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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天開始親政》第一百九十三章:誰有權力誰說了算!
“從今天開始親政 ()”

……

汪老板的密報送回國內。

晉帝得閱。

任盟主一行人……失蹤了?

晉帝懵逼了!

怎麽就失蹤了?

無法想象,難以理解啊!

任盟主一行可是十幾個高手啊!

任盟主可是武道絕巔,當世第一啊!

天大地大,他們哪裡去不得?

怎麽就失蹤了?

他們遇到了什麽事?

……

。。。

春闈會試的結果出來了,放榜的那天,士子們早早的聚到了禮部外。

一時間,有人喜,有人悲。

榜上有名的,只有118人。

吞並吳地,官員空缺,今天錄取名額,與往屆相比,大了不少。

春闈會試第一名叫會元。

榜首會元,叫做馬琿。

排在他之下的春闈會試第二名,也姓馬,正是秋闈鄉試(嶺南東路)第一名的解元馬翰!

而馬琿,正是秋闈鄉試(嶺南東路)的第二名!

二馬相爭啊!

看榜的人,注意到了這一點,議論紛紛。

殿試的日子,在四月二十一日,於長安殿舉行,隻考明經、策問兩項,時間為一天,日暮而休。由皇帝親自出題主持。

殿試既輕松、又不輕松。

輕松之處,在於一般都會晉級為進士,不會又被篩選下來的了。

不輕松之處,在於雖然都會授予進士功名,但是,也有三個等級之別,即三甲:進士及第、進士出身、同進士出身。

一甲進士及第,一般只有三人,稱為狀元、榜眼、探花。

二甲進士出身,一般佔比約13。

三甲同進士出身,一般佔比約23。

等級不同,入仕途後的安排也會不同。

狀元可授從六品官位!榜眼、探花,可授正七品官位!一般都會被安排到翰林院。

二甲三甲之中,優異的也有機會被選入翰林,為庶吉士,正八品。其余的分發各部任主事或赴外地任職,一般會先在朝廷各部“實習”三五年。

朝廷有不成為的規則。

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

因此,對於士人來說,最大的目標,其實不是成為進士,而是成為翰林!

翰林院是個特殊的機構。

權力不大,地位清貴。

在歷史沿革上,起初相當於皇帝的私人秘書班子,參與機密,還有草擬詔書的權力。

後來,權力不斷的被削弱,越來越成為個陪玩幫閑的衙門。

到當下這個時候,主要作用是養才儲望、修書撰史、陪皇帝皇子侍讀講學、擔任科舉考官。

由於皇帝集權,選人任官,難免任人唯親——廢話,不任人唯親,還任人為疏不成?

翰林有機會親近皇帝,諂媚的自然就會去逢迎。

而得到了皇帝的喜歡,做官升官自然是坐火箭似的呼呼直上!

昔日和光帝在位時,好丹道,內修內丹,外服外丹,以求成仙。

曹琳進士及第,為翰林,得親近,便鑽營丹道,派人搜訪高人,求丹道秘書,貢獻給和光帝,深得帝心。

曹琳仕途,於是一帆風順。

四月二十一日,轉瞬即到。

皇帝臨長安殿。

禮罷。

劉玄高居寶座,問道:“二馬何在?”寶座後方的上面,懸掛著一張匾額,上書四個大字:敬天法祖。

敬天法祖,是祖傳的王道德政的教訓!

其實,在“敬天法祖”這四個字之後,還有兩個字:“愛民”。

敬天法祖愛民,是周滅商時,為給自己正名,而發明出來的概念,是以德配天的德政的具體內容。

自周以後,流傳至今。

有兩士子拜倒,道啟稟陛下,微臣馬琿(、馬翰)在此。

劉玄看了,只見他們都很年輕,二三十的樣子,嗯了一聲,說道:“起身吧。”

兩人謝過皇恩,磕頭起身。

劉玄對眾人說道:“你們都是國家的棟梁之材,今日殿試,都要好好的考。”

眾士子凜然稱是。

長安殿中,眾士子一人一案。

上午考明經,下午考策問。

下午。

皇帝命發下策問試卷。

眾人接到試卷,一看考題,吃了一驚,不由的往皇帝寶座後的匾額上看了一眼。

原來,那策問試題,正涉及到了“敬天法祖愛民”!

