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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喉之殃》正文三十一、煮熟的鴨子飛呀飛
最近,聲稱可致癌的“靈芝粉”在全國報紙、電視上鋪天蓋地做廣告,每盒藥賣到上千元。與此同時,國家醫藥管理部門也發布公告,稱靈芝粉能夠治愈癌症是騙局。遺憾職能部門僅僅在個別報紙上角落裡刊登一兩次公告就不做聲。最為滑稽的是,有一張某部委的機關報上,靈芝粉做一個整版的該藥是治愈癌症特效藥的廣告,該張報紙另一個版面角落裡,刊登有一則小小的某職能部門認定靈芝粉是治癌騙局的公告。“法制與xx”雜志刊登出“靈芝粉治癌騙局”的長篇新聞通訊,該文采訪國家衛生部、醫藥管理局、大專院校的專家教授,一致認定靈芝粉大肆宣揚可以治愈癌症,是典型的利用癌症患者渴求治愈、延續生命的心理,通過違法廣告騙取黑心錢是其真正目的,如此做法簡直就是詐騙!

  可惜一篇好文章,沒有幾個兄弟報紙轉摘。國家職能部門既然認定靈芝粉是假藥,就應該有所行動,而不是發幾個沒有幾個人能看的見的公告就算盡職盡責。事實上,靈芝粉廣告騙局之風不僅刮遍神州大地,還刮到大洋彼岸,甚至引起若貝爾獎金評審委員會的關注:能研究出治愈癌症的藥物,就應該給頒發若貝爾醫學獎!洋人們經過一番調查研究,得出結論:靈芝粉治愈癌症,騙人的!靈芝粉廣告到過的國家,紛紛對其廣告以及藥品進行封殺,並提出抗/議。遺憾,洋人們的抗/議在國內石沉大海。靈芝粉繼續其瘋狂。

  站上送來當天的“漢水日報”,以及另外幾份兄弟媒體贈送的報紙,打開,鋪天蓋地都是靈芝粉治愈癌症的廣告,不少人現身說教,說靈芝粉把他(她)從鬼門關救回來。參照“法制與xx”上面的文章,對照廣告法,找出15條違法之處。“漢水日報”刊登該藥的廣告後面一則消息引起我注意:靈芝粉西部營銷中心即日將來漢水舉行義診及優惠售藥活動,具體活動地點、時間請關注“漢水日報”、“漢水電視台”、’漢水廣播電台”、各縣台縣報的廣告。

  唯獨工人報上沒有該藥的廣告,羽老師提議,乘這夥人到漢水來做活動之際,拿上揭露他們騙局的報道去談判,不妥協就複印些在活動現場發,也算是做點好事。同時,我還想給刊登違法廣告的“漢水日報”找點麻煩,林站長同意。

  拿著相關資料來到漢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該局主管廣告監管的業務副局長周小剛見是投訴“漢水日報”,就說“漢水日報”依仗是漢水市委市政府機關報、黨報,在廣告刊登方面,經常違反廣告法規定發布違法廣告,前不久對他們做出吊銷廣告經營許可證的處罰,只是市上領導紛紛打電話,沒有辦法,罰款兩萬元了事。周副局長給“漢水日報”打電話,說明情況。十分鍾後,一個胖乎乎、五大三粗的中年男子來到工商局辦公室,惡狠狠地衝我吼叫:“居然給‘漢水日報’挑刺,不想在漢水混是不是?”

  一見如此陣勢,我也火冒三丈,立即回敬到:“幫助藥品騙子發布違法廣告,坑害百姓,賺取不義之財,誰不想在漢水混顯而易見!”針鋒相對,周副局長趕緊滅火。稍稍坐幾分鍾,那人才冷靜下來,說叫“林滿漢”,是“漢水日報”廣告部承包人。他拿過刊登有“靈芝粉的治癌騙局”文章的雜志看看,隨手扔在沙發上說:“我不看其他報刊雜志,我只看黨報,黨報上登的任何東西我都敢登,跟著黨走難道還會犯錯誤?”

