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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神》第120章
  他頂著“屁用沒有”的評價靜立了會兒,衝陳老頭畢恭畢敬地行了個禮:“晚輩受教了。”

  時敬之定了定神,一雙琥珀色的眸子黏在秘典上,目光緩緩轉為全然的專注。

  陳千帆微怔,末了胡子翹了翹,露出個諷刺意味不那麽重的微笑。

  時敬之不再為禁製之事分心,一顆心全撲在了秘典上。在他眼中,千百具古屍一會兒散作整齊兵隊,一會兒又化為混沌肉泥。哪怕劍氣下的一個微動,都像漣漪那般擴散,不是無跡可尋。

  時敬之看著看著,漸漸著了迷。那些可怖的屍體化為構築謎題的符號,不再能勾起他的懼意。

  若攻擊此處,它會回身。三屍團起,五屍分散。符咒順西南來,由屍體托起……

  “啪!”“啊!”

  時敬之正想得出神,腦袋又吃了一記猝不及防的重擊。

  他隻覺得要被這老東西打成傻子,又不好發火,隻得咬牙切齒、一字一頓道:“前輩?”

  “你該吃點東西。方才那狀態不錯,耗心力也是真的。真上戰場,過於專注也不行——到時不僅腦子要轉,身子也要防住。”

  時敬之這才恍然——自己看得太入神,已然兩個時辰一動不動。他剛邁開步子,腦袋一陣暈眩,當即吐出一口血。兩條腿也酸麻得厲害,人差點沒站住。

  陳千帆原地點了叢火,丟給時敬之一塊甜到齁人的紅糖糕。

  “吃吧,吃完歇歇。”

  “……前輩與秘典交過手麽?”時敬之心服口服,在火邊正襟危坐。

  陳千帆捋捋胡子,把記錄簿嘩啦啦一翻:“打過兩三次吧。三四十歲的時候還能對付,老點就打不動了,只能跟小輩合作。”

  時敬之沉默了會兒,拿眼瞧那厚重古舊的記錄簿。

  “前輩這樣拋棄記憶,是為了成仙?”

  “雖說我確實是為了不滅之身,因果不能這麽省略。”

  陳千帆風淡雲輕地啃了口糖糕。

  “人嘛,都容易沉迷於過去的大起大落——把那些都忘了,省得傷春悲秋。這樣等我成了仙,也不會因為俗世所苦。”

  “當然,日常瑣碎我不會刪……不然連自己是什麽人都不記得,豈不是本末倒置?”

  或許沒物癮的人就是這麽瀟灑,時敬之在心中感歎。

  他努力咽下那塊過甜的糖糕:“前輩如此確定‘不滅之身’存在嗎?”

  “世間少有壽終正寢,都是病死為多。五髒六腑不會一起出問題,那麽哪裡衰竭了,我便用法器換掉哪裡——就說衛春,她早年被人打出一身毛病,要不是我給她換過五髒六腑,她四十歲都活不過。”

  時敬之一瞬有點可惜,他就是全身上下連帶經脈一起出毛病的人。不然在這換換內髒,也不失為一條出路。

  “不滅之身啊……前輩,晚輩看來,您這更像是壽終正寢的法子?”

  “所以我還要尋找術法。”

  陳千帆掀掀眼皮,又翻了會兒那本厚重的記錄簿。他找到其中一頁,將它推給時敬之。

  “老夫年輕時還是走了不少地方的,不過說起來費口水,你自己湊合著看看吧……這可是我搞到的獨門傳說,你小子命在旦夕,說不定也用得上。”

  與剛才的簡要記錄不同,那一頁上的文字端正密集,寫了整整一頁。時敬之眼神相當好,讀起來尚有些吃力。

  事關不滅之身,年輕的陳千帆記錄得詳盡至極。

  不滅之身往往與仙佛傳說有關,陳千帆就像如今的時敬之,仗著年輕在大允國土上橫衝直撞,到處尋找相關的線索。

  他曾去過西北邊的沙阜城。在毗鄰古戰場的沙漠中,陳千帆尋到一個幾乎與世隔絕的村落。

  某個地域通常都有相近的神怪故事,陳千帆早已學會去偽存真。然而在那個小小的村莊中,他聽聞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傳說。