敬天法祖愛民當然是正確的!——祖傳了兩千多年的政治正確,誰特麽的敢說不對?

問題不在於質疑這個!

而在於:

一個主張,怎麽證明他是合乎天理的呢?也就是問,合乎天理的標準是什麽?

如果祖上把錯誤的主張,當成了合乎天理的,並推行開來,有損於百姓、國家,那麽又該怎麽辦,是否應該改正?對這樣的祖上又該是怎樣個態度,該怎麽評價?

這一策問,主要就這兩個問題。

眾士人見了,頭皮發麻。

第一個問題,合乎天理的標準是什麽,這倒還好回答。《尚書》上說:“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現在朝廷推新政,重農並興工商,一改千百年的重農輕商的政策,為給這個新政正名,給出的理由是:興工商,提高生產,促進流通,有益於民生!

什麽是天理?

天視=民視。

天聽=民聽。

把“視”、“聽”約掉,剩下的就是“天=民”。

答案是顯而易見的:有益於民生,就是合乎天理!

是否有益於民,就是檢驗是否合乎天理的標準!

這個問題,並不難回答。

祖傳政治正確就是這樣,讀書人早就把答案背的滾瓜爛熟了。——當然,做不做得到,那是另說的事。

真正難解的問題,是第二個問題!

這個問題,關注時政的,都能意識到,是在問本朝太祖定下的宗親制度。

今上就在這長安殿裡,把宗親勳貴給整了,擼掉了他們的爵位,打發他們到皇陵去守皇陵了!

實質上,太祖定下的宗親制度,已經廢止了!

但是,名義上,這一制度,還沒有廢止。

今上策問問這樣的問題,很明顯,就是想廢止!

但是,廢止的話,涉及的問題就太大了,需要有正當的理由!

不合乎天理,有害於民、國,都定性了,還問是否應該廢止改正?當然應該啊!三省吾身,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嘛!這是聖人教訓,政治正確啊!

可是,廢祖製,涉及不孝啊!不改父道謂之孝,這也是聖人言,也是政治正確啊!

兩者衝突了,這特麽的該怎麽辦?

·對這樣的祖上,又該是什麽態度?

問你態度,那就不能避而不談,只能在批評、肯定中選一個。批評,那就是不孝忤逆;肯定,那就是違背天理,執迷不悟了!

錯肯定是錯了,執迷不悟不過是掩耳盜鈴。可是祖上錯了,後輩怎麽辦?這可是個要命的問題!

這樣的問題,並非今朝才有!

自古就有了!

但是,從來也沒有過令人信服的答案。

這個問題,太難解了!

士子們鬱悶了!

劉玄的目光,往他們掃去,見他們深思苦索的神情,暗道:“倒要看你們怎麽解!”

殿試完,內廷封存、派人於密室抄副本、糊名。至閱卷日,欽點翰林院六人、並張瑜、於朝悟,共八人,做讀卷官。

於一密室,每人一桌,輪流傳閱,各加“○”、“△”、“□”、“?”、“×”五種記號,得“○”最多者為佳卷。

讀卷完後,送司禮監,司禮監在讀卷官、內閣的見證下,啟開糊名,根據讀卷結果,按照名次排列,編寫名單。各方簽名。名單呈送皇帝、並前十試卷。

由皇帝欽定三甲。

四月二十九日,名單呈送到了禦案前。

劉玄看了,不由微愣。

那名單的首位,既不是馬翰,也不是馬琿,而是一個叫郭茂的!

郭茂此人,劉玄也知道,他是春闈會試的第四名。

名單上,馬翰屈居其下,排在第二。馬琿緊咬其後,排在第三。

“這個郭茂究竟寫了什麽,居然排在第一?”

劉玄將他們的卷子取來看了,只見他們明經卷的得分,居然一致!也是,功夫到他們這個層次,在都修煉的武功的比武,自然難分高下,不相伯仲。

又看策問卷。

果然,差異都是從這裡分出來的。

策問問題有兩層。

第一層他們引經據典,有尚書背書,答的都中規中矩。

主要在第二層的問題。

類似的問題,早已有之。

孟夫子就被他的學生桃應問過。

桃應問孟子:“舜是天子,皋陶是掌管法律的士,如果舜的父親瞽叟殺了人,會怎麽辦?”

