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使用能幫助您收藏更多喜歡的好書,
希望大家都能多多登入,管理員在此感激不盡啦!
《隱藏在城市的黑暗》第4章
  從山上下來的時候,我提醒何君程用手電在風景區牌坊附近照照,看能不能再找到些痕跡,隨後,在不遠處發現了一組汽車輪胎印記。

  何君程舉著手電打著光,而我則用手機拍下輪胎痕跡,然後抬頭看看天,雲彩往南走,估計後面應該是不會再下雨了。我囑咐何君程明天一早通知技術科來鑄個模,然後查查現場的輪胎印記屬於哪種車輛。

  我們回去的時候已是午夜了,何君程表現的神采奕奕,而我也因為剛剛遊樂一些發現也變的有以些精神。但是我一直望著窗外默不作聲。車子駛到首都大橋,何君程終於憋不住了,問道我說:“琛哥,這一晚上你看完拋屍地點後,你有什麽見解,和我說說唄?”我也好學習學習。

  我轉過頭,對著他反問道:“由大橋通往老君山的這條高速公路是什麽時候修建的?”

  “你說的是‘過江高速路’吧,我聽老一輩的人說這條高速公路大概是20世紀60年代初修建的,一直到90年代末期,首都以北的城市進入本市都要經過這條路。”

  “嗯,這就對了。”我若有所思地說道。

  “什麽對了?琛哥,你倒是說說看法啊?”

  “呵呵……”我笑了兩聲,“要不君程你先說說你的看法?”

  “算了吧,我哪兒敢在您面前班門弄斧啊!”

  何君程嘴上謙虛,但我還是看得出來。他還是想躍躍欲試,我便鼓勵著他說道:“說說看嘛,咱們一起探討探討。”

  “那行,那我就說說。”何君程於是放慢車速,整理了一下思路,“我覺得‘12·23’碎屍案中,凶手拋屍的交通工具肯定是汽車。當下的首都夜晚十分繁華,而且拋屍的當天晚上天氣晴好,凶手除非開私家車,否則一定會在某個地點被目擊到。”

  我點點頭,對何君程的分析表示了認同,繼而問著他:“那麽專案組對車輛的排查一點兒線索也沒發現嗎?”

  “幾個拋屍的地點都沒有監控攝像頭,首都大橋倒是有,但是那裡一個晚上的車流量巨大,逐一排查起來難度非常大。而且現在又不比從前,現在由江南到江北已經由原先的一座橋增加到四座,另外還有一條隧道,凶手可以選擇的過江方式太多了,誰知道他走哪條路啊?所以組裡現在只能盡可能排查拋屍當晚有沒有往返的車輛,但是目前排查下來,還沒有任何進展。”何君程遺憾地說著。

  我“嗯”了一聲,讓何君程往下分析,康小北便接著說道:“至於早年間的‘1·18’碎屍案,我真的說不好。當年的專案組認為凶手是騎自行車拋屍,我覺得有道理,但是我又覺得非常有難度。由第一拋屍的地點到首都大橋的距離差不多有6公裡,首都大橋長4.5公裡,由大橋到老君山有7公裡的距離左右,再加上凶手由殺人現場到第一拋屍地的距離,估計往返一次至少會有40公裡以上,而且當天晚上又下著大雪。就算凶手是一次性拋屍,而他想要在一個晚上完成,我認為首先體力上和時間上就很難做到了,再者,如果凶手是分多次拋屍,那就更不可能了。而當年摩托車上首都大橋是要通過武警盤查之後才能通行的,我想凶手應該是沒有那個膽子。再有就是汽車了,可2006年有汽車的人不多,一般有車的要麽有權要麽有勢,一個外地來的剛上學不久的女孩,應該是不會有機會認識那樣的人。總之,我一想起這個,我就覺得腦子裡很亂,我就覺得自行車、摩托車、汽車都有可能,

但是又都有漏洞,就感覺很矛盾。”  “除了拋屍用的交通工具,其他的你還有什麽想法?”我又問。

  “我覺得凶手肯定是個變態。正常人怎麽會把人切碎成幾百塊,就算是為了拋屍方便,也用不著切得那麽碎,而且還有膽子把肉和頭都給煮了,還把屍體拋在鬧市區。更可氣的是,竟然兩次都拋在同一條路線,這擺明了是在向咱們警察挑戰嘛!”

  “我聽你的話意思是,你完全傾向於兩起案子是同一個凶手所為?”

  “是啊,組裡的人都這樣認為。”何君程說完,又小聲嘟囔一句,“只有周隊持有一定的保留意見。”

  原來的專案組意見並沒有真正統一,這個可是辦案的大忌。何君程的話讓我心裡犯嘀咕,又想起了下午與李局長和副組長劉富城見面時,他們一個裝腔作勢,一個冷面敷衍,我開始有些擔心,我估計此番被邀請過來,也許不只協助破案這麽簡單。我開始不禁在心裡暗暗提醒自己,不管發生什麽情況,都盡量要置身事外,避免卷入與案子無關的權力鬥爭中去。

  何君程見我不知為何突然怔住了,他有些著急,乾脆把車停到路邊,催促道:“琛哥,你倒是說說你的分析啊?”

