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部 襄州刺史 第六十五章 驛站案
第六十五章 驛站案
在這封公函中。袁公瑜提到了一個嚴重的問題,即無辜之民常常被捕入獄。這一方面是官吏們為了完成上級的命令而采取的過嚴策略;另一方面也是一些中低級官吏覺得有利可圖,所以經常將一些根本沒有罪行的人也借機抓捕起來,然後或敲詐,或逼迫,得到利益。
這個問題的危害顯而易見,它不僅使監獄常常人滿為患,加大了管理難度,而且也容易滋生腐敗。
袁公瑜認為無論是出於道義還是現實考慮,都應該制定一條嚴格的法令:無罪之人不應被捕入獄。
袁公瑜的建議,闡述開來,就是如果官府沒有證據證明某人有罪,那麽就不能將他關入大牢。也就是說如果想將疑犯關押,必須先證明他有罪或有重大嫌疑。
他的這個思想,其實就是“公方舉證論”的雛形,不僅比這個時代的普遍法律認知要先進得多,而且比後世發展起來的“被告舉證論”更顯得尊重嫌犯的權利。(被告舉證論:如果認定你是嫌疑犯,那麽你必須證明自己無罪,否則,暴力機關有權將你關押,甚至判決你有罪。大陸實行的疑犯舉證就是此種。香港實行的是訴方舉證。兩個理論的關鍵區別就是,一個是被告方要極力證明自己無罪,一個是檢察方要極力證明被告有罪。)
從這方面來說,袁公瑜的思想,無疑超越了整個時代。可是,有時候,先進的未必是合適的。
丁晉否決了他這項建議。
原因就是袁公瑜的方法確實可以少冤枉很多無辜之人,可是同時,也會讓無數狡詐的有罪之人逃脫法律的製裁。丁晉認為,值此大亂剛複之時,必須用重典才能收到好的效果。
除了這一條,丁晉對袁公瑜所提的各種弊症和解決之法非常讚賞,隨後,還在公函之外,又親自寫了一封私信,表示對袁公瑜這一段時間工作成績的誇獎和鼓勵。
此外,對於潘六等官吏的凶殘粗暴、壓迫欺辱囚犯,獄卒和罪犯的相互勾結、收錢買放,刑君牙事後的包庇和隱瞞等等不法行為,丁晉都作出了嚴厲的批示,要求對這些違法之事進行嚴肅查處。
同時,丁晉對棗陽縣令韓維的失職,也給予了一定程度的批評,要求他以後勤勉自身,精細公務,不可再犯此類錯誤。
這是冠冕堂皇的公文上的用語。私下,丁晉又給韓維寫了一封書信。嚴厲訓斥了他的不作為及玩忽職守,並指出此次事件的危險性,字裡行間隱隱透露出這樣一個意思:如果不是自己對他有所袒護,一個越獄事件就可以讓他丟官罷職,何況他重用的刑君牙身上還有很多問題。
丁晉信中說得非常嚴重,韓維這才恐懼起來,急忙回信,一方面表達對丁刺史的感恩戴德之心;另一方面老老實實地承認自己的錯誤,保證不會再出類似的問題。
丁晉接到韓維的信後,感覺比較滿意,最起碼,韓維還算知道好歹。
訓斥完,接下來就該安撫和解決問題了。
這一次,丁晉又換了一副用心良苦的語氣,勸說他以後不可再輕信於人,如果不然,就算有自己從中周旋,難保哪天出了更大的禍事,自己想幫他隱瞞也瞞不住的。當然,人各有志,如果他真是不喜歡做公務。那麽可以重用三個人:張忠志、魯半櫓、李定。
丁晉告訴韓維,這三個人,他認為是忠貞之士,值得信任。而且,李定、張忠志可掌錢物刑律,魯半櫓可掌文書符碟,如果韓維覺得能夠信任,那麽可讓他們分擔一些公務,這樣,也有時間可以寄情詩賦交友。