按照老百姓的樸素的公平正義的觀點、或前世的現代文明下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點,應該將瞽叟抓起來、殺了。

但是,當時已經不是樸素時代、更不是現代文明時代。

孟子被學生為難了,回答:舜首先要對“殺人”的問題做出抉擇——舜說:“執之而已矣。”該抓的當然要抓,該法辦的必須要法辦。

孟子認為舜不糊塗,也不能糊塗。

這樣,孟子又陷入了學生的陷阱中。

儒家教義中,孝是核心,更在仁、忠等其他概念之上。

所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與”、“親親,仁也”、“不得乎親,不可以為人。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也”等。

孝是在仁之前的,是仁的基礎。

所謂移孝於忠,忠孝一體。孝還是忠的前提和基礎。

對自家人都不孝、不好的,怎麽可能對其他人仁義呢?

對自家人都不孝、不好的,怎麽可能對皇帝忠誠呢?

這套說辭,聽著挺有道理的。

但是施行起來,卻問題重重,弊病一堆!

其中一個問題,就是個人家族利益,優先於皇帝、百姓的利益。

理想中的大公無私、天下為公、大同盛世,成為了一句空談。

然而,桃應隨即而來的問題就是:禹要是把父親給抓起來問罪,那豈不就是不孝嗎?禹要是用特權免除父親的罪,豈不就是不公平嗎?

孟子被問住了!

自家理念互相衝突了!

最後,孟子給出了個不是答案的答案:舜會丟下天子之位,帶著父親瞽叟逃跑。“舜視棄天下猶棄敝屣也。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終身欣然,樂而忘天下。”

“竊負而逃”這個答案,說到底,還是因私廢公,徇私枉法了。

這是儒家為人詬病的地方!

也是儒家內部爭議不斷的公案之一!

雖然孟子也是儒家聖賢,但是,也無法說服所有人。

漢武獨尊儒術之後,其他學說歸附儒家,也把自家的主張,帶進了儒家。

其中法家就主張“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具有樸素的公平正義性質,合乎現代文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點。

按照法家的主張,那答案就是:不說殺了瞽叟,至少也得囚禁了!

這種思想帶進了儒家之中,更促使了儒家內部的紛爭。

孟子的答案,並且近乎空想!叫天子皇帝丟下權力,帶著罪犯父親逃跑?做夢吧!不切實際!

其實,無論儒家-孟子的這一套,還是法家的那一套,在封建帝製時期,都是近乎空想,難以實現的。

天子皇帝固然不會放下手裡的權柄,帶著瞽叟溜掉逃亡;但是,也不會依法對瞽叟問罪!

現實是怎麽樣呢?

作為天子的父親, 瞽叟屬於宗親貴族,享有特權,司法特權下,他屁事也不會有!

這樣享有特權,躲避法律製裁,公平嗎?

公平!

掌握權力的貴族們,也發明了一套說法:我行德政,養護了天下百姓,有大功於天下,即便有小過,瑕不掩瑜,大功抵消罪過,也還是有大功德!我的親戚,分享我的大功,也都有大功在身,享有司法特權,自然是理所當然的。

天子享有特權理所當然。天子之下的諸侯、士大夫也享有特權,自然也是理所當然的。

平民對天下沒有大功德,所以不能享受特權,犯罪了該怎樣就得怎樣!

唔,這難道不公平嗎?

一個救了千百人的有大功在身的人,和一個一個人也沒救過的無功在身的人,難道是一樣的嗎?

他們現在都犯罪了,殺了一個人,難道應該判決一樣:把他們殺了償命嗎?

殺了償命,對有大功的公平嗎?

答案顯而易見——權力貴族們認為:兩人無差別的償命,當然是不公平的!有大功的,應該免罪!他仍舊是有大功的人!!!

世界的規則,終究不是儒家說了算,也不是法家說了算,而是權力說了算!

所以,即便是秦時尊法,以法家為官方正統學說,商鞅推行法治,王子嬴駟犯法,也沒受到處罰,而是處罰了他的老師。

劉玄看郭茂、馬翰、馬琿等人的試卷。

先看郭茂的,掃了一眼,不由的頭皮發麻!

·這貨真是好辯才啊,黑的能說成白的,死的能說成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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