  他拿出兩張“xx日報”來,上面一樣大篇幅刊登著靈芝粉治愈癌症的廣告。一番言論,真把我糊弄得幾乎無話可說:“xx日報”是黨報中的黨報,它刊登的東西,怎麽可以說是錯誤的、違法的?然而對照廣告法和職能部門發布的通告,靈芝粉又的確涉嫌虛假宣傳,該相信誰?林滿漢說:“大家都是兄弟,以後有事盡管找我。”他留下聯系方式後離去。我跟著離開工商局。我埋怨自己真窩囊:明明知道靈芝粉治癌是違法、騙人的彌天大謊,超級忽悠,卻不能改正過來!

  靈芝粉漢水義診售藥時間確定:3月8、9、10日,上午九時在盈江大酒店舉行。我、羽老師、倪勇三人早早來到盈江大酒店,在年前舉辦掛牌慶典大會的會議室,找到此次活動主辦人、一個很年輕很有氣質的女孩,她自稱姓杜。給她看過長篇新聞通訊,她說:“明白你們的意思,不過今天是舉辦首場活動,比較忙亂,給你們留個聯系方式,活動結束後請你們吃飯。”

  漂亮女孩會哄人,此話當真不假!直到晚上也不見打電話來。羽老師主動打電話過去,名片上的手機號碼居然是空號!打名片上的固定電話,永遠佔線。我們馬上到樓下複印50份“靈芝粉的治癌騙局”之文章。為增加文章的可信度,還將“法xx報”的報頭,有關公告複印上去。次日早上八點半,我們來到盈江大酒店,向參加活動的人發放資料。我到前台問值班小姐:“酒店經理來沒有?我是工人報社記者,有事找他。”

  十分鍾後在酒店經理辦公室落座。去年搞活動已經很熟,把“靈芝粉”的情況做介紹,提醒說為違法行為提供經營活動場所,一樣是違法行為。酒店經理傳來杜小姐。她手裡已拿有我們散發的資料,臉上鐵青。她勉強衝我微笑打招呼,我不理睬。

  酒店駱經理說:“杜小姐,記者反映你銷售的靈芝粉是問題藥,鑒於不提前說明,只能很遺憾地告訴你,會議室的租用合同取消,費用不能退,我們還將保留舉辦違法活動影響酒店形象的索賠權。”

  杜小姐爭執一陣,她的同夥來電話告之酒店工作人員已經關閉會議室電源。到如此地步自然無話可說,我和杜小姐一前一後走出酒店經理辦公室。杜小姐主動說:“大哥對不起!我馬上同省城營銷中心聯系,給你們想要的東西。你們一個版面多少錢?以前不少媒體也是這樣和我們建立合作的。”

  幾個人坐在大廳裡,開始討價還價。 說好三萬元做半個版廣告,分成三期登,每次登一萬元版面。到此份上,煮熟的鴨子還能飛?當即趁熱打鐵簽廣告合同,杜小姐說沒有公章,只能先簽個名。鑒於昨天留空號的教訓,今天沒有見到錢,也沒有給她廣告合同。三萬元廣告有希望,我們比較高興。羽老師特意買點菜,中午在她家燒飯吃。

  下午三點,報社馬副社長電話打到站辦固話上,劉主任接的。接完他說馬副社長指示“靈芝粉”省城營銷中心已經到報社投放三萬元廣告,同時說漢水記者站干擾有關活動。馬副社長電話裡指示,不得再去幹擾廣告客戶的任何經營活動。趕緊找林站長,在某個地方打牌的他聽說三萬元廣告被報社劫走,馬上回到站上。聽詳細匯報後,看過廣告合同,林站長猶豫再三說:“我試著給報社打個電話,商量商量再說。”

  他當著我們的面打電話,隱隱聽到那頭說話的語氣很嚴厲,他不住地“是是是”,完啦!林站長放下電話說,馬副社長指示:凡廣告必須正大光明去拉,堅決反對以抓問題要廣告的卡脖子方式,這次不追究漢水記者站的責任就不錯啦,業績是報社廣告部的,與記者站無關,參與此事的人員要寫書面檢查遞交到報社。

  林站長在我們的授意下,給何社長也打電話。唯一改變的是:寫書面檢查免!唉,煮熟的鴨子還是飛啦!(快捷鍵←) [上一章][回目錄] [下一章] (快捷鍵→)書簽收藏 投推薦票 打開書架 返回書目 返回書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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