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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絕境屠魔》第六十七話 悖論(3)
  確認老人死亡後,白權璽彎腰撿起他掉落在地的手杖。

  他從紙巾盒裡抽出兩張紙巾,隨後他用手杖輕敲了兩下地板,伴隨著紙張的消失,他的視角來到了一處密林。

  這座密林位於光明島邊緣,平時鮮有人至,是藏屍的不二之選。

  選好位置後,他拉起屍體並用手杖輕敲三下地板,屍體當場消失,他繼續用手杖敲地,這回他的視角切換到了自家臥房。

  他看到書桌上扔著一支水性筆,他當即決定同筆交換位置。

  包廂裡再次響起手杖敲擊地板的聲音,同紙巾和屍體一樣,他也迅速消失不見。

  ……

  回到家後,白權璽將鋼筆丟到桌上破口大罵:

  “艸!你他媽是瘋了嗎!居然控制我去殺人!一旦屍體被人發現那我這輩子都毀了!你……”

  “噠噠!”

  鋼筆不耐煩地敲打桌子,示意它有話要說。

  白權璽對此置若罔聞,他繼續對鋼筆祖安輸出:

  “我好不容易找到個這麽爽快主!結果你居然把人殺了!你知道他出的價有多高嗎?有了那筆錢我這輩子都不用愁了!”

  面對主人的謾罵,鋼筆絲毫不慌,它用行動證明什麽叫我行我素。

  在一聲聲優美的國粹中,鋼筆絲滑優雅地寫完了一篇小作文。

  此時白權璽也罵累了,發覺鋼筆在寫字的他決定看看這鬼東西又在整什麽么蛾子。

  鋼筆所寫內容如下:

  “白先生,抱歉惹您生氣,請先消消火,我有話要跟您說。

  “首先介紹下我自己,我名叫‘權力王杖’,是您的初始超能物。

  “我的使命是幫您完成讓光明島成為首都的願望,因此我會一步步教您怎麽做。

  “在此之前,我必須跟您交代件事,雖然名叫權力王杖,但我本身無法賦予使用者任何權力。

  “我能做的是給予您獲取權力的建議和方法,遇到不懂的地方您直接問我就行。

  “我本身自帶墨水,無需蓄墨,我可以憑空寫字,無需紙張。

  “我身上所用都是真金白銀,價值連城,不過請您千萬不要賣掉我,不然您會死的。”

  讀到最後那句話時,白權璽差點暴走:“開什麽玩笑!什麽叫離了你我就得死?你給我解釋清楚!”

  接到命令後,鋼筆刷刷寫起字來:

  “白先生,祈願有條名叫縛主性的規則,簡單來說就是您不能離我太遠,一旦超過安全距離您就會陷入昏迷直至死亡。”

  “什麽鬼?那我豈不是得天天把你帶在身邊?”

  “是的,就是這樣。”

  “我艸!你、你……”

  白權璽快氣瘋了,他盡力克制著說:“聽著,我現在後悔許願了,告訴我如何才能擺脫你,我不想要你了。”

  “您是說您不想完成願望,對嗎?”

  “對。”

  “這就難辦了,作為超能物,我的使命就是協助您實現願望,不然我無法消失,而強行拋棄我的話您就會昏迷死亡。”

  “所以我必須實現願望才行嗎?不實現的話會怎麽樣?”

  “必須實現願望才行,不實現的話那就複雜了,我給您仔細講講吧。

  “首先,你不能把我扔掉,否則會觸發縛主性;其次,作為初始超能物,我無法被販賣或贈送,因為我必須完成願望。

  “若想讓我離開,你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找到一個願意繼承並實現你願望的人,但在那之前你必須先成為掠奪者。”

  “掠奪者是什麽?”

  “掠奪者就是超能者殺手,他們會通過殺死超能者的方式獲取更多超能物,比如那位買家。

  “由於超能物同超能者的靈魂綁定,因此只要你靈魂還在那超能物就隻效忠你一人,別人即便得到它也無法使用。

  “若想在不繼承願望的前提下得到更多超能物的話,那就只能殺死原主人,這樣才能讓超能物解除原有聯系並建立新的聯系。

  “作為掠奪者,你最高可擁有十個超能物,多一個超能物等於多一條命,每多一個超能物你的體能就會得到一定的強化。

  “如果你想離開我的話就必須先擁有兩個及以上的超能物,沒有超能物的超能者通通活不過三天。

  “之後你就可以尋找願望繼承者了,須注意,繼承者必須自願繼承願望,你不得對其動用任何威逼利誘手段。

  “若實在找不到繼承者的話,還有一種方式能讓你擺脫我,那就是用另一個超能物將我摧毀。

  “根據規則,只有超能物才能摧毀超能物,因此你可以用另一個具備攻擊性的超能物摧毀我。

  “不過我必須提醒你,失去初始超能物後你的體質會大打折扣,即便掠奪再多超能物也無法彌補其損失,這麽做之前你可得想好了。”

  “所以我非得成為掠奪者不可嗎?”