雖是商量的口氣,可是此刻的韓維已如驚弓之鳥,丁刺史的每一句話,都如同皇帝聖旨,哪敢不聽。再加上這三人,確實在縣衙頗有賢名,韓維略略打聽一番後,就順水推舟地將公務盡數交與他們,自己每日只在府中歡宴佳朋,倒也樂得逍遙。
丁晉這樣一番安排,也是無可奈何的辦法。韓維是韓泰的族叔,礙著韓泰的情誼,自己總要對他有所維護,不能任由他糊裡糊塗地被朝廷懲戒,丟了韓氏的面子。可是,讓他繼續在棗陽縣瞎折騰,也不符合自己的原則,因此,不如給他安排得力人員,幫助他治事。而韓維,在享受尊榮的同時,只要追求他的人生和理想就行了。
至於給韓維安排的三個人,也不是丁晉特意挑選出來的人選,皆是棗陽縣原班人馬。丁晉看重他們,首先是因為袁公瑜和張歸霸的推薦,其次,李定、張忠志是士人,魯半櫓是積年老吏,很符合丁晉一向的用人標準。
丁晉認為,用人必須用對方法,比如讓士人去掌管錢財,讓小吏去掌管瑣事。士人的清明和聲譽是其前程的基礎,一旦陷入貪贓貪汙的壞名聲中,則身家性命一起拋失。倒不如棄利重名,達到最終顯貴的目標;而普通的吏者則不同,吏者不得科舉,所以沒有在官場出頭的希望,隻重視利益。所以,讓士人經營出納錢谷等物事,而讓有經驗的吏者負責文書符碟,得前者廉潔而後者無計可施,乃是用人上策。
不提丁晉的諸般計議。再說袁公瑜,得到重掌刑律的張忠志的大力協助,袁公瑜很快清理完棗陽獄,啟程開始新的征途。
此時,“巡獄”袁青天的名號已徹底打響,沿途各縣貪官汙吏聞之喪膽,如喪考妣,而百姓士子卻是歡呼雀躍,夾道歡迎,一些伸冤者甚至徒步跋涉百裡,從外縣趕到袁公瑜的駐地請求他主持公道。
這樣巨大的聲名。使得袁公瑜清查各地監獄的行動在備受關注的同時,也進行得非常順利。上官不遺余力地支持、百姓的擁護、罪犯的配合、輿論的表獎,使得他的步伐邁得越來越穩健,越來越迅捷。
在宜城,袁公瑜又有了重大的發現,不過剛開始,並沒有引起他的重視。
袁公瑜清厘監獄,令有冤者伸冤,無辜者上訴,結果,冒出來一個叫“朱嚴”的囚犯,聲稱自己知道一件天大的秘密,如果揭發這個秘密,希望袁青天可以為自己減輕罪行。
朱嚴的罪名不少,偷盜、眾匪、奸yin、殺人、聚眾劫掠等等,如果判實了,他有九顆腦袋也不夠砍。
這樣的罪犯,袁公瑜看得多了,無非就是故作驚人之言,從而吸引自己的注意力,然後再施些誆騙之策,想要保留一條性命。
可是朱嚴的要求是,如果說出秘密,袁公瑜最起碼也要給自己個無罪釋放的赦情。言下之意就是,沒準你們還得我些獎賞。
這引起了袁公瑜的好奇,於是將朱嚴這件事提到了其他公務的前面處理,很快召見了他。
朱嚴也沒有和袁公瑜多囉嗦,要求他先保證,說是相信袁青天的人品。然後,一五一十地將秘密和盤托出。
朱嚴沒做土匪之前,乾過一段時間宜城三娘驛的驛卒,他這個人很好賭,而且賭術高超,因為這個技藝,他和三娘驛的王姓驛官有了不錯的交情。王驛官視他為心腹,有事情都會格外關照於他。
驛站的作用,除了負責國家公文書信的傳遞、接送招待過路官員外。還有一個重要的用途,就是官方物資的運輸。
當時,三娘驛每隔三日,就有一趟大型運輸車隊經過這裡。有時候,車隊要在這裡補充食物和飲水,還有的時候,有些大車壞了,還需要驛站提供車輛援助。每當此時,朱嚴就知道油水來了,因為驛站除了提供車輛,還要提供驅駛的人員,而這個運輸隊的管理者向來很大方,每次都會給他們不少“辛苦費”。
