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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呂布一統三國》第六百零五章 收地方人事權
就這樣,呂布不僅握緊了槍杆子,握緊了筆杆子,還鼓動起大漢民眾的民意,發動起了群眾運動,來遏製那少數地方世家豪強。

 那些世家豪強以及參雜了部分世家大臣的內閣吏部不敢違抗呂布的意志,也不敢強奸民意,官員任職回避制度便順利地頒布天下,並收錄進大漢律法,從熹平三年(193年)元月一日開始執行,並有廷尉、禦史台全程跟進這些事宜。

 呂布在輿論上大做文章鼓動起沸騰的民意後,以民意不可犯為理由,順勢推出了官吏任職回避制度之後,又乘著這陣春風,推出了對官吏人事制度的改革。

 這次官吏人事制度的改革,主要集中兩點,一是取消官與吏之間的晉升限制,二是收回地方長官私募僚屬的權力。

 關於第一點,呂布讓沮授做了一番調查,然後頒布了一個條文:“本來在前漢時期,文學與吏道尚且並稱‘二途’,公卿士大夫未嘗有輕重抑揚之分,蕭何、曹參皆以刀筆吏成為佐命元勳,前漢還有不少公卿出於胥吏,而儒雅賢厚之人亦多借徑吏途以進身,儒與吏並未有明顯區別,博士子弟學成者補太守卒史,並不以為恥。

 可到了本朝,流品漸分,儒漸鄙吏,後儒士以雅自許而詆吏為俗,認為吏治繁劇不足以語道;而吏途出身者以通自許,認為儒過迂,雖通經博古確不足以適時。兩者相爭的結果,在中高層次上儒生與文吏漸而合一。而儒士所鄙之的繁劇雜任與低微出身,則由於吏從官中的析出,以及對吏仕途升遷的限制。便主要由吏與下級官員承擔了。

 官與吏在仕途上的分道,同時也直接影響到被選拔的階層群體與選拔標準、內容、流程,這樣的惡果便是。世家子弟沒有經過刀筆吏的宦途經驗,直接通過所謂的薦舉得到主官任命,毫無經驗就去主政一方,對地方民眾來說,這不啻於一場災難。”

 若是呂布不進行銳意的改革,照這樣發展下去,唐朝之後,官吏的界限越來越嚴格。並且有個潛規則,一個人一旦做了吏,一般情況下就不允許他再做官。

 無形中,埋沒了大量有才乾有實際經驗的人才,很多像蕭何、曹參那樣有能力的小吏一輩子都沒有機會做到宰相的位置。

 這樣更有一個害處,世家子弟以後就是做官的命,寒庶子弟就是做小吏的命。官吏之間的分離,使得世家跟寒門之間的割裂越來越嚴重,社會兩大階層之間的矛盾越來越嚴重,直接不可調和。

 而到了科舉考試越來越不注重對實際治政能力考察的明清時期,科考除了八股詩。便是經典的釋義,如此造就的只是一批吹調子的苦呤文才,卻選拔不出一些真正有實學有治國之術的良才,那些只會寫幾個文章的官員們根本不精於事理,對處理大事的應斷往往比較遲緩,一碰到急需處理的要事,只能束手無策,不知所措而手無縛雞之力,這時吏便有用武之地了,他們往往精於事理,有著相當豐富的辦事經驗,但是他們世代為小吏,沒怎麽讀過儒家典籍,心裡沒有多少道德觀念,日漸油滑奸險,隻懂得為了一點私利,在官與民之間欺上瞞下。

 於是乎,朝廷上站著的是一群吹調子的官,他們滿腹經綸,口才非凡,於皇帝面前恭恭敬敬,拿著不薄的俸祿隻為用些陳詞濫調誇上幾句,以嘩眾取寵,論起辦事的效率和效果,則不能自事。如此庸碌朝政,只是個黃金堆砌的招牌,而萬裡江山,卻交給了那些逐利小吏,這就是明清每況愈下的一個根本原因。

 官吏之間若是繼續涇渭分明下去,作為政治草根的酷吏集團想要進入政治貴族的官僚集團難如登天,中國特色的等級政治使酷吏集團始終處於被利用被鄙視甚至被宰割的低賤地位,他們人格墮落良心淪喪毫無底線,明清的衰退和沒落,一半可歸結為酷吏集團對中國破壞和桎梏。

 呂布可不想讓官、吏這樣永遠割裂下去,他效仿某個朝代的公務員制度,要讓官吏之間能夠互相流通。

 雖然沒有了科舉制度的所謂高考只是對一隻飯碗的想象,而公務員考試不過只是對無數賤民一點殘羹剩飯的寬宏象征,但某個朝代的官吏並沒有之前那麽涇渭分明,公務員考試未經破壞之前的規則值得借鑒。

