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站長買回麵包車後,不買養路費,不辦行駛證,個人駕照也沒有打算辦。我們討論長期不買(辦)養路費等手續是否不妥。楊副站長說:“我的車幾年沒有審驗過,行駛證也不知道在哪裡,更別說買養路費,也不見有哪個單位找麻煩。要記住,我們是‘無冕之王’,見官大一級!交警、養路費稽查隊查車時,態度傲慢一些,要教訓他們“要看我們車輛的相關手續,你們不夠資格,讓你們的領導來!我是總書記接見過的新聞記者……”倘若他們領導真來,就理直氣壯投訴工作人員態度傲慢,要發新聞稿輿論監督。一般單位怕此招。林站長還嫩點,得跟我學。”
聽罷楊副站長一番言論,林站長也就心安理得。
某天晚上六點左右,我們將麵包車停在大街路邊,進飯店吃飯。一會時間,飯店服務員找到我們,說外面有警/察找。納悶著來到外面,只見幾名警/察圍著麵包車看來看去。
林站長問:“有什麽事?”一位警/察說:“是你的車?我們要看相關手續,請你出示駕駛證、行駛證、養路費繳納證。”林站長擦擦眼鏡說:“我們是報社記者。車的手續沒有帶,能不能通融一下。你們領導我很熟悉。”
另一警/察說:“本次是各地區警/察輪流異地執法,重點打擊有一定背景的黑車、不按章辦事的特權車。如果你不能出示有關手續,只有兩個辦法可供選擇:其一是交出車鑰匙,我們把車開走;其二是你不肯配合執法,拒不交出車鑰匙,我們用拖車將車拖走,你隨後到指點地點接受處理。”
大家面面相窺。林站長給有關人員打電話,沒有回音。無奈,隻好交出車鑰匙,眼睜睜地看著警/察把車開走!吃飯沒胃口,商議對策。噴有明顯標志的新聞采訪車,倘若在哪個停車場扣上幾天,將丟盡臉面!
屋漏偏遇連陰雨:次日早早,市委宣傳部郝科長打來電話,要記者站去人,參加個聯合新聞發布會兼現場采訪活動。沒車,林站長底氣不足,采訪活動交給我。市委宣傳部的新聞發布會在小會議室舉行,同行不少。此會核心內容是此階段全省統一展開的車輛綜合整治行動。具體做法是全省各地市的交警、養路費稽查、運政等交換到異地執法,重點整治“合法”的黑車、特權車等。從發到手上的打印材料看,漢水整治效果不錯。發布會半小時結束,接下來到整治活動中查扣車輛的停車場參觀。市交警支隊、市運管處幾處停車場,被查扣的車輛超過百輛。
有個女同行尖聲叫起來:“大家快看,工人報的采訪車也被扣留!”
一時萬眾矚目。“工人報”標志明顯的麵包車成為靶子。宣傳部、報社的同行紛紛拿我開涮。采訪結束回到記者站,說出當時情況,林站長氣急敗壞,更擔心漢水電視台晚上新聞會不會故意出“工人報”的醜,將被扣的麵包車在電視新聞中播出。還好,林站長的擔心是多余的,漢水電視台同行充分照顧同行面子。
劉主任到市交警支隊交涉的結果是:要車輛補辦行駛證、保險、繳納養路費,並承擔相應罰款。林站長找相關人員,也不起作用,沒有辦法,隻好按照要求辦理有關手續,諸事完畢一算帳,花五千元。拿著手續去停車場取車,停車場管理員讓交停車費。以為停車兩天多點時間,三十塊就夠。豈料對方說停車費按照每小時五十元收取,鑒於是新聞單位的車,打個折扣,兩天另一早上停車時間,交1000元整。
在露天停車兩天多點時間,打折扣還要收停車費1000元!哪家規定的?有沒有收費許可證?林站長跳起來!停車場的人顯然見怪不怪,回答說:“一直如此,你願找哪裡反映請便。不過提醒你,車不提走,放一個小時就多收一個小時的錢!”
林站長堅持要看收費許可證。停車場的人打電話,很快進來幾個五大三粗、惡狠狠的小夥,其中一渾身紋著龍的高個子說:“誰他媽不想活啦!”該夥人將林站長圍在中間,拉拉扯扯。林站長久經江湖,著手撥打“110”。一輛警車進來,警/察主動和打手般的人打招呼:“是你們幾個呀,最近怎麽不到所裡喝茶?”
林站長取下眼鏡擦拭。警/察問清事情經過,以教訓的口吻對林站長說:“停車繳費,天經地義。報社的車怎麽啦?記者又怎麽啦?報警的人不一定有理。”警/察將林站長訓得啞口無言。與被報警人稱兄道弟拍拍打打一陣,警/察們絕塵而去。
林站長一怒之下說車暫時不取,回去寫新聞稿。新聞稿標題擬成“漢水公安局‘110’竟然如此出警”,新聞稿寫好後直接找市公安局、政法委。那幾人說:“不取就放這裡,十天半個月之後,我們將車處理掉,停車費連本帶利足夠。”
回到站上,林站長余怒未息,我按照旨意寫新聞稿。新聞稿寫好,他看過後要劉主任打印出來。本來,林站長想給報社打個招呼,先發稿,在做進一步策劃。傳真稿件時改變主意,讓我和小匡去市公安局采訪,征求局領導的意見,設法將局長套進去,如此一來無論發稿還是後續*作都有利。擔心見不到王局長,下面一般人員還會故意刁難。林站長找到王局長手機號碼。
開具介紹信,來到市公安局。我盡管入行有些時間,膽略已今非昔比,但想到沒有記者證,身份畢竟不合法,面對權利較大又蠻橫的警/察,心虛。小匡也是如此。公安局大樓接待室乾警攔下我倆,說明事情原委,一姓李的女乾警不客氣的說:“雞毛蒜皮的事也到局裡采訪?去去去, 沒有時間接待。”
我倆面面相窺。小匡給王局長打電話。王局長很客氣,說在省廳開會,反映的事馬上打電話給局裡其他領導,要他們接待和解釋。少頃,兩年齡稍大的乾警出現,問接待室有沒有記者來訪?接待室女乾警用嘴呶呶我倆。兩乾警過來,客套一番,來到局五樓貴賓室。我們與4位乾警交流。乾警分別有局紀檢書記、副局長、110指揮中心副主任、局副政委。平常有些怕警/察,今天要質問警/察頭領,我額頭微微冒汗。我倆將事情經過講述後,警/察頭頭們連連表示道歉,說要調查處理出警的乾警,並一再說輿論監督是好事,歡迎常來常往。磨蹭一個多小時,中午吃飯時間過,趕緊告辭。哪裡能夠,警/察們將我倆弄上警車,來到贏江大酒店。包間裡,另外幾名警/察、林站長、市委宣傳部沈副部長、郝科長已經落坐。
吃吃喝喝一番折騰,達成協議:停車費免出,停車場的損失另外處理,新聞稿請不要發,以後公安局有大的案件和新聞發布會,一定不忘通知工人報參加。事到如此地步,林站長沒有什麽好說的。談不上皆大歡喜,大家散席各奔東西。後來聽說采訪車的停車費要當時出警的乾警支付。至於乾警們會不會支付停車費,以及停車場老板敢不敢討要,不得而知。(快捷鍵←) [上一章][回目錄] [下一章] (快捷鍵→)書簽收藏 投推薦票 打開書架 返回書目 返回書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