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的使用,只是自私的一種表現,而不是自私這種行為的本質。
在這家韓國財閥公司的經歷,已經寫了六七期,距離撤退時間已經不遠了。
上一期我說到了罷工,這種事兒對於工廠而言挺惡劣的。不過我的離職和罷工關系不大,因為我罷工之後,又在工廠幹了大半年。真正的原因就直說吧,是因為我吃不了這裡的苦。而表面上的原因呢?是因為剛剛好,小孩在這時候出生了,由此和老婆發生的矛盾,給了我一個完美的借口,我就借坡下驢,從這裡離開了。
為什麽說小孩出生這件事是我的借口。
因為小孩子出生後,肯定需要父母的照顧嘛,因為這個理由離職,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不一樣,我結婚後是和父母住在一起的,母親雖然還在打工,但是快要退休了,父親也已經內退,整天在家打麻將。他們有充足的時間幫我帶小孩,他們經常對我說的一句話就是,家裡的事情我不要操心,安心上班就行。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生小孩不是我離職的真正原因,只是個借口。
但是僅僅有這個借口還不夠,因為他說服不了我的父母。我的父母都跟我說的很明確了,讓我好好上班就行,家裡的事不要管。靠小孩出生要人照顧這個借口,過不了我父母這一關。
我離職的最佳借口,其實是我老婆給我的。
我老婆這個人吧,聰明,智商很高,長得既可愛又好看,和我的生活習慣也很協調,聽著啥啥都是優點,就沒啥缺點了?
沒缺點的人,在這個世界上是不存在的。其實她的缺點很多,而且,最嚴重的那個缺點,一般人忍不了。
那就是,她每個月都會有那麽幾天抑鬱。
她抑鬱的時候,就會非常沒有安全感,會覺得我做什麽都是錯的,會和我打架。
女人相比於男人來說,本來就沒有什麽安全感,而我老婆小時候的成長經歷,讓她更加缺乏安全感,成年之後,到了每個月抑鬱的那幾天,就會超級沒有安全感。
她沒有安全感的表現,是非常變態的。
比方說,她覺得我做錯了什麽事,就會打我,我一反擊,就惹怒了她,她能和我打整整一夜,都不讓我睡覺。我白天在外面工作很辛苦,晚上還要跟老婆打整整一宿不睡覺,是個人都受不了。得虧我那時候年輕,如果換做現在的我,早被我老婆給打掛了,可以直接收屍了。
其實我是不是真做錯了什麽事呢?根本談不上。我這輩子不抽煙,不喝酒,不玩女人,除了玩玩遊戲,沒別的愛好,只要不是在工作,我就肯定會回家,純屬好男人的典范,打著燈籠也找不到的,可是老婆就是嫌我這不對,那不對。
我到底哪裡不對?
說白了,我唯一的不對,就是沒有錢,沒法給她帶來安全感。
她自己身在局中,是看不出來這些的,但是我作為旁觀者,能看得清楚。
我沒有錢,所以她就會把我的很多事情當作缺點,她經常會像下面這樣說我:
我玩遊戲了,不陪她,所以是缺點,天底下哪個男人像我這樣的?
我上班太累,周末睡懶覺,不陪她出去玩,所以是缺點,天底下哪個男人像我這樣的?
我整天在公司加班,沒時間陪她,所以是缺點,天底下哪個男人像我這樣的?
小孩出生的時候,我沒有在產房等著,而是在上班,所以是缺點,天底下哪個男人像我這樣的?
現在看看,
上面這些缺點,真的是缺點嗎?真的沒有哪個男人這樣嗎?就沒有為工作付出的男人了? 如果真的要說,天底下確實沒有哪個男人像我這樣,因為我實在是太好了,絕大部分男人比不上我。
本質上,就是因為窮,才會被老婆這麽說。貧賤夫妻百事哀嘛。
其實,我老婆大部分時候挺好的,她關鍵就是每個月抑鬱的那幾天,表現得比較誇張。
平時,她很理性的時候,也覺得我不錯,還希望我天天陪在她身邊。一旦那幾天抑鬱了,就像變了一個人一樣,覺得世界都是黑暗的,我的一切都變成了缺點,讓她極度的缺乏安全感,這時候,她就會通過各種折磨我來發泄。
除了和我打架,整整打一宿不睡覺以外,她還總是鬧離婚。
鬧離婚,也是她缺乏安全感的表現。
那段時間,每當她看到我玩遊戲,就會變得非常沒有安全感。因為她覺得,我花精力玩遊戲,沉迷遊戲,就不會花精力去掙錢了,那她豈不是要過一輩子窮日子了?一想到這裡,她瞬間就失去了對生活的信心,開始和我鬧離婚。
鬧離婚就鬧離婚吧,哪對夫妻不鬧一鬧?就因為鬧離婚,我就認為她是抑鬱?
