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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為止的人生》父母愛情
  實際上算起來,我在父母身邊生活的日子是在十一二歲以前。我的父母可能是他們那個年代的標準父母類型,特別是在鄉下小鎮的地方。

  父親家裡特別貧困,因此讀書時的條件格外困難,家在山區,每天早早起床走兩個小時山路才能去到上學的地方,破布包裡還帶著沒有葷菜的午飯。家裡兄弟姊妹很多,但是那個年代,女孩子是沒有機會去上學的,女孩子們也少有意見,認為在家裡乾活是理所當然的,只是偶爾會羨慕兄弟們的鉛筆和書包。父親的幾個兄弟,也只有他一人有點讀書的天分,一路讀了下去,讀到城裡,上了黨校、大專,分配了工作。

  母親家裡條件要好一些,母親的外公那一輩家裡是有好多傭人丫鬟幾房姨太太的地主,後來鬥地主把土地都分了出去,到我外公那一輩就已經只夠家裡吃穿了,但是比起我父親那種鬥地主前就是貧農的家庭,家底還是好得多。我外婆小的時候是過過好日子的,所以有時候更矯情一點,我外公就寵著他,但是那個年代再寵也是很辛苦的,能保證全家都吃飽就已經殊為不易。自然,母親也是沒有機會去上學的,據母親描述,她只能得了上到二年級的機會便被外公外婆叫回去做事不讓讀了,母親可能是一群接受不讀書的女孩子裡的意外。她非常喜歡上學,人也聰明,現在常掛在嘴邊的話就是“假設我能得到讀書的機會的話,我現在一定不止這個樣子。”這話倒是信的,母親是一個很有能力的人,即使沒有讀書識字,也能做到很多我們感覺她做不到的事。

  母親和父親這樣迥異的人生軌跡又是怎麽能結婚的呢?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隔著一條河的兩座山頭,父親家在那邊,母親家在這邊。母親十幾歲時便被定下了親事,於是農忙時節兩家就“換工”。顧名思義,就是我家所有勞動力去幫你家忙完,你家所有勞動力來幫我家忙,那時候種地是全家一年的口糧來源。母親說她比起寨子裡那些連男方都沒有見過就被送到男方家生活的姐妹已經幸運了很多,農忙時父親也會來幫忙,不會搭話聊天,但是面是見過的。我的爺爺年輕時是寨子裡有名的美男子,我爸爸也繼承了這一點,我翻過爸爸年輕時的照片,鼻梁高挺,可能因為讀書的緣故,皮膚不像常年乾活的農家子弟,白白淨淨的,有幾分斯文的書生氣,但是許是家裡貧困生活辛苦,身板一點也不瘦弱,照片裡站的筆直硬挺,難怪母親提起來的時候眼睛裡有光。但是偶爾聽到母親懷念年輕時候的父親時,不是他的容貌,而是那把唱歌的好嗓子,母親沒有聽過特別多人唱歌,也不認識很多歌手,唯二喜歡的歌聲就是費玉清和我父親。我記事起,父親就是很少唱歌的,偶爾聽父親唱過幾次,中氣倒是十足,就是那把煙嗓實在不太能想象年輕時能在我母親心裡和費玉清老師並列。

  母親是在二十二歲時嫁給父親的,在那個年代已經是非常大齡了,通常人家的女兒十六七歲便要嫁人,母親許給了父親,父親又能讀書一路讀下去,便一直等著父親讀完來娶她。嫁過去的時候父親剛剛分配工作,一月隻拿十幾二十元的工資,母親說她當時嫁過去時,坐著當地的轎子,從山路一路顛到父親家裡時,已經暈的不行了,還要做完各種禮儀。從娘家出門時就得哭嫁,到夫家時便為新婦孝敬婆婆公公,尊敬長兄,愛護小妹,很是辛苦。當時父親那邊還沒有分家,一大家子人住在一起,事情多,人與人的矛盾便不會少,

特別是對待剛入門的媳婦,總是諸多要求。婆婆待她不好,母親也只能忍氣吞聲,但是母親骨子裡是剛強的吃不得虧的人,於是嫁過去兩年,便分了家,雖然被奶奶還有寨子裡的人說三道四,說我母親這個媳婦厲害了,才來兩年就想著分家。母親在分到的土地上建了新房,父親因為工作原因,長期在外地,回家次數很少,她就一個人撐起了家裡所有農活。還能精打細算每年都能有存糧,養雞養豬,過年過節能有幾樣葷菜,日子慢慢好了起來。  母親要生下姐姐之前,父親就花當時對於家裡來說很奢侈的價錢,從外地買了包小孩的毛毯,迎接第一個孩子的到來。母親提過很多次她生產姐姐時的事情,生下姐姐時,姐姐的哭聲特別洪亮,我爺爺跟奶奶說“你快去看看吧,聲音這麽大,恐怕是個兒子!”奶奶卻因為分家的事情懷恨在心罵道“她要死也就是這一分鍾了!”不知道當時奶奶還說了什麽其他的話沒,唯獨這一句,母親至今耿耿於懷。幸好姐姐當時體重輕個頭小,母親沒有受什麽罪,順產,當時鄉下的女人生孩子,極少有去醫院的,母親說她自己在家生的孩子,自己給孩子剪了肚臍,自己燒了熱水給孩子洗澡,然後拿出毛毯來給孩子裹上。在現如今無法想象的生產過程,在那個年代的鄉下卻見怪不怪,母親現在偶爾也會感歎那時是如何做到的。但是在當時重男輕女很嚴重的情況下,雖然順利生產,母親的心情卻不是很好, 請人給父親帶了信,父親急匆匆趕回家,看到是個女兒非但沒有不開心,反而格外歡喜,這讓母親高興了很久,也記了很久。父親真的是一個很喜歡小孩的人,母親生下姐姐後,父親便攢錢買了那個年代鄉下家裡很少見的相機,給姐姐留下了很多珍貴的童年照,也留下了年輕的擁有一把漂亮辮子的母親的樣子,那是她從小到大第一次留下的照片,姐姐也成了寨子裡少數的能穿到外面買來的漂亮衣服的孩子。

  再後來,母親懷了我,姐姐比我大四歲多,中間隔了相當長的時間。因為母親持家有道,其實當時的她對於家族大事已經有相當的話語權了,可能我真的比較折磨她,懷我的時候母親比懷姐姐時困難的多,常常吃不下飯,只能去鎮上門診輸液,所以生下來時我的個頭格外的大。但是,還是個女孩,父親收到信還沒有趕回家,爺爺奶奶就已經商量把我送給別人家養,母親只有沉默,甚至也想把我送走,畢竟在那個年代,連生兩個都是女兒,是要被別人說閑話的,更別說本來就不待見我母親的奶奶了。幸好,在把我送走前,我父親及時趕到了,用強硬的態度留下了我,說不管男孩女孩,我自己的孩子自己養,男孩女孩沒有區別。在我兩個月時,父親工作調到了街上,便搬家到了離鄉政府不遠的街上,帶母親離開了那個會被閑言碎語的寨子。

  母親回憶到這些的時候對父親都是欣賞的,說那時候雖然很窮很辛苦,但是很幸福。雖然後來常常與父親爭吵,也偶爾會與我說到這些她覺得幸福的過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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