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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土的盡頭》第1章 復仇的種子
  “父親!你要去哪啊!”

  “打仗啊,我們窮人就會翻身了!”

  “那…我能去嗎?”

  “這關你什麽事,你好好在家待著,無論發生什麽都不要離開這個地方。”

  “哦—”

  父親剛準備離開,轉回身遞給我一樣東西,“諾—這把尼泊爾軍刀可陪我半輩子了,你可要保管好他哦,遇到危險了,就用他保護自己。”

  我仔細的端詳著這把尼泊爾,精致的花紋有序的鑲在刀邊上,牛皮的刀把握著格外的舒適。

  再一抬頭,父親早無了蹤影。

  整整一年,換來的不是父親熱枕的擁抱,而是一場毀滅地球的戰爭,同樣毀了我唯一的親人。

  我沒什麽文化,在廢土上生活,文化是沒有用的,於是我就不聽的錘煉自己,用無數次的殺人是自己的刀更快、更狠。

  由於我不認識幾個字,不會起名字,那麽就跟著這個刀一樣叫尼泊爾吧。

  在廢土上,我磨練成了和我父親一樣的戰士,但我卻仇視斯巴賽迪爾和富人,他們毀掉了我的一切,卻客觀的成就了自己。

  尼泊爾只有一個想法—報仇。

  為了報仇,我在中轉站混跡了多年,打聽到了不少消息,知道了拉瑪迪歐斯這個地方,是兵家必爭之地。

  我想無論雙方誰佔領了這裡,他們的頭目一定會進駐,到時候我再一暗殺就可以了。

  於是乎,我便尋到了拉瑪迪歐斯。

  就這樣等了數天,突然看見了一支軍隊浩浩蕩蕩的衝進拉瑪迪歐斯,我開著我的吉普就在旁邊跟著。

  等大軍進入了,他也緊隨其後,但很不幸的是,我一進去便是了方向感,一直轉了半天才出來,之後看著這漫天黃沙也只能望而生畏了。

  我只能悻悻的把車開到一旁,靜靜的等那支軍隊出來,說不定能看到落荒而逃的斯巴賽迪爾,哦不,他已經死了,是二世。

  可惜,我沒等到斯巴賽迪爾二世,卻等到了一個人。

  一天中午,我準備趴在後備箱午睡,“吱吱!”我被響聲驚動,悄悄的往那邊看,一個五短身材,長得書生氣息的人,不知在我車前面搗鼓什麽。

  我心想不好,抽出尼泊爾,見那人把住方向盤,目視前方,又說“沒想到啊,你走了,還找我兄弟陪我。”

  我冷冷的說道,“誰是你的兄弟啊?”順勢把尼泊爾架在他的脖子上

  “朋友,沒看見車上有人,走了一天的路了。”

  我看了看他背後的槍,我必須先解除他的武裝,“先把你後背的槍給我。”

  他待人很誠懇,跟我說的什麽進化、輻射聽起來也很有道理,於是他邀請我一塊完成他的什麽千秋大業,說起來很光榮—複興人類,可是我隻想復仇。

  盡管如此,他的言語讓我也深刻了反思自己,思考我信奉已久的生存法則是否正義,不過這些建成人類偉業的事情我沒興趣,但覺得他挺有意思的,算了,跟他走吧。

  經過血雨腥風的幾天,我和他同生死共進退,也有了感情,但一切的一切都在那天改變。

  我們被斯巴賽迪爾那幫小子抓住,慌亂之中,我被一個士兵摁倒在地上,那個士兵掏出槍對準我腦門,就連我也以為我要完了時,那個士兵被爆頭了。

  順著救我那人槍聲源處望,我看見一個人,高瘦身材,臉上帶著面具,衣服穿得十分現代化,太陽照到衣服上亮亮閃的。

  他揮手示意我過去,我看了看肯現在安全,於是趁他沒注意跑了過去。

  “謝謝你啊,恩人!”

  “我不用你謝我,我只求你辦一件事,也是幫你辦一件事。”

  我先回頭看看,有兩個士兵朝這邊奔來,我掏出槍“噠噠噠!”

  彈無虛發。

  “好小子,槍法不錯。”

  “恩人你有事快說。”我不時提防的往後看。

  “叫我伽什即可,你不是想復仇嗎,這是個好機會,找機會殺了斯巴賽迪爾二世吧,嗯?”

  我背後一陣發涼,他怎麽知道我要報仇的。

  還沒等我問他,他先開口“這個給你全自動鎧甲,穿著它刺殺,成功與否,有事的話來中轉站找我。”

  說完這個伽什投也不回的走了。

  當天晚上,我看大家都睡著了,我特意看了看肯,他在坦克上睡,我穿好鎧甲,從頭到腳全部武裝,這樣很好,一來無人能認出我,二來失敗我存活的幾率很大。

  我從坦克下悄悄的摸過去,不料還是被肯發現了,一發子彈直接鑲在了我身上,隻感覺有些略微的衝擊力,對我沒造成任何的傷害。

  不過他們人多勢眾,雙拳難敵四手,好漢架不住人多,我識時務的往前面跑,他沒追過來。

  跑了好幾裡路,我急忙把鎧甲脫了,找了個地方埋下去。

  還好無人懷疑我,不久,在肯的領導下,我們勝利了,我卻十分憂慮,我的仇永遠報不了了啊,聽著他洗腦般的演講,我被他深深折服,但仇恨卻像橫進去的刀,讓我們永遠無法融合。

  演講完,說是要去一個很遠的地方叫頓蘭德,我便早早的睡了下去。

  對於那個伽什,我也不想去找他了,那些只能激起我的仇恨。

  第二天我早早的起來了,我總是習慣性的把我的尼泊爾放在枕頭下,人心隔肚皮,做事兩不知,它能以防不測,也是一個念想,可是今天起來的時候,它卻消失了。

  我前前後後的找了半天,最終一無所獲,後來我發現衣服上被貼了張紙,“殺肯,還刀,伽什,留信。”

  我氣的瞬間暴起,一腳蹬開帳篷,“這個人…氣死我了…我非宰了他不可…”

  看到了肯,我故意隱瞞我的氣憤,而且我也不能降這件事告訴他。

  上了車,我苦思冥想了一路也想不到好辦法,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到了頓蘭德,肯帶領一批人進去了,我和一部分兄弟留在外面。

  我點燃了一根煙,望向遠處的地平線,一直慢慢的往前推進,我多希望我的事情能像亂麻拉直一般,向這地平線一樣,可惜我做不到。

  一段槍聲打斷了我的思考,我剛準備進去看看,身後來了一人,“啪啪啪!!!”我身邊的兄弟橫七豎八的倒下。

  我迅速還擊,將其透露打爆,詭異的是,他崩出的是黃色的血。

  我正出神,身後一把匕首便扎了進來,我不怕痛,轉身用槍背重擊那人天靈蓋,“膛!”竟發出了金屬碰撞的聲音,那人紋絲未動。

  “啪!”那個怪人被打爆了頭,蹦了我一身黃血,有一股汽油味。

  我定睛一看救我之人是誰,卻是那個我最不想看見的人—伽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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