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坑仍在不斷的擴大,我知道小秋不在裡面,卻仍機械的挖著土,我也不知道自己想挖到些什麽。
曾埋藏在黑暗的地下中的泥土被一寸寸的翻開,土坑大得有些嚇人。
我比劃了一下土坑的大小,或許是想自己躺進去試試看。
用不了多久了。
被淋上汽油,與衣服的灰燼一同焚燒,骨頭被敲成適合骨灰盒的小塊,服服帖帖的碼放在裡面。
我不知道自己會被埋在地下還是灑在海裡。
也沒什麽好關注的,到時候那些活人怎麽想,早已與我無關了。
“這是在做什麽呢?”
院子外一個遛狗的女人停下腳步問我。
她很年輕,梳著單馬尾,穿著紅棕色的格子襯衫和緊身的黑色長褲,腰間系了一件黑色外套。她的身材嬌小,紅色的衣袖顯得她露出的手腕幾乎透明般的白皙,纖細的手腕上纏繞了幾圈青藍色的狗繩,讓人忍不住擔憂她的手腕會不會被狗拉脫臼。
狗的體量明顯屬於大型犬,帶著口套和項圈,被狗繩捆的可能有些不舒服,正搖晃著身體。
類似”找貓的屍體“或者”把自己埋了“這樣的答案似乎過於驚悚了些。
大約那女人也沒有要我給她一個解釋的想法,見我沒有回答她,就牽著狗離開了。
爸媽回來時一定看到了院子裡那個頗深的土坑,他們小心翼翼的詢問我挖坑的原因。
閑著找點事情做做而已。
他們對我的回答保持著沉默。
我在一點一點的謀殺我的時間,我想。
可是,時間該用來做些什麽呢?什麽事才是真正有意義的?
我打開了電腦,在搜索欄裡鍵入了“生命的意義”一詞。
按下了“搜索”鍵的我突然覺得自己有些可笑,再看看網絡上密密麻麻的搜索答案,又發現可笑的人不止是我一個。
在網上有類似的帖子,帖子下面的回復很多。
點開了“展開回復”,想了想,又把頁面關掉。
我不知道生命的意義是什麽,但我也不想由別人來告訴我生命的意義是什麽。
我大約不是一個合格的傾聽者。
今晚的月色很漂亮。
大約是農歷的十五或者十六,月亮很圓,亮度與邊上大樓的廣告牌相近。
月球總是用同一個面對著地球,可每一次看都覺得上面的深色圖案有了些變化。
拿出手機,對著月亮聚焦,拍攝。
手機的像素不低,可隻能拍到一個模模糊糊的光團,與一旁的大樓頂上的廣告牌連成了一片。
我是個拙劣的攝影者。
小時候,跟著家裡人天南地北的遊玩,他們沒教我對著祖國的大好河山笑,也沒教我對著人世間罕見的奇觀笑,他們教我:“來,小宇,看鏡頭,一二三,茄子!”
記得有一次,在末代皇帝的紀念館,展館裡有一個小皇帝的人像,他們叫我站過去,看著鏡頭微笑。
可是為什麽要笑?這裡向我們展示的歷史一點都不好笑。
很多人都和小皇帝的人像合照,他們開開心心的比著手勢,笑著,閃光燈對著他們閃個不停。
於是我知道我也該笑,可我不想笑。
“到底拍不拍了?別佔著地方。”一個燙著栗色小卷發的中年女人擠開我,然後對著鏡頭微笑起來。
她明明前一刻還滿臉不高興。
於是我開始不喜歡拍照。
證明一個人到過某個地方絕不該靠一張照片。
更何況這種證明本來就沒有意義。
很多人喜歡和界碑合影,他們背靠著界碑,張牙舞爪。
我總覺得他們根本就沒有好好看過界碑一眼。
如果將來有人莫名其妙的對我這個早死的家夥感到好奇,我希望他不會通過照片上那個掛著無意義的笑臉的人來認識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