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風勁草,馬蹄掀飛。望不到邊際的草場上,幾匹如龍駿馬由遠及近,馬上的騎士大聲呼嘯著,前後圍堵一隻受驚的公鹿。
公鹿奮起四蹄左衝右突,妄想從騎士的包圍圈中衝出去,可是每次都有駿馬擋在它的身前,它憤怒的揚起頭頂的鹿角,狠狠朝馬頭上磕去,馬上的騎士長笑一聲,輕輕一磕馬腹,人馬之間配合十分默契,駿馬陡然往左一拐,輕盈的躲過了公鹿的襲擊。
而右邊的騎士趁機帶馬前衝,陡然與公鹿拉開了距離,而身後的那名騎士則補上了她的位置,繼續吆喝著驅趕公鹿前進。
突然,最前方騎著白馬的騎士揚手拋出一道繩圈,不偏不倚正好落在公鹿的腳下,正在疾奔的公鹿只顧和右側的騎士較勁,根本沒看到前方的陷阱,它的兩隻前蹄先後落入繩圈之內,白馬騎士眼疾手快,在同一時間抖轉手腕,繩圈登時收縮拉緊,公鹿猝不及防,兩隻前蹄一下子被並在一起,呼啦一下子栽倒在地,蕩起大股的煙塵。
“乾的漂亮,東珠。”右側騎著雄壯黑馬的蠻族漢子笑著趕了上來,輕輕巧巧跳下馬背,朝調轉馬頭正在回趕的白馬騎士揮了揮手,烏雲東珠燦爛的笑著,對著自己的哥哥得意的揚了揚下巴:“怎麽樣?阿哥,套馬圈我可是從來沒失過手。”
“我烏雲阿瑟的妹妹當然厲害。”阿瑟笑嘻嘻的翹起了大拇指,隨後一下子跨坐在正在地上掙扎的公鹿身上,雙臂角力鎖住鹿頭,猛的往外一扭,哢嚓一聲脆響,公鹿軟軟的垂下了頭。
東珠蹦蹦跳跳的走了過來,伸手撫摸著公鹿光亮油滑的毛皮,開心道:“就是這頭雄鹿,毛色真好看,別的鹿都沒有這麽漂亮的皮毛,剛好做一件皮袍送給他。”
“真是有了情郎忘了哥哥。”烏雲阿瑟撇了撇嘴:“廢了那麽大的力氣獵鹿,還不準用箭用刀,弄了半天是害怕傷了鹿皮,沒法給那小子做件好看的皮袍!你哥哥過冬也沒有新袍子,你怎麽不想著給我做一件?”
“哼,你有阿茹娜在身邊,她可是我們山焒第一的巧手,還用得著我?”東珠翹起可愛的小鼻子,白了哥哥一眼:“他就不一樣了,自己一個人在咱們這裡,除了我還能有誰照顧他!”
“呵呵,怪不得中陸人說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一點都沒錯,你這還沒嫁人呢,就這麽偏心眼了。”烏雲阿瑟一邊招呼後面的同伴,一邊繼續和妹妹逗嘴。
烏雲東珠倒是一點也不害羞,反而驕傲的仰起頭,以草原姑娘特有的直爽道:“不錯,他就是我認定的男人,我喜歡他當然就要偏向他。”
“呵呵,看來我的妹子等不及要嫁人嘍,我要讓我安答快點帶上羔羊和狼皮來提親,省得我妹子整天滿嘴都是他啊他的!”烏雲阿瑟一把扛起了沉重的公鹿,撂到了拖來的骨碌上,那是一種草原上獨有的馬拉工具,相當於漢人推的獨輪車,不過卻沒有輪子,只有一頂木架和兩道類似於雪橇的弧形木刀,蠻族的牧民喜歡把它拴在馬後拖拽重物,馬兒奔走起來,骨碌就滑行在草地上,不管是晴天還是雪天,都十分的方便。
東珠愛惜公鹿美麗的毛皮,非要把整隻鹿拖回帳篷再宰割,所以同行的族人帶了骨碌,方便運送公鹿。
烏雲阿瑟的話惹來了一陣善意的哄笑,趕上來的山焒漢子們一個個開始起哄:“東珠啊,這麽大一頭鹿是做皮袍啊還是做鋪蓋啊?我看是做鋪蓋多些,天冷了往地上一鋪,兩人光著身子抱在一起多暖和啊是不是?哈哈哈。”
“我既沒有婆娘也沒有妹子,東珠啊,你怎麽不給我做身過冬的皮袍啊?”
這些蠻族的漢子平時和東珠嬉鬧慣了,都把她當自己寵溺的妹妹,笑起來更加肆無忌憚,東珠有些不好意思,扭起小蠻腰,把腰圍上裝飾用的小銀鈴甩的叮當脆響,嬌嗔道:“笑什麽,都笑什麽?鹿皮我要了,肉還堵不住你們的嘴啊!誰在亂說,今晚沒有鹿肉下酒!”
“算了吧,鹿肉還是留給你的情哥哥吧,再弄兩碗鹿血酒,吃飽喝足了你就知道他的厲害了!哈哈”
“沒錯沒錯,也當是你給他送袍子的酬勞了,對不對?”