依著和王驛官的交情,這人選自然不會沒有朱嚴的道理。朱嚴也會做人,每次,都會將辛苦費分一半給王驛官。
出了幾趟“遠差”,朱嚴發現了問題。
首先,這隻運輸隊很神秘。朱嚴不知道他們的來歷,也不知道他們的歸屬,他們對王驛官出示番號和公函時,總是避著其他人,好像唯恐別人發現他們有勾當似的。他們內部有非常嚴格的紀律,禁止和外人交談,即便你談論的不是密事,被發現了也要受到嚴厲的懲罰,這和朱嚴往常見過的那些士卒兵勇,是完全不同的一群人。還有,運輸隊的保衛非常森嚴。朱嚴曾經見過漕運負責運送賦稅錢銀的隊伍,可是他認為他們的防務遠遠不如這隻運輸隊搞得那麽讓人窒息和恐怖。那不僅是體現在人多勢眾上,而是一種冰冷、詭秘的氣息,朱嚴覺得運輸隊中的兵卒倒像是沒有生氣的死人一般。
其次,他們運輸的物資也很神秘。這隻運輸隊經過三娘驛不知有多少次,但朱嚴從來沒有發現他們到底運送的是東西。用“發現”兩個字,是因為朱嚴這個人飛揚跳脫,好奇心重,他甚至暗地調查過兩次,但都沒有收獲。後來,朱嚴還是從一位富有經驗的老驛卒口中有了一定了解,根據老驛卒對轅跡的目測,他推斷這些物資有一部分絕對是鹽物。可是這個回答反而讓朱嚴更疑惑起來,一方面,如果真是鹽物,運輸隊何必搞得這麽神秘,他們的樣子,簡直比那些私鹽販子更小心謹慎;另一方面,按照運輸隊的規模和出動次數,如果是鹽的話,數量將會是無比驚人,朱嚴想,只怕本州官井出產都比不上,那他們到底是何方神聖?
再次,他們的行跡很可疑。朱嚴發現,這隻運輸隊,和別的走驛路的公人不同,他們選擇路徑,既不是選擇易走之路,也不是選擇捷近之路,而是隻選擇那些隱秘、路人稀少的道路,頗給人一種鬼鬼祟祟的感覺。而且,他們從來不讓朱嚴等人陪同到達最後目的地,總是在半路上,就要求他們先行返回。此外,在一次出遠差路過鄂州地面時,一群可能是屬於鄂州刺史府的兵卒臨時攔住車隊盤查,朱嚴看到,運輸隊的人都很緊張,甚至,還有幾人偷偷在車下拔出了短刃。
最後,朱嚴認為最可疑的一點,就是這隻運輸隊似乎沒有一個明確的運抵目標,他們幾乎每次運達的地方都不同。
這一點,或許在外行人看來,並沒有好懷疑的,不過對於朱嚴這樣的驛卒來說,卻是不可思議。因為朝廷負責統轄軍務的兵部司明令規定,不同番號的運輸部隊,都會統一制定不同的活動區域。也就是說除明令允許的活動范圍外,一隻運輸部隊在通常情況下,是不允許隨便進入其他地區的。
而這隻運輸隊,幾乎每次的運抵目標都不一樣,除非他們每次都被朝廷更改活動范圍,可是這簡直不可想象。
但是事實好像又擺在眼前,如果不是,那怎麽解釋這隻運輸隊可以在多個區域內活動呢?
朱嚴曾聽過有一種辦法可以達到這樣的目的,那就是取得一個區域內軍政長官頒發的特別通行令,就可以不受約束地在這個區域內官道驛路通行。
好奇心重的人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如果心裡有疑惑沒有解開,那可真是比都難受。朱嚴對運輸隊產生嚴重的懷疑後,就出現了這樣的情況。
朱嚴覺得應該將此事向上面稟報,也許,他真的發現了不可告人的密事,那麽,朝廷或許會大力嘉獎。
可是,王驛官聽聞後,卻是神色慌張,好像一件天大的禍事即將降臨似的,他急問朱嚴,是否將此事告訴過其他人?
