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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迷的時空之旅》第11章
  站在洛杉磯車站的月台上,令人透不過氣來的熱浪籠罩全身,汗水也不斷地從背上冒出。格蕾絲後悔不迭。她誤以為加州的天氣已經轉涼,手上的旅行包裡還放著好幾件在這個季節穿稍嫌厚重的衣物。  格蕾絲環顧著四周,走在月台上。有很多看起來像上班族的人,沒有人注意到她。

  她手提高爾夫球袋,肩背大號雙肩包。這可說是年輕女性背包客最平常的裝扮了。

  一走出出口,她就開始尋找投幣式儲物櫃。必須是能放下高爾夫球袋的大型儲物櫃。

  找到後,她將球袋放進去,看著說明將門關上。保管期限是三天。她看了看手表,確認日期和時間。必須在三天內回來把球袋拿走,萬一被工作人員看到裡面的東西,就萬事皆休了。

  釋去重負的她走出車站,進入附近的一家書店。書店很大,店員不太可能記得客人的相貌。她買了洛杉磯市和橘縣的旅遊導覽和網羅了民宿的書。書店隔壁就是文具店,她在那裡買了信紙和信封。店裡也出售郵票,她便買了三張面值五十美分的。

  她走進咖啡廳點了一杯咖啡,把買的書拿了出來。店裡約坐了一半人,沒有一個人注意她。

  坐在她斜對面的男人正在看報紙。朝著她的版面上有一個鬥大的標題——“布魯克林東區離奇凶殺案新進展”。她趕緊低下頭。

  難道……

  格蕾絲心想,警方大概已斷定殺死巴克雷的凶手就是自己。她幾乎沒有花任何功夫掩飾罪行。警方應該在雷的房間裡找到了一大堆自己的指紋,就連凶器也丟在現場。

  殺了雷後,格蕾絲呆了很久。舉刀刺進已不會動的屍體,她也絲毫不覺痛快。她發現屍體只是屍體,不再是她憎恨的對象。

  格蕾絲並未意識到自己犯了大錯,隻覺心中一片空虛,沒有力氣做任何事,只能聽其自然。如果留在現場,可能會被人看到。目擊者會去報警,自己將被趕來的警察逮捕。他甚至覺得這樣也無所謂。

  就在這時,她又看到了那件粉紅色夏季禮服。海倫穿著那件禮服歡天喜地的身影,在她的腦海中浮現。

  但接下來的瞬間,那個身影變得一絲不掛,正被兩個男人強暴——她剛才在錄像帶上看到的影像蘇醒了。

  揪心的痛楚再次襲來。為甩開那討厭的影像,她搖了搖頭,伸手搓臉。

  不能到此為止,格蕾絲心想,不能在這裡被警察抓走。不然,殺死雷就沒有意義了。

  一定要找到托尼沃爾什!無論如何,一定要逮到另一個禽獸,讓他嘗嘗海倫所受的苦,即使只有百分之一也好。這才是她活下去的理由。

  她小心不發出聲音,在屋內東翻西找。得想辦法找到一些能發現托尼沃爾什行蹤的線索。

  “逃到……洛杉磯的……民宿。”

  巴克雷最後說的話是唯一的線索,但僅憑這句話,格蕾絲根本無計可施。必須知道沃爾什在洛杉磯哪裡、哪家民宿才行。

  但翻遍整個房間,格蕾絲也找不到任何與托尼沃爾什目前藏身之處有關的線索。

  當她下定決心要離開時,才注意到身上的衣服沾滿了血。這樣一走出去,只怕就會有人報警,也無法搭地鐵或出租車。

  她打開廉價的衣櫥,在雜亂無章的衣服中抽出一條亮藍色長褲和一件白色T恤。她覺得年輕女孩穿成這樣最不奇怪。她一穿上就覺得腰很松,但看起來還算自然。

  她將自己被血染紅的衣服扔到床上。

反正隻從衣服應該很難判斷凶手的身份,而且警方最終一定會知道犯案者是她,所以她沒打算作徒勞的掙扎。  警方發現巴克雷的屍體之後,應該會徹查她。這樣,他們遲早會知道雷就是殺死海倫霍爾布魯克的凶手。在調查過程中,警察應該也會與告訴格蕾絲“凶手是誰”的人接觸。或許知道來龍去脈的密報者也會主動和警方聯系。不管怎樣,到時警察一定會懷疑格蕾絲。

  正因如此,格蕾絲才沒有清除指紋。而且,她覺得大概無法完全清理乾淨。她從未想過會殺雷,所以光著手在房間裡面四處翻找。如果要清除,就得拿著布將室內各個角落擦拭一遍,連門外和陽台的欄杆都得擦。當時她隻想盡快離開,根本沒有時間去做這些。

  最重要的是,有一樣東西非帶走不可。她從錄像機中拿出錄像帶,放進帶來的包裡。

  那是拍攝了海倫慘狀的錄像帶。

  這樣,警方確定巴克雷就是殺害海倫的凶手的時間,可能會稍微延後。那樣即使格蕾絲留下再多指紋,警察應該也暫時不會想到她。

  另外,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身為姐姐,絕不能讓別人看到妹妹這副淒慘可憐的樣子,就算警察也不行。在那個世界的海倫,一定也希望大家放過她。

