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時分,長街上燈火通明。
路邊隨處可見賣澱粉腸和臭豆腐的移動攤販。
燒烤攤的棚下,不時響起碰杯的聲音,孜然和木炭的氣味飄出很遠。
西裝革履的房產銷售騎著電動車穿行在大街,帶領著客戶去看房。
精力無處發泄的柴犬跑得正歡,牽著被遛的老頭。
櫥窗裡的模特換了新衣,店裡放著一首英文歌,《call me maybe》,叫我美逼。
一路燈紅酒綠,有種亂花漸欲迷人眼的感覺。
林軒帶著林思弦找了附近一家生意很好的大排檔,帶兒子去吃他喜歡的燒烤。
點了他常吃的各種烤串,主食雞蛋炒河粉,還有拍黃瓜和皮蛋拌豆腐這樣的涼菜。
又要了一盆小龍蝦,開了幾瓶啤酒。
林軒喝著酒,時不時地問一下兒子在學校的情況。
他不怎麽問成績,問的最多的是他有沒有好好吃飯,宿舍裡睡著冷不冷。
話說得太多怕兒子嫌他煩,話說得太少又怕兒子不明白他的心。
不多不少的話,卡在喉嚨裡不上不下。
這就是林軒在兒子面前的窘迫。
“你不是挺愛吃秋刀魚的嗎?每回出來都點,今兒怎麽不吃呢?”
林軒見林思弦一直沒動秋刀魚,以為他是嫌魚腥,又擠了些檸檬汁。
“我根本就不吃秋刀魚啊。”
林思弦搖了搖頭。
“啊?”
林軒有些懵。
“是我媽愛吃,所以出來吃飯的時候,我會給她點這個。”
以前聽周傑倫的《七裡香》的時候,林思弦聽到裡面有一句歌詞,秋刀魚的滋味,貓跟你都想了解。
莫名對秋刀魚有了一種憧憬,以為它很好吃。
於是纏著媽媽,說想吃秋刀魚。
等媽媽帶他去吃秋刀魚的時候,他嘗了一口,發現又柴又腥,味道還有些苦,就不想吃了。
“秋刀魚原來不好吃啊。”
“挺好吃的啊,是你太挑食了。”
從那之後,林思弦就以為媽媽愛吃秋刀魚,每次出來吃飯都點。
但現在想來,林思弦也不知道媽媽是不是真的喜歡吃秋刀魚。
也許她只是不喜歡浪費食物。
他不愛吃的東西,都是她吃掉的。
“是我對不住你媽。”
林軒悠悠一歎,摸出煙盒點了根煙。
他年輕那會自命不凡,覺得自己生來就不是給人打工的料。
打工掙不到大錢的,只能管個溫飽。
性格桀驁的他,一門心思想著當老板掙大錢,讓老婆孩子過上好日子。
所以他卯著一股勁,初出社會就開始創業。
00年前後的生意比現在好做很多。
那時候只要有一筆啟動資金,有魄力,頭腦不差,發家致富真的不算難。
問題是90%的人都困在了啟動資金這一步,第一桶金是最難掙的。
在老婆的勸說下,嶽父嶽母將他們畢生的積蓄都拿了出來,支持一窮二白的林軒創業。
靠著這筆啟動資金,還有不錯的頭腦,林軒趕上風口掙了不少錢。
那時候他覺得自己特別的牛逼,見人都是鼻孔朝天。
窮了那麽久突然翻身,突如其來的暴富讓他漸漸失去了對自我的認知。
他整天跟著社會上的認識的酒肉朋友花天酒地,徹夜不歸。
後來,林軒被酒肉朋友們做了局,接了一個酒樓的大工程。
工程做完後,老板直接卷款跑路。
兩百多萬的工程款一分沒有收到,還欠下了一大筆的債務。
輾轉多年,林軒又嘗試過幾次創業,可總是時運不濟,好幾次都是生意剛有起色就跌落谷底。
連續幾次大起大落,徹底磨滅了他的心氣。
那段時間,林軒的意志很是消沉,整天買醉借著酒精麻痹神經。
家裡卻時不時地接到催債的電話。
為了掙錢還債,林思弦媽媽白天上班,晚上送外賣。
有一手繡十字繡的好手藝,還經常接單賺錢補貼家用。
媽媽有多辛苦,林思弦都看在眼裡。
而林軒卻整日醉生夢死,對娘倆不管不顧。
林思弦和爸爸有隔閡實在再正常不過。
有一天林軒在外面喝得酩酊大醉,沒錢買單。
林思弦媽媽接到餐館老板的電話去帶他回家。
天上下著暴雨,她身上還穿著送外賣的雨衣,頭髮和衣服都濕透了。
辛苦跑了幾天外賣掙的錢,都還不夠給他結帳。
林軒在路邊吐得天昏地暗,她沒有責怪他,只是輕輕拍著他的背。
半醉半醒之間,林軒聽到有人說了一句話。
“那女人真可憐,竟然嫁了一個這麽沒用的男人。”
這句話成了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將林軒的自尊徹底擊潰。
“我們還是離了吧。”
就這麽輕描淡寫的一句話,結束了夫妻感情。
雖然這些年還了不少債,但還剩下幾十萬的缺口。
眼看著林思弦要上大學了,以後還得考慮結婚買房什麽的,林軒倍感壓力。
“都過去了,我媽現在挺好的。”
“看到她過得好,我很開心。”
林思弦說著,將那兩條秋刀魚遞了過去。
“秋刀魚,你自己吃吧。”
“嗯。”
林軒微微頷首,接過秋刀魚咬了一口,眉頭皺了起來。
“味道還行,你怎麽不吃?”
