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篇 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二十九、【七大臣之盧士瓊】
宜城公主慘死後。和親政策受到嚴重質疑和士大夫階層的抨擊。
前面說過,周順宗是一個優柔寡斷之人,這時面對巨大壓力,他立即忘記和番為國家帶來的種種好處,想到的只是這個該死的政策為自己帶來的麻煩和指責。
順宗的心意開始動搖,這對於那些一直堅持和親外交的官員是沉重的打擊。
尚哲已死,盧士瓊還沒有威望和實力擔任和親派的領袖,他們群龍無首,這給政見不同者帶來了攻擊的機會。
盧士瓊等人一時間陷入白章紛飛的窘迫境地,在政敵的彈劾和批評下,盧士瓊首先被貶為涼州司馬,其余從者也紛紛落馬。
終順宗一朝,盧士瓊再沒有機會回到長安,但是他不甘蟄伏,始終在尋找良機翻身。
肅宗即位後,當時的涼州刺史換成了鮮於所,他還兼安西都督的職務。安西都督掌緣邊鎮守及襟帶之地軍事,主要責任是防禦異族、保衛邊疆,有時候還肩負拓展疆域的任務。
鮮於所是盧光庭的朋友(當時朝中很多人和盧光庭有私誼,這個人交際能力很強),通過盧光庭的幫助。盧士瓊這個貶官和鮮於所大都督搭上了關系,他給鮮於所出謀劃策,成功離間了回紇和九姓部落的親密關系,隨後又使九姓部落歸化天朝。
自大周立朝,中原和邊疆少數民族之間的實力對比就發生了明顯變化,像前唐那樣屢戰屢勝開拓萬裡邊關的不時奇功早已見不到,而盧士瓊區區一個文弱書生,僅憑口舌之利竟然能招降九姓部落,這種武功,立刻震動了整個朝堂。
肅宗急忙召回盧士瓊,向他詢問其中經過,盧士瓊當著朝野百官的面,慨然道:對付蠻虜說難也難,說易也易,關鍵是針對他們的需求對症下藥。有的部落缺少糧食,有的部落喜愛錢財,有的部落想要人口,還有的酋長想要得到朝廷的官職,或是仰慕中原文化,這些都可以一一分化對待。能夠滿足的就滿足他們,增強他們的向化之心,讓蠻夷為我所用;不能滿足或很難滿足的,就挑撥他們和其他部落的關系,讓別人來對付他們,直到他們向朝廷求助,或者消滅他們……
盧士瓊激情澎湃地說了半天,主旨就是一個:對付這些少數民族。他主張用以柔克剛、以巧勝拙的手段來解決。
當然,柔不代表軟弱,如果需要武力的時候,他也主張應該毫不猶豫地迎頭痛擊,哪怕付出極大的代價。
肅宗對他的想法大加讚賞,很快任命他為兵部侍郎,主持對黨項人的討伐計劃。
對黨項的戰爭隻進行了三個月就結束了,大周取得了光彩的勝利;黨項繼續對大周天子臣服。而且,這次戰爭並沒有耗費多少軍力、物力,盧士瓊以他高明的外交輔助戰爭手段,使黨項人不得不選擇屈服。
慰撫、討擒黨項“叛胡”,是盧士瓊一生中最傑出的三大武功之一。
平定黨項之亂後,盧士瓊頓時成了炙手可熱的朝中新貴,一方面,他受肅宗異常器重;另一方面,幾位權高位尊的宰相也不惜折節下交,紛紛欣賞起這位後起之秀。
差不多就是在這個時候,盧士瓊通過盧光庭和鮮於所兩人的引薦,成為武澄宇的座上嘉賓,因為政治理念的接近,盧士瓊很快成為武澄宇竭力要栽培的對象。
在大宗四年的時候。盧士瓊再次出使回紇,這一次他身負的任務是聯合回紇對付吐蕃。
結果,最重要的政治任務沒達成,盧士瓊卻和回紇人草簽了一份外貿協議。協議的主要內容是開放邊市,大周以絲絹換取回紇的馬匹。
回紇是北方“逐水草轉徙”的遊牧民族。前唐初年,東突厥頡利可汗敗亡之後,以薛延陀、回紇為當時草原上最強大的部落。646年,回紇部落酋長擊敗了薛延陀的可汗,兼並其土地,領土擴展到了賀蘭山闕。回紇由此漸盛,國主號可汗。
