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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記者》第17章 我是假記者?(下)
  的確,言志明聽其他同事在采訪過程中,也聽很多單位遇到過這樣的情況――明明知道假記者,還不敢動怒,更不敢報警。

  其實對於假記者,言志明也是心惡痛覺的。這真是一些老鼠屎,壞了一鍋湯啊!而且弄得他們這些真正在主流媒體工作的記者,下去采訪都很被動。打電話一溝通,人家一聽是記者,直接拒絕!這tmd!

  這樣的情況,越到基層越嚴重。這些假記者們可以說到了膽大妄為、肆意而為的地步。他們往往都是十多個人為一個集團,每兩個人一組,開著車到鄉鎮轉悠,看著哪家工廠的煙囪冒黑煙,就直接過去,以“查環保、曝光不良工廠”為由,給人家工廠要錢。每次要的也不多,每個人1000元,當然,車也要算一個人。企業一看,3000元錢也不算多,抱著給錢少是非的心理,也就這麽過去了。要說這樣假記者,真是摸透了企業的心理。3000元是個坎,不多不少,在企業的承受范圍內。要是張嘴就要一萬,那企業肯定要通知鄉政府和宣傳部了,這樣就麻煩了。

  一天,這一組假記者能夠轉至少4個企業,每天的收入,可想而知。

  這還不算完!每天這幫人還要回去開總結會,互相交換線索。第二天,他們再交叉采訪。AB記者今天采訪了這家企業,要了3000元。明天,CD記者又來了,還是針對昨天AB記者的問題進行采訪,又要3000元。後天,EF記者又來了……

  但這幫人也知道把企業惹毛了自己也受不了。因此,他們內部規定,一個企業最多去三趟!等企業被“輪奸”的有些痛苦、想要反抗的時候,他們就拍拍屁股,穿上褲子轉戰他地了。

  當然,也有不怕死的。不知道是腦子出了問題,還是想著逆向思維,大賺一把。

  以產煤主城的S省一家企業負責人接到自稱某中央媒體駐站“記者”錢某的電話,稱接到群眾舉報,與幾名中央級媒體專程采訪該企業私挖濫采一事,並表示已拍攝了相關視頻。

  見面之後,錢某拿出一份“新聞稿”,開口便說:“這事兒也沒啥難,我幫你們傳個話兒,他們兩家就可以不發稿。”企業負責人立即明白了,孫某要的其實是“封口費”,便試探性地問價,結果對方開口就要了20萬元。

  企業負責人感覺錢某流裡流氣,而且張口閉口就是錢,根本不像記者,於是就產生了懷疑,隨後報了案。警方根據線索抓獲了錢某及“同行”。他們冒充中央媒體的記者,並偽造記者證、工作證,利用一些企業花錢買平安的心理,合夥敲詐。

  而大多數群眾和基層一線幹部缺乏對真假記者的辨識能力,往往輕信被騙。一張來歷不明的“采訪函”和一個“嚇死人”的名銜,加之受害人“破財免災”的心理,使假記者們有恃無恐。此外,由於假記者作案手法隱蔽,往往暗示被敲詐對象,除非警方當場抓現行,一般很難取證。

  “一年光我接待的記者就有300多人次,其中很多人連記者證都沒有。”S省某縣一位宣傳部門工作人員說,“他們有的專找問題,再談版面費、讚助費;有的一來就提各種要求,不答應乾脆坐在辦公室不走,搞得沒法正常工作。我見過很多記者的名片,有的名片名頭大得嚇死人,印著‘國際通訊社’負責‘亞洲報道’,還有打著國家某部委旗號的,共同點都是口氣大。”

  “我們最怕的是,假記者與真記者內外勾結,

謀取非法利益時由假記者出面,出了事就會有真記者來乾預。”在之後的采訪中,曾有基層鄉鎮的幹部對言志明說。這是最容易得手的招數,也最讓工作人員頭疼。問題的症結在於,假記者不可怕,但在他們的後頭,不少有真記者“撐腰”。曾有某市中學校長報案稱:一手機號碼給其發短信,稱其是“聚焦網”記者,手中掌握有學校違規收取讚助費百萬元的稿件和視頻,以要在網上曝光為由要挾索要錢財,後經討價還價達成給7萬元便不發稿的協議。這個校長多了個心眼,在和對方達成協議後,馬上報了警。民警在校園內將取錢後離開的兩位記者:房某某和曲某某抓獲。經查,房某某是供職當地某報社的真記者,而曲某某則是假記者。  以真記者為依托,如果敲詐不成就在媒體上予以曝光,從事詐騙活動,是這類新聞敲詐行為的慣用伎倆。真假記者勾結與當前一些媒體內部管理混亂有關。少數媒體片面追求經濟效益,隨意在基層設置分支機構、聘用人員,相關管理卻十分混亂。特別是一些報刊、網站在地方建站很簡單,有的還可以發“記者證”。但這些“承包者”在基層如何運作,一般情況下“上面不會過問”。