  “是的,你已經是了。”

  “啊?為什麽?”

  看到白權璽這副一問三不知的表情,鋼筆再次寫起了小作文:

  “白先生,因為那名買家也是超能者,剛才你把他殺了那他超能物就歸你了,所以你已經是掠奪者了。

  “買家的初始超能物名叫‘易物手杖’,該手杖可交換任何物品的位置。

  “用它敲擊地面兩下可獲得交換物所處環境視野,敲三下則是跟手裡的東西進行互相交換。”

  “那屍體該怎麽辦?”

  “屍體的事你不用擔心,超能者及其被害人的屍體會在死後第三天徹底消失,超能物則會在三天后被祈願回收。”

  “那他家人報警怎麽辦?”

  “不必擔心,根據規則,只有超能者才會記得超能者,普通人有關超能者的記憶會在一個月內被慢慢抹除,沒人會記得ta。

  “超能者死後,其生前靠超能物維系的一切都會消失不見,除非有人願意繼承願望,否則對這個世界而言ta就跟從未存在過一樣。”

  “你為什麽要控制我殺買家?”

  “那人是位掠奪者,他把你約出來是為了殺死你得到我,他給你喝的茶有毒,若不是我逼他把茶喝下你早就中毒了。

  “不過別擔心,你的體質非常好,即便中毒也能快速分解,沒什麽東西能夠傷害你。”

  “他怎麽知道你是超能物?”

  “成為超能者滿一周就會獲得感應能力,彼時你能感應到一定范圍內的超能者。

  “成為超能者的時間越長感應能力就越強,彼時超能者和超能物你都能感應到。

  “成為超能者三年後你就會獲得屏蔽能力,彼時低於三年的超能者都無法感受到你的氣息。

  “在低於三年的超能者眼裡,你與普通人無異,但在你眼裡他們的身份卻是一清二楚。

  “但如果有高於三年的超能者的話,ta依舊能感應到你,除非你的時間比ta更長,三年之後在感應力上就是拚時長了。”

  “既然你是為實現願望而生的,那如果我完成心願你會離開嗎?”

  “不會, 完成心願後我會一直存在,因為你得靠超能物維系這一切,哪天我消失了你的願望也會隨之破滅。”

  “那就是說,實現願望後就算把你扔角落吃灰也不能讓你去見太奶,對嗎?”

  “是的。”

  “你他媽!!我!!艸!!”

  白權璽幾欲發瘋。

  他沒想到僅僅兩小時他就從一個擺爛公務員變成了殺人犯!!這一切還是在一支鋼筆的操控下完成的!!

  更要命的是!他現在還在跟這支鋼筆談話!到底是他瘋了還是這個世界瘋了!!

  他覺得自己一定是在夢裡!對!一定是在夢裡!只要醒過來就好了!他必須想辦法讓自己趕緊醒過來!

  他發瘋似的在房裡翻找能讓他離開夢境的東西,他猛然想起左臂綁了把刀,他馬上從袖子裡抽出刀對準手臂狠狠一劃——

  刺拉!!

  一道醒目的血痕出現在他右臂上,撕裂般的劇痛令他不停咂嘴,就在他以為自己即將醒來時,下秒發生的事直接給了他當頭一棒。

  短短十秒內,剛被切開的傷口迅速愈合完畢,其過程快到他甚至來不及去感受,唯一能證明傷口存在的只有殘留在手臂上的血跡。

  他被這恢復速度嚇到了,他舉起刀對準手臂又是幾下,其力道之大幾乎把手臂砍斷。

  盡管傷勢極其嚴重,可手臂依舊在數秒內完全恢復,撫摸著完好無損的右臂,他終於意識到了問題:

  那支鋼筆說的沒錯,他真的成了掠奪者,再也沒有東西可以傷害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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