個,今天還得趁著早去醫院裡打瘋狗疫苗。

  可自己卻記得,爺爺明明是被一條長相奇怪的‘大黃狗’咬的。

  這件事的參與者就三人,爺爺、奶奶、和自己。

  張兆靈在心裡想著這事,真是越想,越覺得頭疼。

  直到想起剛剛的那場遭遇,或許就像剛剛那個怪老頭一樣,售票嬸嬸說沒看到,爺爺奶奶也說沒看到,興許這事也是自己記錯了,眼花了呢?

  就像以前自己喊著家裡鬧了蛇,可爺爺奶奶把家裡的洞都堵上了,日夜守著自己,也沒見床頭床腳有蛇的影子。

  只不過,關於有蛇的跡象,也不是完全沒有,張顯忠在院外的牆角那倒是撿到過一條蛇蛻。

  但是那皮子不大也不小,那段時間家裡的孔洞又都被堵上了,這東西就算是想鑽,稍微大點的洞都被堵上了,小點的看體型估計也鑽不進去,家裡哪有什麽它可鑽的地方呢?

  也是,張顯忠也隻當是有個把個過路的,想在自家院牆上蹭皮換體,倒也沒當個什麽大事。

  反正後來張兆靈退燒出院了,也不再嚷著家裡有蛇,張顯忠兩口子隻覺得這事也沒別的,只是因為張兆靈發了高燒,在那一小段時間裡把腦袋燒糊塗了。

  就像醫生說的那樣,那只是因為發燒,再加上細菌感染,出現幻覺了而已。

  而現在,張兆靈也是這樣想的,他想,既然當時那麽多人都沒往自己這裡看,售票嬸嬸也說沒看見,爺爺奶奶也說沒看見,那自己看見的,肯定是幻覺。

  雖然話是這麽說,但張兆靈心裡到底是怎麽想的,他自己可能都不清楚,或許是大腦自動生成了保護機制。

  是為了保護那顆可可愛愛的小腦袋,不會因為想事情而頭疼,所以才屏蔽了那些,讓張兆靈自己也想不明白的東西。

  注意力集中,時間就會在不知不覺中流逝,就好像在沒有人注意到的情況下,時間悄悄地邁開了步子,大步地跑了起來一樣。

  也沒多久,在張兆靈將話題引開之後,

張顯忠兩口子也精神了,護著崽子護著雞,在窗外的自然景物一點點退去的同時,大巴車也剛剛好抵達了本次車程的終點。  不同於村裡,縣城的大路上是相對繁華的,當大巴車小心地避開人群,慢慢地行駛在平整的水泥路面上時,車裡也鬧騰了起來。

  在大巴車的廣播中,那溫柔悅耳的女性提示音響起後,途中睡著的乘客都漸漸轉醒,眼看著大巴快要駛進站台,大家都背起了自己的背簍,拎起了竹筐竹籃,亦或者那些裝滿了糧食的蛇皮口袋。

  “一個一個來,靠近門口的先下,看好自己家的小孩啊。”

  “那個大哥,你急啥子急,多讓讓老人,讓老人先下,這車停就停了,也不急這一時半會的。”

  車門邊上坐著的售票員,在開門那一瞬間就站了起來,招呼著乘客有序下車。

  她是真的有一副好嗓門,即使這車裡多麽的嘈雜,多麽的亂,她那聲音都能毫無阻礙地傳到每個人的耳朵裡。

  緊緊地抓著奶奶的手,埋在奶奶的衣衫上,蹭了蹭眼皮。

  因為車裡太悶,個子小小的張兆靈基本沒呼上幾口新鮮空氣,悶在那人擠人的環境裡, 整得睡眼翕翕的。

  挎好了自己的小竹筐,張兆靈也跟著爺爺奶奶,在售票員的指揮,小心地下了車,兩隻小腳平穩地踩在了這縣城的水泥公路上。

  下車這裡是南水縣的最中心,就像是為了方便人們出行一樣,在這長途汽車站附近,前後左右分別布落著醫院、學校、雜貨街以及一個張兆靈也不知道是幹什麽,但聽爺爺奶奶提起的,那話語裡滿是羨慕的一個地方。

  小縣城不比大都市,人口不多的南水縣在城市管理方面並沒有那麽嚴格,出了這汽車站,外面的空地上,只要不影響交通,那些空地都是被默許擺攤的地方。

  只要守規矩,不亂扔垃圾,不爭搶空地,不影響車輛通行,那些負責管理這片區域的工作人員就不會把人趕走。

  時間久了,周邊來城賣農產品和手工製品的村民,便都愛在這附近擺攤,賣賣自家的貨以換得一些錢財。

  方便,是一方面的原因,另一方面,則是因為賣農產品的人太多,東西也不算稀奇,一般來說,只要不是緊俏貨亦或者運氣好,基本都得臨近傍晚的時候才能賣完。

  像這樣,要是換個沒什麽人的地方擺著,那麽長的時間裡沒個能和自己嘮一嘮的人,也是很寂寞,也很難熬的。

  大家都在這片擺攤,說不定還能遇上幾個同鄉,即使不是同鄉,等時間一久,生人也能嘮成熟人。

  與其守擺著東西,一個人蹲在那路邊巷口,像這樣大家都聚在一起,一起說說笑笑地渡過這難熬苦守的時間,豈不是更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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