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
隨著堅定的低喝,神聖的銀色劍刃瞬間化為最為致命的武器,凌厲的一刀切開了食人魔的抓著戰斧的右腕。不知畏懼為何物的怪物也不禁發出痛苦的咆哮,龐大的身體搖搖擺擺後退兩步,勉強站定了身體,再次吼出一陣腥臭的風。
“乾的不錯哈特。”
弗利德笑著拍了拍哈特的肩膀,他現在站在哈特背後,仿佛他的披風一樣。
“接著,我要教給你的是,劍術中的‘蕩劍’,這是西方劍術中特有的,東方的長劍沒有配重球。蕩劍,就是在揮劍的時候,充分利用配重球的力量,讓手腕發出靈巧的一擊……”
弗利德說著,閃電似的抓住了哈特的右手,同時膝蓋一彎,因為兩人距離極近,弗利德的膝蓋直接壓到了哈特的膝窩,逼得他彎下了腿。
“放低你的重心,然後揮劍的時候,充分體會配重球在你手腕外部的滑動軌跡……”
說著,弗利德抓著他的手在半空中劃出一道又長又流暢的刃之軌跡,招數雖然簡單,但效果確實華麗的。不得不說,聖劍那淡淡的乳白色光輝加了不少印象分。
聖劍的神聖屬性透過哈特的身體傳導到弗利德身上,讓他感覺渾身都在刺痛,仿佛自己不是再抓哈特的手,而是一個被燒紅的鐵刺蝟,又熱又疼,不過他完全把自己的痛楚隱藏了起來,不露一絲痛苦的繼續給哈特講解劍術。
食人魔右腕的傷口迅速的愈合了起來,它高舉著戰斧,雙手握住,嗷嗷亂叫的砸了下來,聲勢浩大,大有把兩人連著地面一起砸得粉碎的意思。
咣當!
斧刃沉重的砸在地上,直接把不知道多少年前的古董地面給削了一個大口子。在半空中,弗利德空出的左手凝了一把騎士槍,圓錐形的可靠銀槍直接格開了食人魔的大斧,金屬交鋒發出了讓人感覺的耳朵生疼的摩擦聲,巨大的凶器所攜帶的狂暴力量盡數貫入大地,伴著轟隆一聲,磚石為止碎裂,飛濺的塵土中,無數的細碎磚石飛濺四方,哈特隻感覺一陣強風吹過,發絲亂舞,好幾塊石頭砸在臉上,生疼生疼的,可也就僅僅是這樣了。
弗利德先生……好強。
這是哈特的第一感受。
不光是實力強勁,而且還有理智的判斷力,而且還很溫柔。雖然言行很多時候不像是傳統的聖騎士,但卻不得不說,他肯定是個好人。
一邊在戰鬥,一邊教導自己……
自己名義上是救了他一命,可實際上,他的實力這麽強!說不好那也是他的自謙而言。
真的是,太強了。
這種和心中偶像幾乎是零距離接觸的機會著實太少見了!
哈特在任何一本小說裡,都沒有見過騎士一邊擊退強敵,一邊談笑風生的給毫不懂劍的人講解如何用劍,並親自帶著他訓練的情節。
幸福來得太突然,哈特只希望現在不是一個夢,不會出現自己眼睛一閉一睜,發現根本沒有什麽黑色騎士,自己還是要每天上山,檢查陷阱,練劍,欺瞞姐姐,周而複始。
曾經滄海難為水,哈特忽然覺著,自己可能無法在繼續回到那個天真無邪的時候了。
而弗利德心裡則是十分的欣慰。
這次帶著哈特過來,可是來對了。
食人魔的自愈能力非常強大,汲取了太多靈脈,魔化之後,失去了大部分的理智,換來了更為恐怖的攻擊力——可即便如此,食人魔還是沒有超過弗利德的力量。
即便是硬碰硬,自己也有絕對的把握取勝,事實上,自己剛剛就是這麽做的。
畢竟,食人魔被人恐懼,僅僅是因為他們“吃人”這件事,大多數時候,食人魔為人類所恐懼,都是人類自己嚇唬自己罷了。
排除了吃人這點,食人魔並沒有那麽可怕。一頭食人魔大概有2個成年男子的腕力,這並非什麽很可怕的力量。
不過再生力確實值得敬畏,被魔化之後的食人魔,即便被砍下頭顱或者貫穿心臟也不會死。正確的消滅方法是同時擊潰心臟和大腦,讓身體的自愈能力瞬間崩潰。無論這兩個器官還存著哪一個,都會激發身體的自愈能力。
什麽?弗利德為什麽明明知道他的弱點還不殺了它?
