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我了解到,老薛長我三歲,在社會裡混了兩年。初中畢業那會,父母離婚了,他爸常年酗酒,離異後心有不快,在外面喝醉了把人家打成重傷,進看守所蹲了兩年多。他爸也曾有家暴史,以前經常對他媽拳打腳踢,最嚴重一次打得他媽耳膜破裂,差點昏厥過去。之後,老薛判給了他爸,他弟跟了他媽。這哥倆從小便密謀怎麽把他們爸整死,然後拋屍野外,替母親出口惡氣。雖然老薛跟了他爸,但始終不認他爸,他說自己大了,沒必要依附誰。
他爸進去後,老薛騎上他爸的摩托車到市裡找了份酒吧的工作。據說剛去的時候只是個酒保,他也不知道自己會唱歌。直到一次偶然的機會他在客人的包廂裡嚎了兩嗓子,被老板娘聽到,於是就讓他當了駐唱,並請人教他打架子鼓,彈吉他。老薛說老板娘待他很好,給他租了間單身公寓,目的是讓他醞釀靈感,創造才華。
他爸從看守所出來後去找過老薛,想帶他回去繼續上學。老薛沒有跟他走,而是把他轟走了。他爸輾轉去找到他媽,這才把老薛勸了回來。他媽告訴他,年紀輕輕就這麽混下去是不行的,遲早會混出事來。不過時隔兩年高中是上不成了,於是便進了這所職校。老薛跟我說過他恨他爸,這輩子都不會原諒他。
於是我和中分開始向往外面的世界,我們都期盼著每天能夠穿梭於燈紅酒綠的生活,更期盼能夠邂逅一個貌美如花的老板娘。我們極力想讓老薛分享一下他在酒吧的兩年時光,但老薛總是隻字不提,他說怕教壞未成年。
因此我和中分開始私下商討如何從老薛口中套話,因為我們覺得老薛不說,並不像他解釋的那般高尚,之所以三緘其口,恐怕其中有一些不為人知的軼事。好奇心一直驅使著我與中分,於是我們決定找個機會將他灌醉,趁其酒勁上頭,使其開口。機會終於降臨,一個禮拜後,我當上了英語課代表。課後我和老薛說這是大喜事,要請他吃頓飯,慶祝一番。我說媽的上這麽多年學,還是第一次當上課代表。
他聽了後給了我一腳,說,當個課代表就走不動路了,你小子媽的真沒出息!
我不在乎老薛怎麽看,總之這頓飯我是請定了。晚上放學後,我帶他們倆直奔大排檔。中分上來就點了兩瓶二鍋頭。老薛瞅著他,眼神怪異,問道,小屁孩毛長齊了沒就喝酒?
中分當時說了一句話,讓我至今都覺得熱血沸騰。他說:
為了我們的革命友誼乾杯!
老薛說這話聽得有點邪乎,怎麽就成革命友誼了?
中分解釋道:小學時阿蔡幫我教訓過一個女孩,前段時間你救過阿蔡,我又救過你們倆,並且我們現在已經有了自己的幫會,等於一個組織的人了,還稱不上是革命友誼嗎?
老薛聽罷,覺得中分字字珠璣,無話反駁。
我說道,別看中分結巴,說的話卻挺有水平,如沐春風,令人陶醉!
中分一下子激動起來,臉上透露著神氣,道,那——那還用說!