“不喜歡有苦味的東西。”
林思弦看著夜色籠罩下的大街,輕聲說道。
晚上回到家洗完澡,林思弦打開作家助手,看了下後台的數據。
有不少書粉發表書評了,大多是IG戰隊的粉絲,討論得很是熱烈。
“不錯,作者文筆可以。”
“竟然是我大IG主角!速速更新,爺愛看。”
id是“寶我今天去輸液了”的讀者竟然直接打賞了一個白銀盟。
林思弦頓時不困了,跟打了雞血一樣。
白銀盟五五分成,到作者手裡有五千塊。
再扣除幾百塊錢的稅,能到手4000多塊。
在小縣城也相當於普通職工一個月的薪水了。
林思弦趕忙開了單章感謝,並且承諾加更。
盟主加一更,白銀盟十更,黃金盟二十更,說到做到!
繼續碼完了兩章存稿之後,林思弦便心滿意足地睡去。
稿費有著落了,離成功的目標就近了一步。
第二天,林思弦是被華照君的電話吵醒的。
“懶狗還沒起床?都八點了,我要出門了。”
“好不容易放假,讓我多睡會。”
林思弦享受著難得的睡眠,很是愜意。
對整天996的打工人來說,一覺睡到中午十二點可真是太幸福了。
“魯迅說過,一個人在他生命的盛年,只知道吃吃睡睡,和豬有什麽區別?”
華照君一本正經地道。
“首先,魯迅沒說過這句話,這是莎士比亞說的。”
林思弦板著臉,很是認真地糾正起來。
“其次,莎士比亞還說過,睡眠是撫慰心靈傷害的香膏。”
“最後我還想說,我就是豬,我呼呼睡。”
“哼哧~哼哧~”
林思弦打了個呵欠,順便模仿了兩聲豬叫。
華照君在電話那頭啞口無言,氣得直跺腳。
林思弦從來不會因為自己睡懶覺而感到羞愧,反正起床了也創造不了什麽價值。
如果能從浪費時間中獲得快樂,那就不是浪費時間。
睡飽之後,林思弦進衛生間開始洗漱。
不需要精心打扮,只是簡單洗漱一番,換一身整潔乾淨的衣裳,就足夠帥氣了。
頭髮該剪了,看起來有些凌亂,邊上半遮著耳朵,劉海也快擋住眼睛。
林思弦隨手抓了抓,跟笊籬抓面條似的。
一雙黑瞳很是澄澈,眼睫濃密得梳不開,顫動的瞬間像是鳥類的羽毛。
和以往相比,他的眼神少了些溫柔,變得清冷鋒利,充滿了侵略性。
他皮膚也是很好的,白得有些失真,也看不到粉刺和痘印。
唯一的瑕疵,大概是左邊眼角下方有一顆淚痣。
五官立體精致,極具美感,猶如古希臘的雕塑,但看上去並不娘氣。
身材高大挺拔,腹部有流暢的馬甲線,胳膊和胸口都有肌肉。
總之,一個字,帥。
男人看到了都會被迷住的那種帥。
三人約好了在學校門口的公交車站碰面。
華照君站在樹蔭下,手裡拿著三杯奶茶,四處張望。
她今天穿的是白色襯衣和灰色格子裙,領口有一個紅色的蝴蝶結。
一眼看上去很有少女感,像是從galgame裡走出來的一樣。
“嗨!久等了。”
華照君側目望去,只見穿著一身黑色吊帶連衣裙的花含露小跑著走來。
她手裡也拿著三杯奶茶。
為了方便運動,她穿的是黑色的高幫靴。
那裙下的小腿很白,和黑色的高幫靴搭配起來,色彩涇渭分明,別有一番美感。
華照君不禁有些意外,上下打量了花含露一番。
平時不怎麽注重打扮的她,今天似乎在著裝和造型上費了不少心思。
頭髮沒有像過去那樣扎成麻花辮,而是解開披了下來。
額頭前面有幾綹空氣劉海,用卷發棒特意卷過。
華照君越看越覺得不對勁,走進仔細瞧了瞧。
“我的天,你竟然還特意畫了眼線,塗了口紅?”
