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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遊:從黑熊精開始》第2章 自投羅網
  “啊這——”

  熊毅神色複雜地看著案板上那四條被洗剝乾淨、光溜溜一絲不掛的待宰肉體,感覺自己很是受到了一些驚嚇。

  眼前這幾個人,雖然現在還是囫圇身子,但想象著他們接下來可能面臨的待遇,那副畫面一出現在熊毅腦中,便讓他有些生理不適。

  “這是我能看的嗎?”

  盡管其中還有一個女人,但跟那兩個男的一樣,又黃又瘦,一副飽受生活摧殘的模樣,並不能讓人產生半點遐思綺念。

  狼頭領大約還是有些自矜身份,不肯做這過於狗腿的事,還是派之前提議的老鼠精前來稟報。

  “大王,這人心頭第一口熱血,最是溫養不過,須得趁生時飲用不可。還請大王先用,以助仙壽!”

  熊毅一時無語,腦子卻產生了些奇怪的疑惑,不知該怎麽個“用”法。是直接用小刀在人心口剌個口子,他直接趴上去吸,還是用個杯碗接下來再飲,好顯得“文明”一些?

  巨齒頭領手裡轉著匕首,躍躍欲試,他的眼睛裡閃著興奮的光芒。旁邊圍著的小妖怪們也都是一副期待的樣子,等待著大快朵頤。

  這樣的場面,熊毅若是沒看到,也還罷了。但既然撞見,其實並沒有多少思考的余地。他就算不去“用”,也不能真讓這幾個人在他眼前被剝皮剔骨、肢解宰殺。

  “住手!”

  看著小妖們遺憾的眼神,熊毅心想:這一次只能先委屈委屈你們了,不要著急,本大王很快就會補償你們。

  這個世界本來就是這樣。妖怪食人看上去殘忍,但人類或是捉到了妖怪,除了享受類似待遇之外,蓄作奴隸玩物者有之,活食腦髓者亦有之。宰殺之後,毛皮要被剝下來做成最上等的皮裘,骨頭也要被拆下來泡酒——這可比尋常的虎骨蛇骨搶手多了。

  熊毅揮手叫停了小妖怪們期望的一場饕餮盛宴,他讓人給撤去案板刀具,給這幾個可憐蟲穿好衣服,再把他們弄醒。

  巨齒頭領叫醒人的手法一點都不溫柔,凡是長了眼睛的,都能看出他在借此發泄遺憾。但現下也管不了那麽許多,只見他又是扇耳光,又是潑涼水。女人和小孩剛被叫醒就又嚇暈了過去,也不知道會不會留下後遺症。倒是兩個男人雖然渾身抖如篩糠,但好歹堅持了下去。

  時已入秋,山中又涼,幾個人剛剛洗了個免費的涼水澡,這會兒嘴唇都有些發紫。熊毅只怕他們要凍出病來,便叫人生了火,又命人取來幾張毛皮讓他們裹住取暖。見他們神色慌張,心裡知道他們在怕什麽,就屏退眾妖,隻留下他們單獨說話。

  那個年輕些的跪在地上,埋著腦袋瑟瑟發抖,一句話也不敢說。倒是那個老漢膽大一些,雖然仍顯得害怕,但總算能把事情講明白。

  這是一個悲慘,但並不稀奇的故事。

  李大所家原本住在山外,和他哥李大田毗鄰而居,在山腳下種著幾畝地,勉強維持生活。

  根據缺啥想啥的一貫思路,很顯然這倆兄弟既沒有田地,住的房子也就是略勝於無,湊合著遮蔽一下風雨。

  他家從祖爺爺開始,就一直是普渡寺的佃戶。

  原本這日子也總能過得。但他兒子意外跌溝裡,摔斷了腿,為了保住這個主要勞力,隻好從普渡寺的佛爺那裡借了些錢,請大夫治傷。可惜最後還是落了點殘疾,雖說還能乾農活,但腿腳總是不靈便。

  為盡早還債,他全家早出晚歸,拚命在地裡乾活。想多種點糧食,他們又多開墾了幾畝荒地。背土挑石頭的活計實在太重,他老婆年紀大了,身子弱,吃不住辛苦,不合肩上生了一個癤。

  初時這點小瘡包也沒人理會,隨便塗了些草藥便等它自行消退。誰知那癤越來越大,直有拳頭大小,帶累得半邊身子都疼痛難忍。

  他老婆疼得抽搐,沒日沒夜痛苦呻吟。李大所沒法,把家裡能變賣的都變賣了,又去借了些錢,請了個郎中。那郎中收了錢,用在火裡燎過的刀子,從他老婆肩上直挖出一大碗爛肉來。