絹馬貿易可以說是各取所需。在古代社會中,馬匹與人類生活息息相關。它既是農耕生產中的重要畜力,也是狩獵、交通、騎射,特別是戰爭中不可替代的工具。歷代中原王朝往往將擁有數量充足的馬匹看成富國強兵的重要標志。然而受地理條件所限,中原農耕地區一般缺少足夠的馬匹,而邊疆遊牧地區則以畜牧業為主,牧養著數量可觀的馬匹。
自古以來,遊牧民族的騎兵都異常地驍勇善戰。與此同時,遊牧民族缺少的是中原農耕民族所生產的糧食、布帛和金屬工具等。其中,“絹”作為一種高級奢侈品尤其為少數民族的上層所青睞。“絹”是中原農耕民族所生產的絲織品的總稱。受自然條件及加工技術的限制,遊牧民族一般不生產絲織品。這樣,其消費欲望只能靠長途運輸或高價從中原行商手中購得。
互市貿易,似乎是各取所需,互惠互利,是一件雙贏的事情。可是消息傳回長安後,卻舉朝大嘩,有人指責這種絹馬貿易完全是喪權辱國,更嚴重點,稱為“勾結異邦、侵吞國財”也不為過。原因關鍵是絹馬互換的比例存在嚴重問題。
在這份協議中,盧士瓊廢除了過往那種參考雙方通用貨幣比對交易物價值的計量標準,直接采用物物互換的方式,絹馬互換的比例稱為“馬價絹”,即一匹馬可以換多少絹,將這種標準固定下來,並規定每五年提高一次“馬易絹”的比例。
盧士瓊和和回紇人約定,第一年的“馬價絹”是40匹,即一匹馬可以換40匹絹。
乍看,這份草簽的貿易似乎實在是不公平之極,首先,每五年要提高一次比例,並且提高幅度不能低於一個標準,完全是有利於回紇人的規定;其次,一匹馬易40匹絹,按當時的馬匹市場價來說,也是比較高的價格,用這個價格,大周完全可以從其他地區買到同樣優秀的駿馬,不一定非要便宜它回紇人;最後,也是最為人詬病的一點是,這種完全不平等的協議,盧士瓊還完全不給朝廷留後路。硬是規定協議需要雙方遵守二十年,二十年可以再續簽。可是按照每五年一次提價來算,二十年後,大周或許需要用80匹絹才能換到一匹馬,這筆生意實在虧大了。
確實,從商業的角度來看,這份協議確實糟糕透頂。
但是盧士瓊有自己的考慮,他在肅宗面前毫不諱言絹馬貿易將會給財政造成的沉重負擔,但是,如果從政治和軍事的角度看,它有遠超經濟利益的眾多好處。
一方面。絹馬貿易無疑將會增進大周和回紇的友好關系。雖然,回紇未必就會因為貿易夥伴的關系而和大周聯手攻擊吐蕃,但可以肯定的一點是,吐蕃如果對大周不利,並造成戰爭,回紇人會很討厭這種破壞良好貿易環境的行為。因此,這種貿易既可以實現聯合回紇包圍吐蕃的戰略方針,又可以預防回紇和一些對大周有敵意的草原部落結盟。
再者,絹馬貿易無疑將會為大周帶來數量龐大的優秀駿馬。這是軍事方面的急需。三王之亂後,大周失去了隴西大片領土,尤其是草原,養馬業走向了衰微期,由於無力供給軍需馬匹,政府不得不采取一些應急措施,而買遊牧民族的馬匹充實軍用就成為惟一真正有效的措施。因此,大周即使不買回紇馬,也必須買其他遊牧民族的馬匹。互市貿易不僅是朝廷與回紇傳統友好關系的繼續和發展,而且不失為相互有利的貿易。
還有,大周以往和遊牧民族的馬匹交易中,經常會上當受騙,史籍所載賣給大周的馬“皆病弱不可用”,未免誇大其詞,但也看出中原王朝想通過購買馬匹來組建精銳騎兵的計劃往往是不理想的,一個原因就是遊牧民族並不願意將好的馬用來交易。
而盧士瓊和回紇人的貿易協議規定,如果任何一方以賴充好,則另一方有權利單方面終止協議。因此,回紇如果確實無法抵抗中原絲織品對他們的誘惑的話,這方面他們應該不會做得太過分。
何況,盧士瓊所制定的價格上的誘餌,也會讓回紇人舍不得放棄這筆好買賣。
肅宗很讚同盧士瓊的觀點,以經濟上的犧牲來換取邊防安全和內部穩定,這是非常劃算的。
大宗四年底,絹馬邊市開始正式運行。