  多年後,曾經在坊間,流傳著這樣一個手機段子,題目是《國人的一天》:早上起來,穿上冒牌運動裝出門,街邊店裡買了兩根地溝油炸的洗衣粉油條和一個蘇丹紅鹹鴨蛋,衝了一杯三聚氰胺牛奶。中午不回家,在單位食堂要了一盤注水雞肉,一份農藥韭菜炒有毒豬血,再來一份翻新陳米飯,實實惠惠吃了個飽,回辦公室泡了一杯香精茶葉,瀏覽了一會兒假新聞。下班後路過菜市場,買了條吃了避孕藥的魚和一斤尿素豆芽,外加兩個膨大劑西紅柿,回家燒了三個菜,再開一瓶甲醇酒,喝上二兩,吃了一個硫磺饅頭。飯後散散步,禁不住吆喝,在路邊地攤上買了一本盜版的小說和光盤,回家津津有味地看到了凌晨一點,然後鑽進黑心棉做的被褥,摸著兩團矽膠進入了甜蜜的夢鄉。假新聞被編入了手機段子,這也許意味著假新聞已經由一個行業現象“升格”到了社會現象。仔細想來,假新聞既是一個實踐問題,也是一個理論問題,同時也是一個道德問題,甚至可以說是一個法律問題,表現形式多樣,生成機制複雜,社會危害廣泛且長遠。

  曾經有過的“某局副局長持槍毆打記者案”。後來查明,這幾名被打者是假記者,是借違規項目來敲詐的。

  看來,查清一支槍的真假比查清一夥人的真假要難多了。但是話說回來,即使這夥人真的不是記者,即使他們的真實目的就是為了敲詐,也不能改變事情本身的性質,這位副局長的問題遠比幾個小騙子的問題嚴重得多。幾個小騙子玩玩心眼,耍耍手段動搖不了國家的根本;而一些官員公權私用,一手遮天,把國家的利益變成私人的財富,巧取豪奪,還變著花樣的想把水攪混才是一個國家真正的危機。這就好比小偷偷出了貪官,到底是小偷更無恥,還是貪官更可恨,每個人心裡都會有自己的一杆秤。其實事情很簡單,如果這幾個人真是假記者敲詐,或是有個把真記者借職務之便行敲詐之實,該怎麽處理法律早有規定,司法也早有判例,不用別人替他們操心。

  遊蕩在各地的假記者不少,但真正暴露出來的卻很少,說得嚴重一點,這些人已經形成了一個獨特的產業。他們憑借著模棱兩可,似是而非的“記者”身份,四處遊走,而且他們多半是“組團采訪”,即使是敲詐也敲詐得明目張膽、聲勢浩大。甚至在必要的時候他們也真的可以公開發表一點東西,讓被敲詐者即使知道他們是騙子也不敢小視他們的能量。但這些人歸根到底隻是寄生在不健康社會肌體上的寄生蟲,以社會中的腐敗和病灶為食。他們是整個社會食物鏈中最奇特的一環,就好像蒼蠅逐臭一樣,沒有社會中那些肮髒、腐敗的東西,沒有那些病灶與病毒,也就沒有他們生存的土壤。如果在某個時期、某個地方,他們的行動異常活躍,他們的生存異常亢奮,那恰恰說明了彼時彼地社會肌體嚴重受損。

  看清了這一點,我們也就能明白,與其和這些騙子小醜們浪費精力和時間,不如真正下決心鏟除社會的腐敗和病灶。基層權力的家族化、個人化,公共權力的私利化,給了這些小醜們充分的表演舞台,讓他們的膽量越來越大,敲詐屢試不爽。所以,當我們的一些媒體和評論者在追問這到底是一場正義與邪惡的鬥爭,還是一場狗咬狗鬧劇的時候,不妨再多問自己一句,這有那麽重要嗎?還是不要讓這種所謂的“揭密”掩蓋了問題的本質,干擾了人們的判斷吧。

  其實,記者是一種職業,說高點,是社會良心,從事這個職業,就是記者,有社會良心,就是好記者,本質上和證件無關。

  要是說起來,還有一個層面,那就是許多“假記者”是一些非主流媒體駐地方記者站雇傭的工作人員衍生出來的。在各地設記者站,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一些非主流媒體的贏利方式。一位非主流媒體駐站站長曾說過, 雖然在駐地注冊登記上明確規定單位全額出資,但實際上單位不付給記者站一分錢,相反每年記者站要交幾十萬,否則站長就面臨著下崗的危險。這就和企業的層層轉包一樣,記者站也隻好再將指標下分轉包到各縣區。

  一個記者靠寫稿,每個月的工資也就一千多,剛參加工作的甚至隻有幾百。但是,假如去做有償新聞或者替別人擺平一些事,“每年拿個三十來萬是輕而易舉的事”。在業內,於是流傳著這樣一句順口溜:“一流記者炒股票,二流記者拉廣告,三流記者寫外稿,四流記者拿紅包,五流記者為本報。”

  在沉甸甸的大紅包面前,言志明相信,沒有幾個人能夠拒絕這樣的誘惑。畢竟,自己還要吃飯、人家要生活,這都是不能離開錢的!

  他自己也在思考:假記者敲詐,那是錯誤的,是違法的。但是像他這樣的真記者,僅僅靠一個月的“稿費”生活,就真的那麽能夠清心寡欲、隨遇而安了嗎?

  其實,言志明還是太嫩了,他不知道:那些個已經混不吝的“老油條”們,甚至能夠拉下臉來,去排隊拿“封口費”!

  S省,對,就還是S省,這個產煤大省,就是媒體的風口浪尖!S省的煤礦發生一起死亡礦工1人的責任事故。事故發生後,兩天內共有23家“媒體”的28人以記者名義前往這個礦,領取礦方以各種名義發放的“封口費”。然而,讓人哭笑不得的是,這個事件曝光的本身,也是記者揭露出來的。老板送給記者兩個稱號:“端著新聞飯碗的丐幫”和“吃新聞飯的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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