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重新加了那個QQ後,已經是四年之後了。
ID:傻蛋。這個是沒變的,難道Ta和我一樣是個念舊的人嗎?當Ta發來“你是?”的時候,我想了很久才回了句“您好,我現在有事不在,一會兒再和你聯系。”我沒有用上“猶豫”二字,因為我不知道想了什麽很久。四年是什麽鬼?思念如同潮水向我襲來。
如同鞋上永遠有個死結一樣,我加了那個QQ卻沒有去理Ta,權且做個青春記憶的念想吧。我看Ta是否還記得我?不想破壞了這份美好,我們或許不是一個世界的人了。我並沒有看透了什麽,好多人同我一樣,內心的孤獨源於自我的封閉,而多愁善感的夢在某些晚上總會出現。還好我可以回憶一些從前的事,我也只剩回憶了,隨著年齡增長,我失去了很多的東西。我的筆替我排遣了那些晚上的落寞。那些稚嫩卻純真的文字,我把它改編成小說,也不知是鼓起了多大的勇氣,當我第一次在小說裡落下Ta的名字。我也不知道鼓起多大的勇氣,我又是怎樣寫出“一雙瞳人剪秋水,風流萬種莞爾間”的?有些東西很多人是羞於提起的,但是偏偏不可以遺忘。我確實不想承認小說以外的一些東西,我就是一個背後把弄文字的膽小鬼。
我還記得Ta的生日是7月17日,真心很傻,以前寫在備忘錄上面的東西也不知不覺就記住了。偶爾看著Ta發說說,也只是在後面點個讚。Ta在QQ Zone上的日志裡有收藏一些流行歌曲的習慣,我都一一試聽過。很喜歡那首《只是懷舊不算懷念》,很酸很酸的歌,室友都是這般笑我。寫別人的故事大都可以洋洋灑灑地留下個幾千到幾萬的字,寫自己的故事連編帶湊上個一千字也難,前面的文字都是存稿了。感覺再往下寫給人就是一種無病呻吟的節奏了,但我無所謂了,這篇文章就給我自己一個人看算了,不強求別人懂我,很累,我試過了。
四年,不算很長,也不算很短,只是人生的一個片段而已,也是記憶碎片中的一部分。百媚千紅,繁花似錦,這篇文章算是一個真正的後記了。真相很殘忍,而我常常因為要掩飾某些東西說些言不由衷的話。慢慢逝去的青春是我的舊愛,而可愛的回憶成為了我的新歡。我的舊愛,又是誰的新歡呢?過去是本令人痛苦的爛書,很多人不想翻看,而我偏偏自揭傷疤。認真是一味毒藥,常常會讓人胸悶氣塞。所謂熱臉貼了冷屁股,熱情認真的心總是要收到考驗的。好比“多情總被無情惱”,認真常常是痛苦的,而不認真往往是灑脫的。
說東寫西,淨整了些沒用的虛話,但是就是這個狗屁東西,各種YY,整出了一篇小說。Put smile to be a fool,很深很深的印象了。似傻如狂、若拙若愚誰又分得清楚呢?四年,仍舊是四年,感覺什麽都變了,什麽都沒變。認真如何?不認真又如何?“荏苒歲月頹,此心稍已去。”時間的流逝會帶走一些東西,也會留下一些東西。當時明月在,曾照彩雲歸。帶走的我不知道是什麽~
而留下來的就是那些又可愛又殘忍的回憶,Ta是四年內我腦海中的常客…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