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舞台上的林未晚看起來和平時是不一樣的。
哪怕站的位置不算最突出,在舞蹈隊裡也不是最漂亮的,但是卻讓人的視線情不自禁的跟隨著她的一舉一動。
她今天的頭髮發梢刻意卷過,這讓她和我昨天看見的那個“林未晚”更加相象。
她不可以出事。
如果我已經預知到了她會被砸到,卻隻能無力的看著事情發生,我會瘋掉的。
哪怕最後的結局隻是徒勞,我也必須做些什麽。
我能想到的辦法有限,說到底不過是個“躲”字。
祝我哪天“看見”自己在路上被人搶劫之後能夠從此下定決心不再出門。
即使開了門窗,教室裡依然有些悶熱。
窗外的喧嘩聲一陣陣傳入室內,歡呼和扼腕的聲音交替著響起,正在進行的這場球賽或許水準頗高。
林未晚在一本巴掌大的本子上寫著些什麽,她的頭靠在彎曲著的左手臂上,歪著頭,一縷碎發垂在紙面上,搖搖晃晃的。
“在寫什麽?小說?”
“日記。”她坐直身體,朝著我笑了一笑,把那一縷不安分的頭髮歸到耳後,似乎突然想起了什麽似得,又補了一句。“沒準備給別人看的那種,之前有個朋友偷看我的日記,後來我們絕交了。”
她或許是覺得我會誤會,多解釋了一下:“她提的絕交。”
大約一個人自言自語時的想法,不是其他人能夠承受的起的。
人類的同理心很有限,因而很少有人能對別人的心情感同身受,每個人都是孤獨者,大家說著哪怕同樣的語言,也沒有機會互相理解,是不是人們都隱隱約約的知道,在撕下了慣用的與人交往的面具之後,一個人的內心可能完全的面目全非?
林未晚把日記本轉了個角度,推到了我的面前,最新的一頁上面是她纖細而挺拔的字跡:
“為什麽討厭一個人不可以直接言明呢?
我不想和張斯以一起去廁所,不想在走路的時候被她從身後抱住撓癢癢,不想被她用娃娃音做作的叫我“愛妃”,不想和她談論那些八卦……明明我和她的愛好完全不同,為什麽她會纏著我?軍訓,國防,學農,做課題……她會不經我同意,理所當然的把我的名字寫進她的小組,會一下課就坐到我的旁邊,會把和我聊天時的話告訴別人……我想告訴她我討厭她,我想在她湊過來的時候把她推開,我想在她叫我“愛妃”的時候抄起椅子砸過去”。
日記在此處結束。
林未晚的垂首注視著桌沿,我看不清她的神情。
張斯以,那個有著小麥色皮膚的女生的名字,那天晚上,林未晚提到過她,以比日記中更尖刻的言辭。我終於把名字和人對應上了。
如果她和我一樣,無須再去在意別人對她的看法,那我會建議她,把這件事說給張斯以聽。“恨”是一種比“愛”更容易讓人精疲力盡的情感,這或許也算是一種解脫。
可是她不可以。
她還需要和張斯以在同一個教室裡學習一年,在將來,她還會遇上更多她討厭的人並與之相處。
畢竟她還有未來。
她們早上還在一起化妝,一起說笑。
就在剛才,林未晚坐在我的對面,一筆一劃的寫著日記,恬靜而柔和。
也是在剛才,林未晚從筆尖的暴戾情緒中脫開,抬起頭,對我微笑。
這個班裡隻有一個“林未晚”嗎?
那些在課間嬉笑玩鬧的同學當中,
有多少人心裡壓抑著雜陳的心緒,然後扮作友好的樣子? 或許人類根本不適合群居,隻是因為個體的弱小,才不得不聚集在一起。
因此我們才需要用法律和道德體系來約束個人的行為, 我們才會制定許多的“潛規則”使自己在社會上能夠生存。
我們壓抑自己原本想法,向周圍的人展示出自己的友善,因此我們會受歡迎,獲得親情,獲得友誼,獲得愛情。
我們很少去追究別人面具下的真我究竟是什麽樣的,也很少有人的真我被剖開後是可以入目的。
或許這就是明星壓力大的原因吧,我們在看過了他們在電視上表演之後,還會去追根究底他們的現實生活的樣子。
別想了。
在最後的日子裡,至少不要讓自己對這個世界絕望。
日記本還放在桌上,或許隻要向前翻一頁,我就能看到林未晚對我的評價。
我合上了日記本。
我說過,那天那樣的“坦白”一次就夠了。
她抬起頭,看向我。我搭上了她的肩膀,她向我伸出了雙手。
擁抱。
很安心的感覺。
我在一本小說裡看到過一種說法,人的擁抱是虛幻的,是大腦聯合了諸多感受器官共同製造的幻覺,兩個人之間永遠不可能有真正真實的擁抱。甚至,由此再展開,人的“愛”這種情感也是虛幻。
沒關系了。
人性本惡也好,其他說法也好,其實這個世界也可以是很簡單很純粹的。
去相信。
相信這個擁抱是真實的,相信人與人之間除了忍耐還有情感,相信這個世界不會總是令人失望。
如果一個人一生始終相信一個觀念,那麽無論真相如何,對他來說,這就是真實的,正確的。
這就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