這是因為老婆的兩種狀態,變化太大了。老婆平時和我好的時候,關系好的離譜,恨不得和我變成連體人,但當她和我吵架的時候,卻動不動就要離婚。而且這種狀態變化極為有規律,每個月固定的,總是會持續幾天。
規律大概是這樣。
我和她結婚的前五年,剛好一年會鬧十二次離婚,平均一個月一次,這時候鬧離婚只是口號,主要內容還是打架,不過很少鬧出門的。
結婚後五年到十年,變成了三個月鬧一次離婚,但是鬧得比較大,這時候鬧離婚,打架打得不像以前那麽厲害,畢竟年齡大了嘛,沒精力打架了。但是會鬧到民政局門口,要當場辦離婚。我們倆去過幾次民政局,都是在門口就打退堂鼓了,她會瞬間轉變回來,讓我帶她去吃一碗餛飩,就不離婚了。這算什麽?一碗餛飩買來的老婆嗎?
結婚後十年到十五年,減少到一年兩三次鬧離婚,一般鬧得不會太凶。但是也有一兩次,鬧到民政局門口了。這時候她膽子更大,居然敢走進民政局,幸好,民政局的離婚流程變了,工作人員讓我們領個離婚冷靜期通知書,三十天之後再來。回家之後,還是老樣子,她會讓我帶她吃一碗餛飩,吃完餛飩,她就把離婚這事兒給忘了,像個沒事兒人一樣,又恨不得和我是對連體人。
結婚後十五年之後到現在,幾乎就不鬧離婚了。
最近這幾年,我玩遊戲,她就在旁邊伺候著;我出差,她就幫我整理行囊;我上班,她就在家裡打掃衛生……
抑鬱症被治好了。
雖然偶有抑鬱症發作跡象,但是程度很輕微了,無非就是說等小孩上大學要把我踹了,或者要把我趕走要一個人住之類的,只是嚇唬我。幾天之後,抑鬱症一好,又會粘著我,根本離不開……
說老說去,好像都是我老婆的錯啊,愛和我吵架,這麽說起來,我就沒有缺點嗎?當然不是,就像前面說的,這個世界上沒有完美的人,我作為一個凡人,更是如此。我有的時候,做的有些事情,是很過分的,會給老婆的脾氣推波助瀾。
比方說,我特別討厭出門,尤其討厭逛街。有一次,老婆讓我帶她去夫子廟逛街,結果我逛了幾分鍾覺得無聊,就把老婆一個人丟在夫子廟,自己先回家了,為了這件事情,老婆跟我打了好幾天的架。
現在想想,這其實是挺惡劣的一件事,老婆天天粘著我玩,我卻因為自己喜歡在家獨處,把她扔半路上,可以說,我的自私是達到了一定的程度,屬於極端自私。
稍微說一下,人到底怎麽樣才算自私。
舍不得分享好東西,算不算自私?舍不得錢請別人吃飯,算不算自私?我覺得不能算。
就像我,我請客從不含糊的,無論是同學、同事、朋友、老婆的閨蜜、甚至老婆閨蜜的老公,都是我請客,而老婆閨蜜老公卻從來不請客,這能說明我無私,他自私嗎?不能。我這叫大氣,他那叫小氣,卻不叫自私。
真正的自私,和錢其實是無關的,只和心有關。
只有像我我這樣,從來不顧別人的感受,唯一在乎的只有自己的感受,才叫自私。
我現在寫的凡人回憶錄,這個行為本身,就是我自私的表現。
寫回憶錄這個行為本身,和你去景區旅遊,留下“本人到此一遊”這幾個字,本質上是完全相同的。在景區刻下“本人到此一遊”,是為了留下自己到過景區的痕跡。而我寫《凡人回憶錄》,是因為我想留下我在人世間的痕跡。
同為留下痕跡,區別在於,我留下的是時空裡的“本人到此一遊”,而大部分人留下的,是景區裡的“本人到此一遊”。
不管是哪種方式留下的“本人到此一遊”,其本質,都是一種不顧別人感受的,自私的行為。
在景區留下刻字,隻爽了自己,但是會影響到其他遊客的觀感,我寫《凡人回憶錄》,也是爽了自己,但會影響到讀者,我描繪了很多我的陰暗面,有可能會給別人帶來不好的榜樣。
社會影響不好就不好吧,畢竟自私啊,自己的感受最重要。
其實,自私最終是沒什麽意義的,因為即便是留下了在這個世間的痕跡,最終也會全部消失,不過那就是另一個漫長的故事了……
自私,是不需要在乎意義的,“爽”就完了。
我自私的一面還有很多,比如我做的視頻,我寫的文字,我想怎麽寫怎麽寫,想怎麽做怎麽做,我在乎別人的感受了嗎?