  “哦、哦。”我回過神來,然後思索了一下,謹慎的說,“好吧,其實還有很多細節我認為我還要再研究研究,那我就先簡單說兩點吧!”

  “從‘犯罪地理畫像’的理論上說,靠近高速公路附近的作案,多為外地人所為。我認為這一點同樣適用於‘1·18碎屍案’的拋屍心理,也就是說,我傾向於那起案子的凶手是外地人。”我進一步解釋:“老君山緊鄰過江高速路,而這條路是當年江南進入首都的路徑之一。我認為凶手是首都以北某個城市的人,但長年生活在本市,可能是在此地工作或者求學。他逢年過節往返於家鄉和本市時,會經常看到坐落在路邊的老君山,所以當他殺人碎屍後,想要掩蓋死者頭顱時,下意識便想起那座荒山。而如果是本市人,應該對城市比較熟悉,可能在江南就能想到比較適合的地點,完全沒有必要冒著風險經過有武警把守的大橋去老君山。這不是往槍口上撞嘛,凶手沒有這麽傻。而且當年老君山還是座荒山,可能很多本地人也未必熟悉那兒。”

  “對,你說得太對了,我就是在風景區建好了之後才知道有那麽個地方的。而且我家裡人也好像是聽說碎屍案之後,才知道有那麽座山。”何君程插上一句。

  “再有是關於‘1·18’碎屍案拋屍使用的交通工具問題。”我接著說道,“第一個可以排除汽車。如果凶手有車,就不必分多處拋屍,他可以一次性將屍體殘骸全部扔在老君山,既省事又隱蔽;而且很容易掩蓋,而摩托車就如你剛剛所說,半夜三更,又是大雪天,凶手提著包騎摩托車上橋,武警即使不去盤查,也會對他印象深刻,那麽他肯定也是不敢冒這個險;再來說自行車,這個你分析得也有道理,但是在安全時間內,凶手卻是很難完成當晚的整個拋屍計劃。”

  “啊,都不是,那會是什麽?”

  “君程你忘了,不是還有公交車嗎。”

  “公交車?怎麽可能?”何君程一臉不相信的樣子。

  “不,不完全是公交車。”我耐心地向他解釋道,“山下既然有所學校,那應該就通了公交車,即使當年的公交車是沒有直達的,但是也會在附近有停靠站點,剩下的路凶手完全可以步行,這樣一個來回,我想有三小時就足夠了。所以我分析,凶手是在當天傍晚,先乘公交車到老君山拋掉頭顱,返回後,由下半夜伺機拋掉其余部分。”

  “至於下半夜,我認為凶手是騎自行車一次性完成拋屍的,當然他原本也有可能計劃分多次,但是那場大雪讓他臨時改變了主意。”

  “首先,路程縮短一半,時間上完全行得通;再者,我們仔細分析幾個拋屍地點之間的距離以及拋屍內容,你就會發現,凶手是遵循著距離由短到長、內容由重到輕以及由難於攜帶到易於攜帶的原則,這樣也體現了凶手的交通工具比較原始。”

  擔心何君程一下子聽不明白,我又具體解釋說:“凶手在第一個拋屍地荷花路,拋下的是裝著肉片、最重的,也是騎車最不好攜帶的旅行包。接著,他又在距離荷花路只有七八百米遠的金魚路, 著急地卸下第二重、相對目標較大的雙肩背包,顯然也是意在減輕騎車的負擔。那麽前後卸下兩個包後,騎車便輕松多了,所以凶手一口氣騎了兩公裡多,才在錦麗路拋掉死者的衣物和內髒……”

  何君程大概聽懂了,也終於明白了為什麽一路上我總是在向他詢問拋屍距離的問題,但在交通工具上還有個疑問,他便打斷我的話問道:“那為什麽凶手不騎摩托車呢?摩托車不是更快更方便嗎?”

  “摩托車倒也是不能完全否定,但如果是摩托車的話,排查起來相對就容易得多,凶手應該不難找,所以我覺得最有可能的還是自行車。”我又繼續剛才的話,“還有一點,第二次拋屍的終點並不是錦麗路,而是江邊。我認為凶手將死者的生殖器、骨盆,以及不小心夾雜進去的一根手指,都扔進了江裡,這也是我們一直沒找到這些殘骸的原因。好了,好了。今天就暫且說這些吧……”

  何君程正聽得入神,而我卻戛然而止,何君程顯然覺得不過癮,意猶未盡地說:“琛哥。您再說點兒,再說點兒吧,那‘12·23’碎屍案呢?”

  “‘12·23'碎屍案,拋屍用的是汽車這點可以確定。重點應該分析的,是凶手與前案刻意保持一致的拋屍動機,這個還需要深入研究才能有結論。”說完我打了個哈欠,“走,回去吧,我有點困了,別心急,咱們以後還有的是機會討論。”

  在經過我的提醒之後,何君程看了看表,他發現的確很晚了,連忙發動了車子,向招待所的方向駛去。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