我回憶了一下,小學時我的確幫中分從一個女孩手裡搶回一支派克鋼筆。鋼筆是他爸在局裡獲獎受封得來的,顏色鮮豔,紅得發亮,足有二兩沉。那女孩是中分同桌,極為強勢(其實也就是在中分這樣好欺負的人面前強勢),估計看上了那支筆,於是想了一個主意,稱中分寫字時越過了三八線,按規矩那支筆應該歸她。中分當時還傻乎乎地給她了,
回到家被他爸暴揍一頓,然後回來哭哭啼啼求助於我。我臨危受命,坐到中分的位置上,隨即一頭扎進那女孩懷裡。那女孩嚇壞了,慘叫一聲,急忙躲開,大罵我不要臉。我跟她說我越過了三八線,整個人都是你的了。她嚇得跑出教室,我追了她二裡路,最後鋼筆物歸其主,那女孩留下心理陰影,大半年不再敢和中分說話。中分很高興,也由衷地佩服我。但從那次起,班上的女生都對我避而遠之。中分說他實在是不好意思,他對不起我。 飯桌上,我把一肚子悶氣化作酒水,又重新喝回肚子裡。然後開始大吐苦水,將時間追溯到多年以前,那時候我還是一名前途可期的小學生,個性突出,成績極佳。五年級我就獨立創作出一部小說,在班級裡廣為流傳。那時真是風光無限,為何現在落魄至此。不得不承認,繁星終有落幕時。
老薛問寫小說是真是假。中分說,是真的,後來那本小說被阿蔡扔了,原因是想換兩盒臭豆腐吃,標價兩塊沒人買,然後降到一塊五也沒人買。
老薛聽完,一口酒差點沒噴出來。
我急忙為自己辯解:那又怎樣,他們願意看又不願意花錢。大千世界,追求金錢與物質的比比皆是,而精神上有追求的卻少得可憐。初一時,我堅持寫作,卻被班主任發現並通知家長,說我不務正業。不僅小說如同華佗想要留世的醫書一般銷毀無存,而且還給我記了個汙點,照這樣下去,中國要有多少被扼殺在搖籃中的各個領域的天才?他們的眼神中充滿了失望,從此以後我也大失所望,但我不知道自己失望的是他們,還是整個教育體制。酒逢知己千杯少,知己難尋千年得。
說完,我猛地喝下二兩酒。
老薛和中分說他們願意做我的知己,前提是要請他們喝上個千杯。
我又說,進了天誠真是不應景,就像林教頭被貶滄州,武都頭被貶孟州,宋押司被貶江州,而我不僅被貶天誠,並且開學沒兩天還被人給扁了,還不知道後面的日子有多難熬。不如學你老薛,說走就走,找個天涯海角,安身立命。
老薛說,進了社會你就會知道那是比學校要渾幾倍的渾水,蹚過一次立馬後悔,除非你爸是當官的。
我說,好了吧,得了便宜還賣乖!隨即衝中分擠了擠眼。
中分馬上心領神會,一句話就問到了重點:那個酒吧的老板娘美嗎?
這讓我倍感欣慰。
老薛臉紅得像個柿子,嘴裡叼根大前門,雙眼迷離。他說,美,不是一般的美,我要是有了錢,就買一輛雅馬哈R1,帶上她,找個無人區公路, 在沸騰的聲浪中飛奔。
中分說,這車我還真有幸坐過,幾年前在表哥公司舉辦的拉力賽活動中體驗了一次。不得不承認,小日本的手藝就是好,車型緊湊,操縱輕巧,經久不衰,以600級身板驅動1000級引擎,曾稱霸一時的CBR900RR都被乾下來了。最大馬力180匹,並列四缸,那排氣聲比低音炮還爽。
後來老薛又給我們描繪了他帶著老板娘穿越天水、嘉峪關,再穿過甘肅的敦煌,最後再到達新疆的天池、庫爾勒,還有輪台、喀什等地。
中分似乎都這些畫餅毫無興趣,他一再追問老板娘有多美,美到什麽程度?
老薛回答,比葉子楣還美。
我和中分差點沒飆出鼻血來。於是我勸老薛一定要開慢點,葉子楣在美國給自己的胸投保兩百萬,那酒吧老板娘說不定沒買過保險。
老薛罵罵咧咧兩句,就趴下不省人事了。
後來我和中分將老薛送回了他的出租屋。此處不足二十平米,裡面卻擺滿了各式各樣的稀罕物,總之都是我與中分很少見的。房頂束著沙袋,桌上一副迪卡儂拳套;牆上貼滿了各式各樣明信片,海報,有李小龍,有拳壇重炮手福爾曼,彈吉他的伍佰、byond。在櫃子裡還珍藏了一款黑膠唱機,那唱機不朽得發暗,如果沒有做舊的話,應該是個老物件。
當晚,老薛一醉不起。我和中分也終究沒有扛住,連家也沒回,跑了幾遍廁所,然後倒頭就睡。
凡事都是有代價的,我想套老薛的話,代價就是我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