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布一言而決,各級縣令、郡太守、州刺史的屬官都有中央統一任命,升遷黜免依憑於中央統一考核,很多僅憑裙帶關系做從事的家夥都走了,一下子就空出了很多官位,不論是世家子弟還是寒庶子弟都躍躍欲試,靠原來的茂才、孝廉的舉薦已經不能滿足官位的需求,於是呂布順應民意,推出了小型科舉考試。
之所以說成小型科舉考試,是因為這次的考試只是為了選拔出各級行政長官的從屬官吏,比如州刺史的屬官治中從事、別駕從事、功曹從事、簿曹從事、兵曹從事、郡國從事、文學從事、武猛從事、督郵、主簿、帳下督、門亭長、書佐、計吏等,太守屬官功曹掾、五官掾、上計掾、門下掾、文學掾、文學祭酒、督郵、主簿、主記、門下書佐、綱紀、循行等,以及縣令的屬吏各類掾史祭酒等。
呂布深度覺得地方行政長官們的屬官太過繁多,極度不習慣,便效仿後世的制度,讓各級設置多個衙門,對應中央內閣六部,這樣一來,也算是改革了地方官製。
州一級行政長官為州刺史,行政副長官為治中,軍事長官為州將軍,從屬於軍務院軍政部,人事衙門為吏曹,亦從屬於政務院吏部;財政衙門為戶曹,亦從屬於政務院戶部;刑法衙門為刑曹,亦隸屬於政務院刑部;文教衙門為禮曹,亦從屬於政務院禮部;工商建設衙門為工曹,亦從屬於政務院工部;治安警備衙門為兵曹。亦從屬於政務院兵部。
各衙門負責人皆以從事為名,如工曹衙門的負責人便是工曹從事,這些衙門一方面隸屬於州刺史、州治中的管轄。但同樣受內閣政務院各部的管轄,這雙重管轄也極大地增強了中央政府對地方的控制,
唯一特殊的是兵曹從事。他領部分州兵做地方治安警備,是州將軍的副手,最直接的上司便是州將軍,並不完全受州刺史的管理。
至於每個衙門裡面的書佐、計吏等小吏,根據呂布的指示,已經不能算作吏,都是有品級的官,不過他們多是十品官罷了。
郡一級行政長官為郡太守。行政副長官為郡丞,軍事長官為郡尉,郡太守管轄各個衙門同樣是吏曹、戶曹、刑曹、禮曹、工曹、兵曹,這些衙門一方面隸屬於郡太守、郡丞的管轄,但同樣受州一級上級衙門的管轄,同樣的郡兵曹從事領部分郡兵做地方治安警備,並配合刑曹衙門的行動。是郡尉的副手,最直接的上司是郡尉,並不完全受郡太守的管理。
下面的縣、鄉的行政衙門跟州、郡一樣,都是一個行政長官、一個行政副長官、一個軍事長官加上六個衙門,總共是九個衙門。
呂布做完這個行政機構改革後。想起某個時代的行政機構改革。
從國家到地方,行政機構都有二三十個,其實除了國家層面的外交、國防、安全幾個部外,交通運輸一個口、農林水利一個口、文化教育一個口、商務一個口、能源及國土資源一個口、人社一個口,科技產業一個口,就足夠了,整那麽多部幹嘛?醫療衛生計生都可以歸並到人社口,還整什麽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不會歸入到文化部啊,放到舊社會完全可以跟外交部、教育部一起整合到禮部去,科學技術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都可以化入工部,公安部、司法部都可以劃歸到刑部。下面的省市縣,機構更是臃腫,一個小小的縣,幾十萬人,光局就有幾十個!