“臉上也打了粉底吧?”
“你搞這麽好看幹嘛?”
華照君嘟囔著,拿出鏡子小心比對了一番,皺了皺眉。
“我沒有啊。”
“你不是也特意打扮了嗎?”
花含露也從頭到腳打量了一番華照君的穿著,一臉狐疑。
“你上了腮紅吧?”
“我沒有。”
華照君連連搖頭,有些慌亂。
“還說沒有,你這臉的光澤。”
“我氣血好,臉紅而已,才……才不是什麽腮紅!”
華照君的臉更紅了。
“你今天還修眉毛了。”
花含露很是篤定。
華照君趕忙伸手遮住了臉,頓時有些羞惱。
可惡,伱不是說給我創造機會嗎?
為什麽要打扮得這麽好看?
呵,口是心非的女人。
明明就是喜歡林思弦,還嘴硬。
兩人時不時觀察著對方的妝容,又拿出鏡子左看看又看看,各懷心思。
公交到站,林思弦下車的時候。
看到了打扮得光彩照人的兩個女孩,一時間有些發愣。
華照君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樣子,他是見過的。
她不管什麽樣子,他都見過。
但花含露精心打扮的時候還真不多。
雖然知道她很美,但她在打扮之後的樣子,還是驚豔到了他。
“中午好,兩位美女。”
兩杯奶茶幾乎是不分先後地遞了過來。
華照君和花含露對視了一眼,又迅速收回了視線。
“謝謝。”
林思弦伸手接過。
估摸著等會怕是不用吃飯了,光是喝奶茶就可以喝飽。
三人喝著奶茶,沿著學校周圍的街區開始散步。
一邊走,一邊閑聊。
無非聊的是些班級裡有趣的事,家裡的雞零狗碎,還有關於未來大學的規劃。
去電影院的路上,華照君有些累了,就慢了下來。
“我的腳好酸。”
“我的腳好甜。”
林思弦嘴角勾起,立馬接了一句。
“噗嗤。”
花含露沒忍住笑出聲。
“你的腳臭死了,還甜呢。”
華照君也笑了起來,伸手輕輕打了林思弦的胳膊一下。
林思弦去了路邊,找了一輛共享電動車,開始掃碼。
“怎麽?想載我?”
華照君見狀,用手壓著裙擺,坐上了電動車的後座,巧笑嫣然。
“我不會騎電動車啊,當然你載我了。”
林思弦笑著道。
華照君臉上的笑容戛然而止,嘴巴嘟了起來。
“哼!”
她翻了個可愛的白眼,往前挪了挪位置。
“上來坐好。”
“好嘞。”
林思弦上了電動車的後座,一臉滿足。
花含露也掃了一輛共享電動車,跟在兩人身旁。
上初中那會,林思弦在校運會上摔傷了腿,上學都是一瘸一拐的。
華照君看到了, 每天都會騎著家裡的舊電瓶車,在他家樓下等著,載他去上學。
那電瓶車好舊的,只有一邊的後視鏡,燈也壞掉了。
開的時候會發出咯吱咯吱的異響。
有時候跑到半路就會沒電,華照君氣得踹它兩腳,它又莫名其妙地有電了。
“他媽的,這破車!又沒電了。”
好在那電動車沒電了,還可以當自行車蹬。
“你怎麽這麽重啊?我快累死了。”
華照君就是這樣,一腳一腳蹬著將林思弦送到學校,累得氣喘籲籲。
可惜好景不長,那電動車停在校門口,被人把電瓶給偷了。
華照君被家裡人一頓臭罵,委屈得很,掉了不少小珍珠。
她個子長得小,看起來也像是個不懂事的笨拙女孩。
卻像姐姐一樣,照顧了林思弦很多。
“連電動車都不會騎,以後哪個女孩子敢要你啊?”
華照君騎著電動車,沿著商務街閑逛起來。
迎面吹來的風放肆地撩撥著她的頭髮,吹到林思弦的鼻尖,帶著薄荷洗發水的味道,有些癢癢的。
“我可以找個會騎電動車的老婆嘛。”
林思弦脫口而出。
華照君沉默了半晌沒有說話。
林思弦瞅了瞅後視鏡,能從鏡子裡看到少女的臉頰泛著紅暈。
不知道是腮紅,還是本來的顏色。
高大俊朗的少年坐在電動車的後座,嬌小可愛的少女坐在前面。
兩人待在一起的畫風有些奇怪,卻又分外的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