“你們.。你們找抽!”東珠就是再豪爽,臉上也有些掛不住了。“刷”的一下,長鞭在頭頂兜了個大大的圈,毒蛇一樣向幾個漢子掃去,幾個人嬉笑著慌忙躲開,鞭影在地上帶起一溜土腥。
“好了好了,別鬧了,我看這天快要變了,大家趕緊回去。”烏雲阿瑟抬頭望著草原盡頭壓來的雲層,小心翼翼的活動了一下肩膀,那裡是當年李搏給他留下的傷口,差點要了他的命,如果不是褚海心為他悉心治療,可能整條膀子就算廢了,即便如此,一到天陰的時候,傷口處還是忍不住會酸疼,那種滋味連烏雲阿瑟這種鐵打的漢子都吃不消。
“哥哥,你是不是傷口又疼了?”東珠看出了異樣,走過來扶住阿瑟的手臂擔心的問道。
烏雲阿瑟搖了搖頭,笑道:“沒事,老毛病了,上馬!我們回去吃鹿肉喝鹿血酒。”
回去的路上,烏雲阿瑟騎著烏拉故意錯開同伴,和妹子並駕齊驅,東珠的心情看起來很好,不是梳攏著坐騎的鬃毛,嘴裡哼著蠻族姑娘經常唱的情歌,穿著牛皮長靴的小腳靈巧的翹著,隨著馬背的欺負一下一下的顛著。
“對了,我安答呢?今天怎麽又沒見他的人影?”烏雲阿瑟笑問:“不會又去找張義先生了吧?”
“除了去那裡還能去哪?”烏雲東珠不由的撅起了小嘴,有些不滿道:“天天弄得遍體鱗傷,可天天還是照去不誤,我看那個姓張的老頭就是變著法子折磨他,他倒好,心甘情願被人折磨,我就不明白了,那個姓張的老頭就真的那麽厲害嗎?年紀都一大把了,連肉都吃不動了,跟他學刀,那能上陣殺敵嗎?”
“別胡說。”阿瑟笑著瞪了妹妹一眼:“張先生是有大本事的人,安答跟他學藝那是長生天送給他的運氣,你一個女孩子家懂什麽?”說完,像是怕妹妹生氣,偷偷把大腦袋湊了過來,壓低聲音道:“半年前,我和安答兩人背著張先生偷偷比刀,你猜怎麽樣?三刀,隻用了三刀那小子就把刀架在了我的脖子上,而且他說這是用的單刀,使不出招式真正的威力,如果右手再有一柄長劍的話,只怕一招就能置我於死地,嘿!這話說的真傲氣,我當然不服氣,不過也知道打不過他了,所以我偷偷叫上雷克沙,和他打了個賭,只要他能打敗那小子,我管他半年的酒肉,老雷那人你也不是不知道,生平最受不得人激,當夜就把那小子拖了出來,非要比個高低,結果你猜怎麽樣?哈哈哈,老雷也不過在他手下撐了十刀,然後被一腳踹了個屁股蹲兒,賴在地上好半天才起來呢!”
阿瑟似乎想起了那晚的情景,捧著肚子笑得暢快,東珠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議道:“不會吧!雷大哥以前可是烏舍部的第一勇士,還是烏舍汗王的別旗,這事連我這個小姑娘都知道,怎麽可能被他輕易的打敗?”蠻語中別旗的意思就是替君主抗旗的人,是一種特殊的榮譽,只有部族中最傑出的勇士才能勝任,能獲此殊榮的人,大多都是一部中最驍勇善戰的武士。
“想不到吧,我也想不到啊。”烏雲阿瑟摸著滿臉的胡茬子,神情嚴峻地說:“所以我說這個張先生是有大本事的人,你男人真是有福氣,能得到他的指點,恐怕現在山焒部的第一勇士非他莫屬了,只是他一直不喜歡張揚,你們大多不知道罷了,這樣一來,真成中陸人說的文武雙全了,嘿.這小子.”
“文武雙全.”烏雲東珠歪著頭,似乎在品味這句話的意思,“說的真好,呵呵,我的男人本來就應該是文武雙全的男人!”說完,雙腿一夾馬腹,白色的駿馬箭一般竄了出去。
烏雲阿瑟怔了一下,趕忙喊道:“快變天了,你去哪?”
“去找文武雙全的男人.。”遠遠的傳來東珠銀鈴般的聲音,輕快而又迫不及待,像是草原上歡唱的百靈鳥停到了牧人的帳房頂。
“真是女大不中留啊!”烏雲阿瑟再次發出無奈的感歎,順手摸了摸烏拉的馬頭,對著老夥伴訴苦道:“這小子當真好命,一來就奪走了我最寶貴的兩樣東西,妹妹的心已經被他偷走了,山焒第一勇士的稱號早晚也是他的,唉,我的寶貝只能下阿茹娜和兒子了,你說慘不慘?”
烏拉不耐煩的打了個響鼻,似乎不願意聽主人的嘮叨,烏雲阿瑟笑罵道:“連你也小看我?我烏雲阿瑟是那種小雞肚腸的人嗎?呵呵,老夥計,我這是高興啊,替東珠高興,替山焒高興,也替我自己高興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