想起那些官僚搞機構精簡,越精簡越膨脹,冗員冗官越來越多,發展到後來,二十個納稅人養活一個官,還好呂布現在所處於的東漢末年,官民比例是1比7464,縱然呂布把所有小吏都算成官,官民比例也頂多是2000比1;跟某個時代的20比1,呂布現在所處的舊社會真是好多了。
呂布為了避免出現某個時代悲慘的冗官現象,嚴格限定了官民比例為一千比一,也以此設定郡、縣、鄉的行政區域,以前有的鄉只有三四千人,根本不足以建立完備的衙門,撤銷,並入其他鄉裡,一個鄉裡最起碼要有兩萬人,能夠把九個衙門立起來,才能算是一個鄉,鄉下面是亭,至少要夠四千人才能算一個亭,而亭裡面只有亭長和亭尉兩個吃皇糧的官員,不再設其他衙門,算是官府在下面最低的基層單位。亭下面的保、甲都是地方自治,保長、甲長都是地方民眾自行選舉出來的,不算官員。
鄉確立以後,就去確立縣,至少五個鄉才能立起來一個縣,如果一個縣的人口不足十萬而且在五年內也看不出有達到十萬的趨勢,就撤掉跟其他縣合並起來。
同理,一個郡的人口不足五十萬而且在五年內看不出達到五十萬的趨勢,就撤掉跟其他郡合並。要知道現在可不是三國後期那麽人口蕭條,那時一個大州有幾十萬人都算好的了,現在光一個冀州都五百多萬。
郡、縣的合並當然也要看它的面積,如果實在是地廣人稀,但面積已經遠遠超過其他郡縣,就暫不撤。
呂布雷厲風行地搞郡、縣、鄉撤銷合並精簡,據他估計,未來一年內可以完成這五個大州的所有郡縣鄉精簡,估計能精簡掉七八個郡、三四十個縣、一百多個鄉,一下子就能精簡掉三四千個官員。
雖然精簡了很多郡縣鄉,剩下來的那些州郡縣鄉的行政長官們的屬官也有留下來的,但這些屬官參加了呂布指定的考試,過半都不合格,可見裡面有相當一部分是濫竽充數或裙帶關系。
呂布發現各個州、郡、縣、鄉的官員,現在至少缺員三分之一,現在就任的至少有一半是不合格的。
所以呂布決定推行他蓄謀已久的小型科舉考試。
各地的士子不用通過薦舉,直接報名考試,先在縣城裡參加縣試,考試合格的繼續去郡城參加郡試,郡試考試合格的繼續去州城參加州試,州試考試合格的繼續到京城參加京試。
京試合格的按照名次優先派往州裡做六曹從事,次一點的派往郡裡做六曹從事或者留在州裡的六曹衙門裡面做屬官,基本上到這一步,殿試上挑選出來的優秀人才已經用完,便用州試合格但在京試裡失敗的人才,縣、鄉的六曹從事及其屬官以此類推。
因為這三年來造紙術和印刷術的不斷發展,造紙場和印刷場的不斷擴建,使得紙張印刷越來越普遍越來越便宜,筆試也不再是不可能的事情,縣試、郡試、州試、京試都是筆試,因為是安排到六曹衙門,所以是分成六科考試,分別由吏部、戶部、禮部、刑部、工部、兵部相關人員命題,是專業能力考試,在這個對應的專業能力考試之外,每個考生都要加考一門儒學、一門實事、一門騎射,儒學是考察道德素養,實事是考察政治素養,騎射是考察身體素質,每門都是一百分,四門成績都必須及格且名次靠前者才能進入下一輪的考試,但若有專業成績特別突出的也可以破格進入下一輪。
六部出四套卷子,從縣試、郡試、州試到京試,越來越難,配合著一定的淘汰幾率,使得各地缺少的官員在京試、州試就基本補充完畢,至於郡試合格但在州試被淘汰的賢士只能按照名次補入鄉裡的六曹從事或縣六曹從事衙門做屬官,而縣試合格但在郡試被淘汰的只能按照名次補入鄉衙門的屬官裡面。
筆試合格後,州六曹從事要到內閣六部參加面試,郡六曹從事要到州六曹衙門參加面試,以此類推,都要到上一級衙門參加面試,主要考察身體容貌、言語應對。
筆試成績佔據總成績百分之六十,面試成績佔據總成績百分之四十, 面試采取嚴格的回避措施。
作為總考官的蔡邕在給天子劉辯的表文裡盛讚了這種科舉考試:“由中央在選官後統一任命,用科舉制度在全國范圍內選官,繼以銓選制度量能授官,再以考核制度評定政績以供進退黜免,完善了統一的文官管理,既保障了中央的權威,又穩定了地方的秩序。
制度化的選官標準,為實現長治久安的政治理想,提供了高素質的地方官隊伍。
從歷史上看,地方官員的選拔,如果沒有具體的、可執行的標準,就會被人為的好惡親疏所左右,如果人事選拔不能公開進行,就會形成小團體利益,進而使人事權不歸於公門,而落入私家之手,必然會導致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人事混亂。科舉制度,則以統一的、客觀的、制度化的標準,開放了政權,廣泛吸收了人才。統一的測試標準為天下所有讀書人提供了一個博取功名、進入仕途的機會,也為國家最大限度的制度化吸收人才搭建起一個平台。
此外,全國集中考試,降低了官府在人才選拔上的成本。通過集中考試,以制度化的形式使精英在同一時間內以最大的可能聚集在一起,以供拔擢,實現最有效的選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