有沒有人看我的視頻,我在乎了嗎?
我在書裡描述我自己人性中的缺點,自私、投機,我在乎社會影響了嗎?
都沒有,只是為了滿足我自己想留下人世間的痕跡的目的,我不在乎別人的感受,我不在乎社會影響,我就是這麽幹了。
所以,我老婆和我發脾氣也好,鬧離婚也好,我全都好好哄著,好好供著,挽留她,因為我知道,我自己也不是啥好人。
還有,好好哄著老婆,供著老婆,維護婚姻,也是出於一個自私的目的,為了自己的生活穩定。
這麽說來,其實每個人都是自私的,每個人都會本能的維護自己的利益。只是,他們意識不到這是一種自私的表現罷了。
又扯遠了,回到自己的回憶錄吧。
在韓國財閥企業工作的最後一段時間,剛好我的小孩出生了。我這麽自私的人,自然不會讓自己吃虧,我該請的產假都請了,足足放了一個星期。在這裡工作一年多,從來也沒享受過這麽久的休息。
在家裡呆著的那個星期,我內心告訴我自己,我再也不想去這家韓國財閥工廠受折磨了,整天加班、加班、加班,做的事情也是一模一樣,就是反覆的接單、確認路線、協調物流公司、組織裝貨,根本學不到什麽新東西。
而且很關鍵的一點,因為罷工事件,我早就在財閥企業的黑名單上了,我很清楚這一點。既然我都已經被人家拉進黑名單了,那麽未來肯定也不會有什麽成長,只有辛苦的加班和不斷的重複,那我還有什麽留下的必要呢?
這個時候,我自己的內心已經決定辭職了。
但是,我還需要一個理由,我要這個理由說服我父母。
我不可能拿小孩出生這個理由來說服父母,因為父母已經說了,讓我好好上班,帶小孩的事情不要我操心。
沒有理由說服父母可不行,在家裡是要挨批的。
這時候,老婆給了我理由。
小孩出生後那幾天,老婆很激烈的批評我,天底下哪有我這種男人?整天加班、加班、加班,老婆在醫院生小孩的時候,我都不在她身邊。
正好,她這麽一批評我,我的理由就來了。我跟家裡的所有人說,我要時間陪老婆,所以不能繼續在這家韓國財閥幹了,以此來說服我的父母。我的父母知道我們夫妻倆總為這事吵架,既然我這麽說,他們自然也就沒有理由阻止我了。
之子莫若父,其實我父母知道我辭職的真實原因。包括我老婆,她後來也想通了,每當她再和我吵架,怪我不陪她的時候,都會補上一句,“我沒讓你辭職啊,你要是辭職就別賴在我身上!”吃一塹長一智, 老婆果然是很聰明的啊。
而到了公司,我又跟公司說,我的小孩出生沒人帶,我沒法整天加班工作,所以要辭職。
看見沒,在所有人那裡,我的辭職理由都是冠冕堂皇,簡直無懈可擊。
於是,我就順利的從這家韓國工廠辭職了。
那是2006年下半年的事情,距離今天已經有十六七年了,這十六七年,很多事情已經有了結局。
給這段經歷寫個結局吧。
在我辭職之後沒多久,這家韓國工廠的韓國人也陸陸續續的回了國,因為一大幫子韓國人在這裡,補貼很高,所以工廠運營成本太高了。為了賺錢,這些拿著高額補貼的韓國人必須回國。
韓國人回國之後,這家工廠的運作模式也徹底變了,采用的是廠長承包製,具體是怎麽個承包法,我也不知道,只聽說,後來工人是從鄰近的省份整車拉來的,本地的工人不再用了。
為什麽不再用本地工人?估計是被本地工人的罷工搞怕了吧,哈哈。我算不算是這家工廠罷工的始作俑者之一?
再往後過幾年,國內有一家液晶面板製造企業崛起了,從國產液晶面板出現的那一天起,這家韓國工廠就像王小二過年一樣,一年不如一年。
直到現在,這家工廠的廠房還在,但已經物是人非,如今,這家工廠被國內企業給收購了,掛上了國內企業的招牌。
一切,都有始有終啊。
對了,明天我又要出差了,不帶電腦的,所以本文又要斷更一周了,下周出差回來再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