  敷了些藥,人看上去倒是松快一些了。但轉天就發起了高燒,一連燒了四五天,終於咽了氣。還有氣兒的時候,臉色已經跟白土沒什麽兩樣。

  那時候,李大所已經沒眼淚可流。相比悲傷,他滿腦子想的是,這下子又花了許多錢,家裡又損失了一個主要勞力,借佛爺的錢該怎麽還。

  佛爺倒很都很和氣,借錢時不用過多哀求。但借了錢,就得按時連本帶利還上,沒有人敢欠佛爺們的錢不還。

  這些錢都是菩薩的。菩薩庇佑保護大家,誰要是虧欠了菩薩,那就得下十八層地獄。佛爺們心再善,也不能寬宥這種行為,必須讓有罪孽的贖罪才行。這就叫做“消業”。

  當這些欠債不還的人被吊在樹上,打得皮開肉綻的時候,好心的佛爺們還會在旁邊念經,為他們消解罪業,這樣等他們下了地獄,大概能少受點罪。消完業的,最身強力壯的,也就喘了七八天的氣。

  如果不想“消業”,還有個辦法就是“贖業”。即將家裡十二歲以下的孩童舍給菩薩,有此誠心,就可以贖了自己的罪孽。

  不少人選了這個路子,或許是個好辦法。按佛爺們的說法,這“都是好事”,是去供奉菩薩,“享福去了”。說起來,在家裡吃不飽穿不暖,一個個餓的跟瘦猴兒一樣,寺院裡的佛爺們不愁吃穿,相比之下,確實算是享福。

  李大所不願把兒子交出去“消業”。他自己倒是不怕挨打,但消完業,就算還能留條命,也是個廢人了。指望他兒子這個殘疾,帶著一對婦孺,日子能過成什麽樣,可想而知。

  他更舍不得把孫子送出去“贖業”。他家子嗣艱難,他老婆生了三個孩子,最後長成的就一個。他兒子娶了媳婦,第一胎生下來的也沒養大。

  更重要的是,舍給普渡寺的孩童,自此就再沒人見過,也不知道被送到哪裡去了。

  死別之事經歷得太多,對這生離之苦,他實在承受不得。

  然而要跑,卻不容易。

  且不說外鄉並無親眷可以投靠。像他們這樣欠了債的,都在寺院關注之下。這一帶都是都是普渡寺的信眾,寺主據說活了兩百多歲,頗有神通,誰都不敢瞞他。他兒子腿腳不便,只要被人發現,那寺裡很快就知道。等寺院的武僧追來,他們還能跑到哪裡去呢?

  即便逃到他鄉,像他們這樣背井離鄉、毫無根底的人,也很難找到活路。

  李老漢思來想去,反而覺得往山裡跑還有一線生機。他們住在山下,對山裡本就熟悉,要在山裡撿生活其實容易。

  這一片山林卻也清淨,沒有什麽可怖的毒蟲猛獸。那普渡寺的觸角也伸不到那山裡去——據說是因為山裡有一夥妖怪。妖怪之事,人人皆聞,甚至還有人信誓旦旦說自己親見過。但對於李老漢來說,卻都屬於道聽途說。

  而且即便是在這些路邊聽來的故事裡,被妖怪撞見,最多也就是被驅趕,不會怎麽樣。

  他心想,即便山裡真的有妖怪,他們總可以找一個不會被妖怪干涉、寺院也不敢來管的地方,勉強先生活下去,日後再從長計較。

  不得不說,黑熊精對妖怪們的約束,使得在這一帶鄉民心目中,妖怪固然還有些可怕,卻僅限於“刻板印象”那一級別,而非是因為實在的劣跡,遠遠達不到可止小兒夜啼的程度。

  一邊是不太恐怖的傳說,一邊卻是迫在眉睫的危險。還債的日期將近,家中卻隻余四壁,青黃不接,幾乎都要揭不開鍋了。

  最後這個一輩子怯懦的老頭子乾脆咬了咬牙:

  “哪怕真被妖怪吃了,一家人團圓,也比留在這等死,骨肉分離好!”