 呂布宣布,自此之後不再有“吏”這個稱謂,官吏一律改為官員,只有小官跟大官的區別,大官必須要有基層工作的經驗,大官都必須要從小官做起。

 官、吏分離的問題是遠慮,呂布還有近憂,在這個時代,每一級的行政官僚裡面,只有三四個是朝廷任命的,其他官吏多是地方長官自己任命的僚屬,算作是吏,這些吏以地方長官為唯一聽命的對象,以長官利益為行為導向,根本不把朝廷和天下民眾放在眼裡,這樣的制度比後來的垂直任命製更加有害。

 這是從秦朝時期蔓延到南北朝的劣政,地方長官可以自辟僚屬,實際上是將地方的部分用人權交給了地方主官。地方主官可以在所管轄的區域內選官,由於是自辟,權力大,很容易使地方主官用自己的親信組成官府體系,當地方割據時,就成為脫離於中央的職能機構。

 漢代的削藩、三國魏晉南北朝的戰亂,都是因為地方權力太大。關鍵是地方有用人權,所用都是自己的人,中央是天高皇帝遠的虛製,地方則是現用現管的實利,中央權威受到威脅。

 從文官管理制度的角度講,秦漢地方可以自辟僚屬,選用之官雖然屬於中央官製系列,但與地方官有更強的依附關系,出現管理的“雙軌制”,政行兩端,中央對地方的控制力減弱。

 呂布想通了這個問題後,便下定決心,要強化中央的人事權,以有效地遏製地方政府的權力。

 呂布上表給天子劉辯,強調了收回地方自辟僚屬的權力統一官製的重大意義。

 呂布在表文裡闡述道:“大漢地域遼闊,區域間的差別較大,給大一統的實現帶來挑戰,但如果不實現大一統,四方割據,各自為政,就會使整個國家陷入殺伐爭奪、混亂黑暗的災難之中。要想保證大一統的政製穩定,就要有一個穩固的中央朝廷,最關鍵之處便是在用人上,要由中央朝廷統籌安排,特別是作為執政根基的地方政權,其人事任免要由中央朝廷掌握。

 中央朝廷的權力必須要能有效製約地方勢力。地方官是中央權力的代表,是政令下達和民情上達的關鍵環節,必須脫離地方豪強勢力,並對其進行製約。

 基層鄉裡組織往往是在血緣和地緣結合的情況下建立的,人們依靠土地為生,很少遷徙,一般比較穩定,卻讓地方豪強容易坐大。鄉間豪族勢力如不加控制,往往猖狂地兼並土地、蔭庇人口、收養私從,當社會發生動蕩時就會由患而生亂,與朝廷利益發生直接的衝突。

 所以一定要謹慎選取臨民官,既要考慮到對民眾進行善治,還要加大對地方豪族勢力的控制,可若是任由各級行政長官自行征辟僚屬,那些長官就會以籠絡地方豪強去征辟豪強子弟為僚屬,從而使得地方長官跟地方豪強勾結在一起,形成尾大不掉的地方割據勢力,如現在的袁紹、陶謙、公孫度都是如此。

 朝廷權威的樹立是社會穩定的保證,朝廷必須要掌握人事權,收回地方自辟僚屬的權力,統一官製。”

 劉辯自然是看不懂,便跟內閣其他輔臣聚在一起商議,盧植重病奄奄一息不能理事,蔡邕、黃琰等內閣大臣身處中央朝廷,自然是希望中央朝廷權威能夠樹立起來,便同意了呂布的意見。

 劉辯便簽發天子聖旨, 在頒發了官吏任職回避制度之後,又詔令收回了地方官員自辟僚屬的權力。

 呂布讓內閣簽發施行聖旨細則時,強調不再嚴格劃分官與吏,同時把從事、書佐等地方長官擁有的僚屬轉化為正式官職。

 中央朝廷收回地方官員自辟僚屬的權力,沒有野心的地方官員自然是配合的,那些有野心的地方官員則陽奉陰違,各有各的對策。

 那些野心官員的對策都瞞不住呂布安插在地方的情報特工們犀利雙眼,呂布也借這次機會好好觀察一下,到底那些官員是心懷野心必須要鏟除的,等幽州戰事完全結束後,就對他們進行雷霆打擊。

 讓呂布覺得詫異的是東郡太守曹操、泰山郡太守劉備,他們接到朝廷命令後二話不說就把所有從事解雇,一副滿懷期待的樣子等著朝廷任命的從事官。

 呂布一時之間感到十分迷惑,這兩個鬼東西對大漢是真的忠心還是假的忠心啊,若是他們一直那麽忠心,自己還真找不到名正言順除掉他們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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