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書記》第2章
我住在三層(共四層),是70年代初複興集團始建的磚混結構老樓。妻用盒尺認真丈量過,實用面積為42平米,隻有一間半屋,沒有客廳,有容一人轉身的廁所,陽台是後來外面硬加上去的,東側作為簡易的廚房,西側擺放上一張折疊桌,四張折疊小凳,權作餐廳。我們夫妻臥室的家具是根據空間大小固定在牆上的,電視櫃與床間隻容一人下肢通過。兒子的屋,隻能放一張單人床、一張小書桌和我一隻巨大的書櫃。那隻書櫃跟了我許多年,我真怕它離開我或我離開它後,彼此因相思不得而迅速蒼老,早日走上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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