  李老頭挑了一個靜悄悄的夜晚,帶著一家人往山裡逃去。雖是逃難,也要將能帶上的財產都帶上,那幾隻小雞便在其中。小雞仔值不了幾個錢,但如能養大,就是一筆重要的財富。

  他們帶著婦孺,挑擔背簍,自然跑不多快。卻一刻也不敢停,唯恐被被人發現,隻覺得那僧人就在後方追逐。深一腳淺一腳,跑了一夜,也不知跑了幾十裡地。一直到天明,他孫子喊著腳疼肚餓,再也不肯走了,方才停了下來,飲食休息。

  只是這番慌不擇路,一意奔逃,李老頭卻不知道,他跑得路程也未免太遠了些。這裡尋常人並不會踏足,也已經超出了那些妖怪所能容忍的極限。

  他更是忘了一件事。妖怪們見了人,隻驅趕,並不傷害。這是因為真正被宰殺切割、最後變成妖怪口中餐食的倒霉鬼們,並沒有機會回來訴說。

  他同樣高估了自己的膽量。盡管傳說之中妖怪並不凶殘,但真當這些齜牙咧嘴、半人半獸、如鬼魅一般的妖怪們咆哮著向他衝過來時,他隻感覺腦中“嗡”的一聲,身上的血似乎一瞬之間都不再流了。

  “完了——”

  這是他昏厥之前最後的想法。

  如果他們最後遇到的不是熊毅,這一家子確實就完了。

  幾個可憐蟲確實倒霉,熊毅在心懷惻隱之余,卻突然意識到,這幾個人的到來,可不只是讓他聽一次慘淡故事、再發發善心,對他實有莫大的價值。

  熊毅目光灼灼,腦子裡頓時冒出了一句話:“入吾彀中矣!”

  熊毅對自己和黑熊精在個人發展道路上的區別總結為:“你修你的仙途大道,我過我的悠閑生活。”

  而過好小日子的第一步,便是搬家。

  熊毅習慣了黑熊精的身份,卻不代表他能習慣黑熊精的生活。

  哪怕不管別人,僅考慮自己。既然是山洞,景觀再如何美妙,終究免不了幽暗濕冷。雖然有火燭照明,也有些孔洞可以通風,但總不夠明亮通透。這樣的地方,也就偶爾住一住還行。如是長住,實在悶得慌。

  但建房起屋,這一洞妖怪裡可有這樣的人才?

  恕他熊眼昏花,發掘不出來。

  眼下落到他手裡的,當然不是什麽英雄,甚至連人才也談不上,但卻可以幫他解決這個問題。

  要建造正經能住的房子,而不是隨便什麽窩棚,須得從山外邊請工匠不可。但讓誰去請呢?熊毅自己不願意受這個麻煩,手下的小妖們也沒一個能靠得住。讓一個讓人類看了就心裡害怕的妖怪,去請人來山裡蓋房子,鬼才願意來。

  如果派個真正的人去,那難度就大大降低了。至於說匠人來了之後會不會害怕,只要人過來,剩下的事情好說。

  “手裡要有了這麽幾個人,許多事情辦起來倒是方便許多。”

  聽完李老漢的經歷,熊毅首先對那普渡寺主金池老和尚的“威名”感到驚奇。

  普渡寺就在此間西北方向,下了山便能看到。寺院殿閣嵯峨,巍然壯麗,在這幾百裡地界,都是頭一號的寶刹叢林。那寺中供奉觀世音菩薩, 故又稱觀音別院。其能以菩薩下處自居,可見其自負。周圍一片土地,皆為寺產。香火繁盛,供養不息。那寺主據稱已有兩百多歲,佛法精深,在遠近鄉民心中,自然與神佛無異。

  黑熊精與那金池老僧確有些交情,也談不上多麽深厚。早先去他那裡聽過幾次講經,後來便不常去了,但還有些往來。卻不知道他那寺裡做什麽營生,更不清楚這老和尚在十裡八鄉居然還很威風。

  一想到那個熟悉的故事裡這個老和尚的光輝事跡,熊毅頓時心裡感歎:“黑熊精啊,你也算是個有追求的妖怪,怎麽會跟這種家夥有來往!知人知面不知心,你怕是被這老和尚道貌岸然的樣子給騙了!”

  還有另一件事,也很奇怪。

  “方才聽你說,舍給那寺中的孩童,後來便無人能再見到,這是什麽道理?”

  李老漢偷眼看了一眼那妖王,見其樣貌與其他妖怪大不相同,和常人無異。看上去也很面善,說話聲音也和氣,恐懼之心減了一些,顫聲道:

  “回大王,據說是送去遠方學佛了。等學成之後,也在各方寶刹中繼續侍奉菩薩,不會再回來。佛爺說孩子既被舍給了菩薩,便與家中再無瓜葛。他們體諒親人掛念,才肯告知一二,不許再打聽多問。”

  這些信眾對僧人們所說不敢懷疑,熊毅卻覺得奇怪,難道這年頭也有留學“僧”了?

  不管怎麽說,這夥禿子橫霸一方,又是放高利貸,又是強行離間骨肉,恐怕不是什麽好鳥。不過如果加上這夥禿驢日後可能乾出的勾當,便又覺得並不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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