  她決定將海倫的夏季和服帶回去。除了切斷海倫被殺一案與此案的關聯,她也不希望將妹妹的遺物丟在這種肮髒的地方。

  格蕾絲在屋內到處搜尋是否還有海倫的東西,在床底下找到了夏季禮服的腰帶和她最後提著出門的小包,然後悉數塞進自己的包裡。禮服放不下,他隻好放進扔在一旁的便利店塑料袋。

  她決定從大門出去。若從窗子爬出去,萬一被人看到就麻煩了。

  她打開門,確認沒有人看到,閃身出了房間。她隨即發現了一個很嚴重的疏忽——她沒有拿房間的鑰匙。

  她猶豫片刻,不知是否要回去取,但一聽見遠處傳來人們的交談聲,她就徑直離開了。時間不允許她耽擱,而且再回房間也不一定能立刻找到鑰匙。如果不鎖門,屍體被發現的時間可能會提前,但就算鎖上門,應該也不會相差很大。這個時候,還是快點離開更重要。

  她乘出租車回家,她沒有勇氣去搭必須和一大堆人面對面的地鐵。剛殺過人的面容有多麽陰沉,她自己很清楚。在出租車上,她盡量不看司機,也不跟司機閑聊。

  回到家,她立刻開始整理行李。她拿出了旅行用的手提袋,但她很清楚這不是一般的旅行。她不是為了旅行,而是為了失蹤作準備。

  她決定抵達後再買必需品,盡量不把沒用的東西放進袋子。相應地,她將從雷房間帶回的海倫遺物全放進袋中,又從相簿中抽出幾張喜歡的照片放了進去,其中有同僚的照片。看了相簿,淚水盈滿她的眼眶。

  收拾完行李,還有一件事必須做,她走進客廳,看著那個東西。

  格蕾絲取出專用槍袋,將M40A3的部件和裝了聲音抑製器的Glock-17放了進去。然而放到一半時,她改變了主意,拿了出來。步槍用的槍袋內行人一看便知,不能拎著這種東西上路。

  她最終選擇了高爾夫球袋。那是她以前參加某個射擊比賽拿下冠軍時得到的獎品。

  她決定等到深夜時分再出門。此前,她便在家裡繞來繞去,看著各個角落。自己的臥室、海倫的房間、廚房、廁所、浴室、客廳,每一個房間裡都有著如夢似幻的快樂回憶。她想起剛搬來時的情形,心也跟著痛起來。如果沒有搬來,海倫就不會遭遇這種事,但她至今仍記得購得新居的幸福感。

  她坐在沙發上,靜靜地喝著加了冰塊的威士忌。回憶沉浸在悲傷裡。想戰勝死的誘惑,就只能讓憎恨燃燒起來。

  人們的笑聲讓格蕾絲回過神來。眼前放著一杯咖啡,她啜了一口,發現已有些涼了。

  發出笑聲的是一家三口,一個四五歲的男孩正在喝冰激凌蘇打。

  如果海倫是男孩,是否就不會遭遇這種事了?格蕾絲腦中忽然閃過這個念頭。她又改變了想法,覺得問題並非出在這裡。奇怪的是這個世界。難道有女孩的家人就必須每天提心吊膽過日子嗎?

  殺掉雷後,她十分明白復仇是不切實際的行為,什麽也得不到。即使如此,她還是不能放過另一個男人。否則他覺得是對海倫的背叛。只有自己能製裁凌辱海倫的禽獸。

  她知道自己沒有製裁罪犯的權力。這應該是法院的職責。 可法院真的會製裁他們嗎?

  不會。通過報紙和電視,格蕾絲多少知道審判是如何進行的,或是給什麽案子判了多重的罪。就她個人的認知,法院不會製裁罪犯。

  說法院會拯救罪犯其實更恰當。法院會給犯了罪的人重新做人的機會,然後將其藏到憎恨他們的人看不見的地方。

  這樣就是判刑,而且刑期都短得令人驚訝。奪走了別人一生的凶手,其人生並沒有被奪走。

  而且托尼沃爾什可能也同巴克雷一樣未成年,他只要強調自己並非故意殺死海倫,或許連入獄服刑都免了。

  豈有此理!那個人渣奪走的不只是海倫的人生,還給所有愛海倫的人的人生留下了難以愈合的傷口。

  格蕾絲深吸一口氣,把放在桌上的書放回包裡,拿出鋼筆和剛才在文具店買的信紙。

  她必須向鄰居道歉。她知道自己可能即將嚴重打擾他們的生活。他們必須接受世人的責難和好奇的眼光,可能還得接受媒體的采訪。雖然道歉不能給他們帶來什麽幫助,但如果沒有任何通知,格蕾絲還是覺得過意不去。

  道歉對象還有一個——軍隊。她沒想到自己會這麽突然地離開軍隊,她知道一定會給上司帶來麻煩,無法置之不理。如果事發,她會被吊銷軍籍吧?她覺得應該先提出辭呈。

  她還得寫封信給另外一個地方。

  格蕾絲心想,那封信應該是最難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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