但是,朝中反對的聲音還是此起彼伏,有人認為:“番得帛無厭,我得馬無用,朝廷將甚苦之。”。他們擔心這種貿易如此長期進行,到時候朝廷可能會陷入欲罷不能的地步:如果放棄,則回紇人嘗到甜頭必不甘心;如果繼續,則國家根本不需要那麽多馬匹,徒費財力而已。
更多的人是對“價格”進行攻擊,尤其是這一年底喧囂熱鬧的邊市進行時,因為價格上的極大優惠,除了回紇政府派出的互市團外,很多回紇人、回紇部落也私下組織人馬到指定的邊市交易。
為了保守信譽,大周以非常昂貴的代價,吃下了所有馬匹。當時的記載是:大宗四年十一月,絹馬互市,納一馬取直四十絹,回紇動以數萬求售,欲帛無厭。肅宗欲悅其意,盡為市之,回紇辭歸,載賜遺及馬價,用車千余乘。
很顯然,這種絹馬貿易是不公平的,馬價過高,對當時財政收人拮據的周政府來講,成了沉重的負擔。
但是,後世有些學者對互市中的馬價問題進行了深入的探討,認為不能簡單地說回紇所出馬價“比實際馬價高數倍”,這是“不等價交易”或“經濟掠奪行為”。
以40匹絹買一匹回紇馬,其馬價與當時買突厥馬的價錢基本相同。直到大宗九年第一次提價到50匹絹時,才比周邊市場價稍高些。並且,在討論馬價問題時應考慮到賣馬者的運輸路程問題。回紇馬長途跋涉運往周北部邊境出售,其中的耗損必大,這必然影響到馬價。
而中原人到回紇產馬地買馬,其價格就低於周市場上的回紇馬價。大周出使回紇的官員多私帶繒帛到回紇市場上買馬以牟取暴利就是明證。因此,周購買北方遊牧民族政權的馬匹價格,無論中後前後皆是如此,並非回紇乘勢訛詐,致使馬價昂貴。
另外,買回紇馬的價錢表面看來確實遠高於河隴一帶的馬價,但回紇是長途將馬送到周邊境上出賣,而河隴馬常常是大周政府就地收購的,實行的是“官價”,價格不可能高得起來。再者,河隴馬的數量有限,如果河隴馬足夠朝廷使用,周政府也不會花費心思向異族購買馬匹了。
此外,河隴馬一旦經過長途跋涉到中原,死亡率很高,而北方遊牧民族的馬匹質量確實優良,並且既可以羈糜對方(此消彼長之策減弱對方的軍事實力),又可以在軍事上增強自己的實力。基於以上考慮,大周寧可在經濟上吃些虧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為這種似乎好處較大的絹馬貿易長期以來有人反對有人讚成呢?
一方面,是因為這個政策的主張者、執行者—盧士瓊,受到當時佔據主流地位(尤其是武澄宇倒台後)的官員集團的排擠和詆毀,為了醜化他,便借攻擊他的施政策略來達到目的。
另一方面,一些學者認為,自肅宗後期開始,國家的財政收入本不敷出,但同時,回紇賣馬數量較多,加大了周財政上的支付壓力。周政府為此想在既滿足政治、軍事需要,而財政上又可勉強負擔的矛盾中找到一個合適度,多次商議絹馬互市應有定約,以免“付絹少,則彼意不充,納馬多,則此力致歉”。
這種矛盾心態在長期的互市中沒能得到很好的解決,突出了周財政上的拮據。絹馬互市反映回紇迫切需要周絹,所以賣馬數較多,而回紇賣馬量超過了周財政上的支付能力。周經濟主管官員出於財政的原因壓低買馬數量,而將領們出於軍事、邊防的需要又主張多買,在兩種不同的意見中,最高統治當局從全局出發,對各方面加以平衡,這就造成了貿易的一開始便有人反對有人支持。
“絹馬政策”在毀譽聲中,終肅宗一朝從沒有間斷,有些學者將此歸結為肅宗的兩大昏庸之事(另一件事是重用奸人武澄宇),從絹馬貿易開始到如今史學者的研究,對絹馬政策的首倡者盧士瓊也是充滿了褒貶不一的爭論,這段尚無定論的公案不知何時才有正解。
大宗五年,武逆案震驚朝野,盧士瓊作為武澄宇政治集團的一名重要成員,首先就遭到了特殊對待。在十月的時候,他被宰相竇剛抓到一件工作中的失誤,毫不留情地攻擊,當時,肅宗皇帝為他求了情,也沒有起作用,在竇剛等人的堅持下,盧士瓊先被貶為“司議郎”,三日後又被貶為晉城令,接到詔旨的當天就被迫匆匆地離開了長安。