  村子丁點大小,村人又不怎麽與外面來往。難得碰見奇事,隨便揪個老人都能講得活靈活現,仿佛人在現場。

  二百多年前,村子被沙匪與狼群困擾。某年冬日,常來進犯的沙匪群落突然沒了蹤影。事發古怪,村內推舉最有勇氣的青年,叫他前往沙匪老巢一探究竟。

  結果他隻尋到遍地血肉模糊的骨架。

  沙匪們像是被野獸啃噬殆盡了,隻留下黏膩碎肉。衝天血氣中,幸存者只有一人。

  那人年紀輕輕,身上套著破布條似的華貴衣衫,貌如九天下來的仙人。

  可惜是個傻子。

  青年說話他不認,叫他也不答,只會木愣愣地站著,像株生機盡失的枯樹。青年隻當那是沙匪們抓來取樂的奴隸,便以食物小心引著,將人帶回村落,和妻兒一同照料。

  就算那怪人什麽都不會做,光是擺著看一看,也夠賞心悅目。更別提那人力氣挺大,養得熟了,能幫忙做些簡單的粗重活計。

  不過一年年過去,怪人還是不會說話,也不願搭理任何人。手上沒活,他就尋個空曠處坐著,一坐就是大半天,動都不會動一下。

  村裡老人都說這是“心壞了”,沒的醫。村子民風淳樸,隻當村內多了道安靜的風景,無人打擾那怪人。

  十年相安無事。

  十年過去,當初的青年變為年過四十的中年人,兒女結婚生子,孫兒牙牙學語。怪人的樣貌卻沒有任何改變,沒添一絲皺紋、一根白發。

  若不是怪人面貌實在清麗脫俗,又是那副渾渾噩噩的癡傻模樣,人們幾乎要畏懼起來。

  傳說的高潮是一次狼襲。

  每年冬季,村子都要遭一兩波狼襲。通常村人只需守住村外圍牆,牢閉村門。誰知那年狼群得了隻狼妖,狼妖多智,竟指揮狼群破了村牆。

  人們惶恐,登時各回各家,緊閉家門、熄滅燭火。

  怪人當時正往柴房搬柴。男主人順勢將他搡進狹小柴房,提燈一熄,反手就要鎖門——

  “寒風掃過,男主人右臂瞬間沒了肉,只剩一根血肉模糊的臂骨。”

  陳千帆咽下糖糕,興致勃勃道。

  “這傳說,老夫也時不時翻去看兩眼,刺激得很。”

  時敬之蹙起眉,怪人這一手有些微妙的熟悉感。考慮到這是二百年前的舊聞,他老老實實繼續看。

  男主人受此重傷,又怒又怕,隻覺得一片好心喂了狗。他舍下怪人,拔腿跑向主屋,將門閂得死死的,隻敢從窗戶縫往外看。

  怪人看著滿手的血,十年來第一次露出了痛苦的神色。

  他跌跌撞撞地衝出柴房,正迎上襲來的狼群。

  村裡沒有院子,月光正好,附近的幾家看了個一清二楚。

  那謫仙般的人瞬間被狼群撲倒,四肢俱被撕碎,當場斃命。下一刻,他卻晃晃悠悠站了起來,腿腳盡數長了回去——那幾匹狼甚至沒來得及吞下口中殘肢。

  劍氣閃過,餓狼霎時被剝皮拆骨,化作血腥的屍堆。

  那人迸發出極其冰冷的殺意,空手在獸群中前行,所到之處屍骨如山、血流成河,霜雪似的月光就此染作赤色。

  殺戮之中,不知為何,那怪人像是越來越清醒,目光也越來越絕望。

  狼妖吃了大虧,怒不可遏。它殺氣騰騰地衝向怪人,又一次在眾人面前表演粉碎活人的慘劇。

  只是無論倒下多少次,那人總會由殘屍恢復如初。

  明亮的圓月下,血色細根衝天而起,猶如深淵中騰起的魔物。

  它們不斷糾集成型,補好傷處。而那怪人仿佛感受不到疼痛,無數次徒手衝上前,給那巨大的妖狼留下傷口。據說後來狼妖膽寒,想要逃走,也被那人抓住尾巴強行留下。

  漸漸晨光熹微,狼群無一生還。

  怪人發絲散亂、衣不蔽體,遍身鮮血碎肉。他安靜地站在狼屍前,注視著聚集起來的村民。

  他用沙啞的聲音說了句什麽,無人聽清。男主人傷臂淒慘,村民們同仇敵愾,衝怪人丟起了石頭。

  怪人不再說話,他任由村民們砸著,兀自垂下頭,衝村子拜了一拜。隨後他剝下狼妖毛皮,血淋淋地披在身上,就此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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