開什麽玩笑,這麽好的陪練哪裡去找?
自愈力一流,就是說被砍多少次都會回復,就連稻草人木偶砍的多了都會壞掉,重新扎一個或者買一個都很麻煩。
而且被魔化了之後,外形恐怖,面對這麽可怕的家夥都能揮動刀刃,哈特心裡的成就感和直面恐懼的勇氣都會得到培養。
最重要的是,魔化之後的食人魔,本來就蠢笨的腦子更加一根筋,根本想不到什麽留得青山在不愁沒柴燒之類的話,單純的想要趕緊利用自己的自愈力耗死這兩個家夥,把它們吃掉。
一個不會逃走,不會輕易死亡,會主動攻擊的免費陪練,哪裡找一個去?
是的,對於弗利德而言。將格倫所屬的冒險團消滅的食人魔,實在是太弱了。
即便是現在這個剛剛誕生不久的自己,要消滅這頭食人魔,都是輕輕松松的事情。
而這點,早在來這裡之前,弗利德就知道了。
原因很簡單。如果是足夠強大的敵人,這四個人逃不走。如果是弗利德當他們的對手,格倫這個等級的戰士他可以輕松剿滅二三十人,甚至是四十人的隊伍都能嘗試一下全殲。而面對未知的怪物,他們則逃走了四個。
結果很明顯,怪物強於格倫四人組,而自己比怪物更強。
誠實是騎士的美德,更何況這只是正確的判斷戰鬥力而已。如果過度看低敵人,那麽是自大,如果過度的看輕自己,那麽就是自卑。這兩樣都會成為戰鬥預判的大敵。誠實,不光是對別人,更是對自己。
而同樣的,因為謙卑也是騎士的美德,所以弗利德沒有告訴哈特這一點。知道自己比別人強是一回事,到處去宣傳自己比別人強就是另一回事了。
從一開始,弗利德就準備讓哈特來這裡接受鍛煉。
有自己在身邊,安全有保障。這樣總比日後他自己出去闖蕩要安全的多。戰士最容易出問題的,就是首戰,在怎麽豐富的訓練也比不上一次實戰。值得高興的是,哈特在剛剛開始學劍的時候,就遇到了這麽難纏的對手,會成為很好的經驗。
而自己在身邊,則可以保證他絕對不會出問題。
就算他受了傷,弗利德也掌握著相當數量的治愈魔法。即便哈特重傷垂死,弗利德也有把握把他救回來。
這一切,都是為了報答哈特的救命之恩。
知恩圖報,善良的人都能做到。
可是報恩的時候要確確實實從對方能夠得到最大利益這點出發,就很少有人考慮了。
弗利德認為,單純的付錢,並不算是報恩了。必須要讓哈特確確實實得到好處。拿了錢,他們能幹什麽?無非是穿的好一點,吃得好一點。
而他現在做的事情,會讓哈特一輩子受益匪淺。
報恩,回報給恩人的東西,必須和恩人給予自己的相當。
哈特救了弗利德的命,弗利德則回報給他一個光明的作為戰士的人生。
日後,哈特可能無法成為騎士。但是卻能成為很好的士兵,或者是冒險者。不管是哪一個,都比作為一個憧憬騎士的山村少年在大山裡耗盡一生來的好一點。
想到這裡,弗利德再次打起精神,準備把下一招教給哈特——
“噢噢噢噢!”
食人魔發了瘋似的狂吼起來,或許是久攻不下,讓這個食人魔終於變得狂躁了,亦或者,是因為他又吸取了靈脈,變得更強大了?
不管如何,弗利德心中迅速閃過了危險的信號。
這是被戰士們稱之為第六感的東西,這玩意誰也說不出它的原理,可是每個人都備受它的的幫助。
“光之精靈!無毀防護!”
弗利德來不及解釋,抓住哈特的手把他用力向後甩了過去,同時,他快速念動周圍,左手上泛起一圈神聖的漣漪,擴散在哈特身上,無數的金色鱗片拚貼在哈特身上,化成了一件保護他的盔甲。
而正是這個動作,弗利德沒有來的躲開……
先是極近距離接觸聖劍,神聖氣息大幅度弱化了弗利德的力量。
之後,又是甩開哈特,又是給他加持魔法,浪費了寶貴的反應時間……
戰斧急速的落下,從左肩到地面,一擊切的精確又狂猛。
哈特的身體仿佛一塊被扔出的石頭,哐當一下,毫無美感的摔在地上……
他抬起頭的時候,是大字形站立的亡靈騎士,還有他背後噴出的腐綠色的血液,還有……
一頭渾身赤紅,雙眼簡直像是血珠一樣的凶悍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