朱嚴覺得王驛官的表情很誇張,想笑,不過看他問得慎重,不敢造次,只是回答說自己拿王大人當最信任的人,所以第一個告訴的就是你,其他人誰也不知道。
王驛官聽了,松了一口氣,低聲告誡朱嚴說:此事你再不可尋查,也萬不可泄露,否則你我小命都難保全,切記,切記。
朱嚴表面上應了,可是心裡猶如長了一根刺,總是對此事耿耿於懷,如果不是後來王驛官出了問題,他很可能會再次行險調查,那樣的話,也許他的小命早就完了。
這次密談後,過了半個月,朱嚴請假回了一趟老家,在家裡住了七八日,朱嚴趕回驛站,結果就聽說王驛官在自己走後第三日,莫名其妙地溺死在了離驛站不過數裡地的一處小水潭裡,官府的結論是失足落水而亡。
朱嚴覺得這根本不可能,王驛官有一個毛病,就是很怕水,據說是小時候被水淹過,所以他很少到有水的地方,更不用說無緣無故跑到那處荒無人煙的小水潭附近。
他認為王驛官是被人謀殺的,但沒有證據說都沒用,朱嚴想到王驛官或許會留下些證物。於是,當天晚上,他偷偷地溜到驛丞的房間,結果,他發現,王大人的所有東西,早已被收拾一空,根本沒有留下東西可供自己搜尋。
朱嚴此人善思考,這或許是他的不幸,也或許是他的幸運,總之,這一次,這個習慣救了他的小命。朱嚴在房間中一無所獲後,沒有放棄,他不由地想到,如果驛丞早知自己有被加害的危險,那麽他會將一些重要的東西,放在保險的地方呢?
很快,朱嚴就想到驛站後面廢棄的那處小倉庫,往日,他和王驛官經常溜到裡面去偷偷賭錢,如果王驛官想留下些東西給人,那麽第一人選肯定是自己,如果是給自己,那麽東西必在倉庫。
朱嚴再次進入倉庫,他地方都沒找,直奔牆角,挖開一處松活的火磚,掀起上面油布包裹的賭具,果然,下面有一本薄薄的冊子,安靜地躺在濕潤的泥土上。
朱嚴淚如雨下,雙手顫抖著拿起書冊,翻開頁面,只見在第一頁,王驛官熟悉的筆跡躍然入目,一行小字,揭開了朱嚴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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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公瑜聽完朱嚴的供述,震撼之余,覺得事情太過重大,絕對不是自己可以掌控的,而朱嚴既然冒頭,或許就有消息走漏的風險,當務之急,必須將朱嚴送抵刺史府丁大人那裡,才能既保證他的安全,又能讓此事有進一步調查的可能。
計定,袁公瑜不敢怠慢,連夜讓宜城縣衙安排人手車輛,保護重犯朱嚴趕往襄陽。
在這裡,袁公瑜多了個心眼,他在監牢中挑選了一位和朱嚴身形仿佛的囚犯,坐入囚車,讓宜城公差走明路護送。而同時,他讓自己的侍從和真正的朱嚴,換了一身尋常百姓的衣裳,偷偷尋小路前往襄陽。
這個過程,袁公瑜除了告知配合自己的宜城縣令,誰都沒有透露。甚至對宜城令薛宣任,他也沒有說出實情,只是稱朱嚴可能和丁刺史重點關注的一件盜竊案有關,所以將他盡快解送襄陽,以了卻上官的牽念。
袁公瑜的過分慎重,讓薛宣任沒有提高警惕心,相應地也就沒有做出適當的安全方面的布置,這是大錯,但誰又能完全預料到未來要發生的事情呢?
兩日後,袁公瑜的侍從和朱嚴順利到達刺史府,可是,丁晉也接到了兩件噩耗:第一件,宜城縣護送囚車的隊伍,在來襄陽的半路上,被一夥暴徒襲擊,二十七名公差連同囚犯,全部被殺。
第二件,更讓丁晉震怒,宜城令薛宣任急報:袁公瑜在巡察監獄時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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