包括盧士瓊這個當事人,誰也不會想到這個平平常常的貶謫令竟然會是倒武行動的總攻號,盧士瓊還沒有到達晉城,就驚悉一個噩耗:武澄宇及同黨上百人被肅宗皇帝下了製獄。
盧士瓊到達晉城的第一天,就被晉城官員實質性的軟禁起來,很顯然,皇帝的聖旨已經下到了地方。
在患得患失中,盧士瓊艱難地度過了半個月,這段壓抑的時光,讓他不時地想起當日上京趕考,在盧光庭宅中憂急地等待放榜的那種絕望心情。
一個多月後,盧士瓊重新回到長安,不過這一次的境遇比上次離京時還要慘,他是被押解回來受審的。
在天牢中的盧士瓊陷入忽而絕望忽而憤慨的矛盾中,此時他已經得知武澄宇等人的命運——幾日前他們已經被斬首示眾,事實上盧士瓊的消息並不準確,武澄宇及幾名首腦人物,在被抓獲的頭天晚上已經被秘秘密處決,這是為了防范有可能的變故。
盧士瓊知道自己的結局也不會美妙多少,連鮮於所那種只是和武澄宇私人關系良好,但並非武黨的人物都被滅三族,何況自己這個早已打上武氏烙印的核心分子?
但是他不甘、不平的意志不讓他屈服於絕望,就算死,盧士瓊也不會讓自己死得窩囊死得軟弱。
盧士瓊向當時的辦案人員宰相王博、刑部郎中李景儉提出覲見肅宗的要求,幾次都被毫不客氣地拒絕,直到盧士瓊絕食抗議。
李景儉擔心出事,因為關於盧士瓊的處置一直沒有下來,外面有些傳言甚至說肅宗感念舊情,不忍殺盧士瓊。這讓李景儉有些不安,本來主審此案是為了貪點功勞,可不是想踏入火坑,如果真的讓盧士瓊死在牢中,皇帝怪罪下來的話,自己可是沒事惹一身騷了。
因為他向王博陳說厲害,但是這個王老頭很倔強,根本不買他的帳,還厲聲說就讓他餓死好了,亂臣賊子竟敢要挾老夫,真是該死。
李景儉在王博這裡碰了壁,識趣地不再試圖打動這個老家夥,他通過和他交好的宮中宦官們的關系,告知肅宗一個消息:盧士瓊在牢中餓了幾天,就快死了,據說他有一個心願,就是死前希望見到陛下一面。
肅宗聞言,當時沒有說,但第二日就來到刑部大牢,看望了瘦得皮包骨頭的盧士瓊,也不知道盧士瓊說了,竟然打動了鐵石心腸的皇帝,即刻便令人將盧士瓊接出大牢,並委禦醫悉心調理他的身體。
病愈後,盧士瓊以“與武逆過交甚密之罪”被貶為崇賢館學士,但是不過三個月就起複,又被肅宗任命為尚書右丞,判戶、刑二部事。
大宗八年,盧士瓊以“參知政事”的身份,主持了對吐蕃的一系列用兵。最後,吐蕃在各種內外壓力下,迫於無奈,和大周簽訂“長慶和約”。
值得一提的是, 這次征討吐蕃,盧士瓊的搭檔就是後來和他成為死敵的武元宗,武負責軍隊方面的指揮,在他卓越的軍事才能下,大周取得了多次重要戰役的勝利。但是在這個時候,兩人產生了隙怨,主要是對於和約內容的不同意見。
關於盧、武之間的矛盾,或許可以回溯到更早以前。宜城公主死後,據說盧士瓊曾被武元宗當著很多同僚的面無情嘲諷,正是因為這個典故,後世某些愛挖牆根的研究人員居然推測武元宗曾深深愛慕宜城公主。
但不管事情的真相如何,這個時候的武元宗還沒有資格和盧士瓊叫板。
大宗九年,盧士瓊榮升宰相,肅宗臨終前,以“顧命大臣”再委重任。
盧士瓊的性格,非常顯著的一個特點就是:他有一種對個人恩怨過分執著的心態,這樣,當他掌權後,極力報復以前攻訐排擠過自己的人,就更加落人口實,於是名聲更加敗壞。
(盧士瓊名言:君子報仇,十年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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